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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整治实施方案公布 网贷面临合规“生死劫”

时间:2016-10-17 10:19:02    来源:中国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方案要求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合格的商业银行;将网贷机构分类处置;互联网金融广告禁止利用第三方做推荐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互金整治方案”)。该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牵头文件,对于包括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子行业明确了整治机制。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互金整治方案就已确立,但彼时并未立即公开。在清理整顿的攻坚阶段重磅披露整治方案,显示出监管部门加速推进整改工作的决心,也使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再度审视金融创新的合规性。

  “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认识到,‘擦边球’只是一时之计,随着行业规范的不断完善,灰色空间只会不断压缩。”京东金融方面表示,守不住“政策风险”的底线思维,将难以在市场上赢得竞争力。

  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在不影响行业向前发展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互联网金融全方位整治

  与互金整治方案同时发布的还有,《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对互联网金融各领域的金融创新加以界定。

  对于备受关注的资金存管问题,央行称,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风险。

  银监会指出,根据《指导意见》和有关监管要求,甄别判断网贷机构在信息中介定位、业务合规性、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及网络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结合风险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大小、处理方式等因素,将网贷机构划分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大类,制定差别化措施实施分类处置。

  互联网金融广告禁止利用第三方做推荐。互联网金融广告应当依法合规、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内容。同时,禁止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

  网贷行业合规“生死劫”

  自今年4月开始提出互金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计划,互金整治摸底排查已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评估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区域报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认为,根据《实施方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了信息排查、职责界定阶段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17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进入收官阶段,可以预见,整个行业将进入新一轮洗牌期,不合法合规的平台会被逐渐淘汰,行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行业内之前确实有不少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但随着监管层面对背离信息中介行为的规范,网贷市场环境将不断净化。”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表示。

  在他看来,《方案》要求严格网贷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严格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再次强调银行存管。银行存管已然成为网贷平台的“标配”。

  有利网CEO吴逸然认为该方案的实施对于投资者有一定的益处。从《实施方案》和银监会的文件看,网贷行业将会形成从准入、合规、风险等方面有完备的长效机制。这意味着,合规的公司会更好地凸显出来,不久之后投资人在识别好公司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密集出台监管规定和发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拍拍贷CEO张俊指出,互联网金融行业洗牌将提速,是否合规成为平台“生死劫”。

  细节规范拒绝“擦边球”

  互金整治方案还规定,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向客户提供显失合理的超高回报率以及变相补贴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清理规范。

  对于打“擦边球”的房地产金融业务,方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同时,要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此外,互金整治方案还指出,P2P及股权众筹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对此,盈灿咨询分析师张叶霞表示,监管层希望此次整顿不会给行业带来巨大震动,而是在保证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引导有问题的平台能够良性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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