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江苏睢宁县群众实名举报,称睢宁县借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谋取巨额利益。岚山镇政府在该治理项目开工之前就拍卖了尚未开采出的102万吨“余量资源”,获利1700万元。在该治理区内,当地政府默许没有环评等相关手续的郭军、张明春等人投入数台机器设备和工程车辆架设碎石生产线、地磅等从事石料生产经营业务并获利。国土资源部明确,这一行为属于假借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名义,将矿产品采出并销售获利的违法采矿行为。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尚未启动就获利1700万
有关资料介绍:睢宁县“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期项目是该县重点民生工程、公益项目。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是睢宁县岚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岚山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016年1月,岚山镇公布该项目中标单位为吉林中惠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是705万元,双方约定2016年3月份开工。
2月2日,岚山镇政府委托徐州市国大拍卖有限公司将“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在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余量资源”进行公开拍卖,共拍卖了102万吨石料,价值约1700万元。此时治理项目尚未启动,“余量资源”就已经被卖。自然人郭军和张明春等人拍得这批石料,共同从事石料生产经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该项目启动之初,当地财政没有向该治理项目拨款、投资,反而还在项目开工之前就获取了巨额利益。
图:在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区内架设生产线售卖石料
举报人告诉记者:“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还没启动,政府就拍卖了所谓的废弃余量资源,石头还在山上,目前还是矿山资源,怎么就成了废弃的、余量的资源?怎么也要等到治理工作后期真正出现余量时才能拍卖余量废弃资源吧?借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获利这不是明显的非法采矿行为吗?另外,该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范围内的几个大坑(治理重点区域)连一块石头都没回填、治理,就开始在山上架设碎石设备和地磅公开销售石料这又是什么行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处长吕某告诉记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在禁采区内一定不允许有石料往外运,如果需要的话必须报省政府批;如果在项目区内有余量资源,与施工单位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必须由政府处置,撇开利益关系,避免导致利益驱动,这是最基本的。但是余量的石料还没出来时,是不能处置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现场不是一个生产场所,不是一个生产条件。治理过程中,石头明明在山上,你把石头开采下来,虽然是恢复治理,但这本身也是一个开采过程。国土资源部有规定,在项目治理区内,所开采出来的石料只能作为项目治理使用,不外运不作为采矿,如果外运,就属于非法开采。明明采了石头往外卖,这就产生交易行为了,这怎么不是采矿呢?这与采矿的目的也是一致的。在治理过程中如果有余量资源开采,那是需要办采矿手续的。”
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中,对五种特殊情形违法采矿行为做出了界定。其中实施荒山荒坡开垦、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等工程中伴随矿产品采出并将其销售获利或者假借实施上述活动采矿的,属于违法采矿行为。
重点民生工程成为牟利工具
据了解,大半年过去了,吉林中惠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并没有按照规划和设计方案开展实质性的恢复治理工作。当地政府先行拍卖尚未采出的“余量资源”,由郭军、张明春等人花1700万元竞得。睢宁县国土资源局和岚山镇政府都没有公开这项至关重要的拍卖合同。
举报人告诉记者,郭军、张明春等人在睢宁县“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区红线范围内架设了日产8000---10000吨的碎石生产线,他们从事的石料生产、销售业务没有任何手续,其生产、销售行为和盈利性质符合大型石料厂特征。该生产线已经经营了大半年的时间,但有关部门却没有制止其违法行为。
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十多辆卡车正在几座堆积成山的石子堆旁边排队装载石子,这些卡车排队通过山脚下的一个大型地磅,地磅旁边还有一座收款室。现场粉尘滚滚,整片区域都是灰蒙蒙的。
图:九顶山废弃矿山治理区内,满载石子的大卡车正在过地磅。
从图纸上看,张明春等人经营的石料场和这条碎石生产线的确位于“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区红线范围。很明显,“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盈利项目。岚山镇政府和郭军、张明春等人成了这项县重点民生工程、公益项目最大的受益者。
徐州市国土局地环处处长安守林向举报人解释:对预期产生的石料拍卖,有的先卖和后卖的区别,其性质有所不同,但目的可能还是为了同一个目的。现在房地产不景气、工业发展又不好,县财政养活这么多人吃饭,怎么养?对于当地政府打着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的幌子卖矿产资源的质疑,安守林说:“事实上咱不可否认他目的在这”。
据了解,该项目由江苏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地质环境院设计,在该设计院的设计方案中,没有关于建石子生产线的设计。
环保项目污染严重致群众利益受损
“岚山镇九顶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内的部分山体被爆破,山上的树木、植被都被挖掉。生产区的扬尘几公里外都能看到,项目产生的矿渣山随着雨水流到低洼处,对附近的土壤和庄稼造成了一定的污染。距离该项目仅几百米的项窝村村民成了受害者,他们除了忍受漫天的灰尘,还要忍受噪音。该治理项目经常使用炸药开山,剧烈的震动将部分农户的房子震裂、玻璃震破。每天上百辆卡车经过这个村庄,所产生的噪音、扬尘给他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
睢宁县国土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该治理项目和郭军、张明春等人经营的石料厂生产线“属于废弃资源的利用,不需要办采矿手续和环保手续。他们建的生产线不在治理项目区红线范围内”。
而睢宁县环保局执法大队李大队长告诉记者,该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和碎石生产线没有办理环保手续,他们已经责令停工整改,补办相关手续,是否对其处罚要等局班子研究。
从红线图可以看出,郭军、张明春等人经营的石料厂生产线坐落在该项目治理区。
施工单位吉林中惠和郭军、张明春等人经营的石料生产线属于两个性质不同的主体,但是在同一个项目区,既有废弃矿山治理行为,也有石料生产销售行为,吉林中惠也没有按照规划和设计方案对该项目进行治理。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张副处长告诉记者:“既然是恢复治理,就要按照设计要求去治理,如果利用余量资源盈利或是把资源作为商品,这肯定是要严厉打击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本身就是治理、恢复环境的,如果治理项目对环境影响更大那还不如不治理。”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