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正文

明知是诈骗所得仍受雇转账取现 福建漳平一男子获刑六年

时间:2017-04-17 18:0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新网漳平4月17日电 (陈立烽 俞玮钰)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他人诈骗犯罪所得,仍将赃款通过自动取款机,蚂蚁搬家式将赃款分批转走、取现。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7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漳平市公安局依法扣押的赃款人民币40.5万元,由漳平市公安局按相应数额比例退还给被骗的受害人。

  2016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明知系他人诈骗所得,为了每天200元的报酬,仍接受刘某(另案处理)雇佣,多次在漳平城区各银行ATM机持本人及多张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帮助他人转账、取现,共计人民币618.98万元。5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某在漳平市某店铺内被漳平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在现场查扣U盾、手机、银行卡及赃款人民币40.5万元。(完)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