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4月22日电(记者王新明)多次用单位油卡给私车加油并将车辆维修费共计5779.47元在单位报销,近日,大方县东关乡财政分局副科级干部赵永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部退缴。
赵永革只是贵州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处理的干部之一。根据贵州省纪委通报,今年1至3月,贵州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1起,处理4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8人。
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78起,占22.9%;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95起,占27.9%;大办婚丧喜庆48起,占14.1%;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5起,占16.1%;另外还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楼堂馆所违规等问题。
根据通报,一季度,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贵州省2名地厅级干部被处理,16名县处级干部、332名乡科级干部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