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何雨欣、谭谟晓)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10日说,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要真正实现“兜住底”“盖住面”,还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
黄洪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从世界范围看,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来共同承担。除了政府要继续增加对医疗保障支持以外,还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这就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在内。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医疗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为1.3%,而德国、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10%以上,美国高达37%。
从实际看,老百姓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来解决。举例看,如果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发生了住院医疗,形成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概能报销50%,通过大病保险能够报销12%左右,这样加起来是65%左右,还有35%要自己承担,比例较高。
“这里面主要是什么原因?”黄洪介绍,是缺乏商业医疗保障,如果我们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来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就能够实现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有机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可以有效增加医疗保障供给,降低老百姓看病个人承担费用比例,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那么,如何加快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呢?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如美国,1952年,只有63%的员工享受健康保险保障,1954年,《税收法》明确了团体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到了1957年,拥有健康保险保障的员工比例提高到了76%。
黄洪介绍,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目前,财政部、国税总局、保监会正在抓紧研究,争取商业健康保险税收政策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