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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三名刑犯逍遥法外十四年法院应该担责

时间:2016-10-07 12:58:35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02年,在贵州省纳雍县,陈顺友遭受4人殴打后死亡。由于纳雍县人民法院的草率结案,除一名施暴人员接受法律制裁外,其余3名同犯逍遥法外。

  陈顺友遇害,家属曾多次找到公安局长张海和刑侦队长姜雍及蒙队长、苟队长追问凶手白湘平、成学、肖前云是否抓捕归案,但每次都是是失望而回。

纳雍县检察院复查通知书

   舆论曝光 司法机关表态

   光阴似箭。时间一下子过去了10多年。

   2014年12月19日,此案被舆论网曝光,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
  案发地的有关单位也闻风而动了起来。
   2015年3月10日,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公安局长张海和刑侦队长姜雍,以及法院院长郭桂学等人一同来到左鸠嘎乡,把被害者家属邀请到乡政府一起坐谈。就陈顺友被涉案人白湘平、白成学、肖前奎、肖前云等4名嫌疑人故意伤害至死一案,给被害者家属答复。
   公安局长张海信誓旦旦的对被害者家属承诺:对于另三名凶手如何处理的事情,公安局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法院院长郭桂学则说,你们对肖前奎被判十年的有期徒刑不服的申诉,法院同样以书面形式答复你们。
   时间悄然过去了5个多月,终于有了司法机关的消息。
   法院“踢皮球”
    2015年8月21日,纳雍县人民法院于给了被害者家属书面答复书和《(2015)黔纳立刑监字第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该答复称在公安侦查卷内附有附带民事起诉状,本院在开庭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未通知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参加诉讼,故本院决定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继续审理,对刑事不予再审。
随后被害者家属向纳雍县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书,检察院于2015年9月24日以《纳检控刑申复通【2015】1号》通知书答复被害都家属决定不予抗诉。
   对于纳雍县检察院作出的决定,被害者家属表示不服 ,于2015年10月15日向毕节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申请书。
    2016年4月11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于以毕检控刑审终通(2016)2号答复被害者家属,毕节市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本案符合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决定交纳雍人民检察院办理。
    2016年7月11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以纳检控刑申复通(2016)2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答复被害者家属:本院依法立案复查认为,纳雍县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未依法通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参加诉讼,对附带民事诉讼未进行审理,也没有及时向被害人家属送达刑事判决书,剥夺了被害人家属陈述、申诉、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和获得民事赔偿权利,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本院已向纳雍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16年9月28日,纳雍县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置若罔闻,再次以书面形式告知书答复通知受害人家属,在这份通知书中法院辩称说: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书主要涉及附带民事诉讼未审理的问题,对刑事部分并没有提出具体再审的实质性理由,为此不予再审。                             
    案件回顾:
    陈顺友被四个歹徒杀害,陈顺友的家人在案件判决了12年后,方才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这份迟到12年的判决书,无情的剥夺了受害人家属的权利。
因煤起争执 
   1999年4月4日上午,贵州省纳雍县的肖前奎和肖前云二人驾驶货车,前往纳雍县左鸠嘎乡坡其林场拉烟煤。期间,当地的白湘平、白成学二人以150元一吨卖了一车煤给了他们。 
   “那些煤都是我家的,被姓白的两人偷走了很多。”陈顺友妻子郎琼说,1998年农历2月开始,她丈夫就开始在坡其村白家寨的松林里挖烟煤。挖煤地点距离居住地约有3公里,看守很不方便。因此,这些烟煤被当地的白湘平和白成学二人已经偷走了3车多。
   4月4日下午,陈顺友在自家房屋门前拦截了被偷的第四车煤。陈顺友将车辆拦停,追问卖主是谁。当晚23时许,肖前奎二人找来了白湘平、白成学。二白声称,煤是他们卖的,硬性想要将车辆开走。
   于是,双方发生了争执。白湘平二人和肖前奎二人开始对陈顺友拳打脚踢。争斗中,肖前奎手持火药枪,白湘平手持尖刀,围观众人不敢上前拉架。不久,陈顺友受伤躺倒在地上,肖前奎二人驾车离去,白湘平二人也离开了现场。
此时,陈顺友家人连忙到医院 找来医师。经医生诊断,陈顺友睾丸被打破、结肠扭转、腹部受重伤出血。不久,陈顺友的家人接到噩耗:陈顺友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讨要判决书12年
   事发后,被害人陈顺友死亡,仅肖前奎支付了4000元安埋费,其他三名施暴者没有对致死被害人进行赔偿。
   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竟然没有前往现场进行的侦查。“我们都是现场的目击者,但是公安根本没有来调查过。”村民郎文明说告诉记者说,双方起争执时,四人围殴了陈顺友,陈顺友根本没有反手之力地就倒在了地上。此时,四人仍没有任何的手软,继续对陈顺友腹部施暴。
 
   “他们还带着杀猪刀,我们都不敢劝架。”村民陈定学说,同村围观者很多,但是施暴四人发出了威胁的话,没有人敢上前进行劝阻。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了一份全村目击者签名按指印的证明书。证明书中称,双方发生争执后,涉案人“二肖”和“二白”四人共同将陈顺友打伤致死。在这份证明书的下方,共有43人的签名和指印。
   2002年1月30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仅依据被告的陈述进行了判决。(2002)纳刑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仅判决被控告人犯肖前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十年。而另外三名嫌犯肖前云、白成学、白湘平却逍遥法外。
“他们肯定是串通好了,一个人顶罪,其他人相安无事。”陈顺友妻子郎琼说,法院判决后,家人多次前往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索要判决书,但都遭到了回绝。
   2014年11月4日,在判决书下达11年之后,陈顺友家人才拿到了纳雍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当陈顺友的家人看到肖前云、白湘平、白成学三名施暴者竟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家人悲愤难平。目前,其家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提起刑事控告。
司法不公开难显其公正 
   既然法院下达了判决,为何不送达陈顺友家人,纳雍县法院和涉案嫌疑人之间有什么幕后交易?
   郎琼说,她的丈夫是一人面对四名被控告人,完全处于弱势,而且先行采取暴力手段的是四被控告人和肖前奎,过错责任完全在四被控告人和肖前奎。 
   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和媒体关注此案,监督法院审理此案,不能再让凶手逍遥法外,让蒙冤而死的陈顺友地下安息。(作者 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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