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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水淹苗木补偿赔偿问题的情况反映 ...

时间:2016-10-21 10:35:05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我们是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万亩苗木花卉承包人(含部分企业)。我们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反映新乡市牧野区政府及其下辖的王村镇政府将泄洪区污染土地“流转”给苗农骗农、坑农、害农的问题。

2013年,新乡市牧野区政府及下辖的王村镇政府为了所谓的“政绩”,区政府以牧政文[2013]114号文件下发,千方百计动员我们42家苗农(含部分企业),承包了辖区内8500亩污染土地,以土地流转的形式承包给我们种植苗木花卉。

几年来,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甚至不惜高息借贷,累计投资达2亿元,竭尽全力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万亩苗木市值可达5亿多元人民币。然而,2016年7月,天降大雨,上游水库、河流暴满,7月19日,新乡市政府一纸公文“放水泄洪”,将近万亩苗木花卉淹死殆尽,致使我们近2亿元投资和几年的心血付之东流。政府不予补偿,给我们这些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雪上加霜。

为了顾全大局,我们对泄洪问题给予了充分理解与配合,但泄洪后淹死苗木补偿问题却无人问津和负责。我们不得不多次奔走新乡市、牧野区和王村镇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讨要说法、请求给予补偿。但时至今日,仅有牧野区政府答复“免除三年承包费用”,让我们继续种植苗木花卉,其他一概不闻不问。

请问,我们三年多近两亿元的举债投资,已拼尽家财血本,哪里还有财力、物力和能力继续承包这些“泄洪区”的土地呢?无奈之下,我们逐级到市、省有关部门上访,结果不是解决问题,而是一些无聊的托辞和推诿,我们按程序上访,结果在省政府门口被新乡公安局抓走了两个人,杀鸡骇猴吧,国家机器被他们当成了镇压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的工具!市水利部门说是“行洪区”,种树违法,50年前就有规定。环保部门则说该土地已污染,属于废地,不适合种植作物等等。言外之意“泄洪区”、污染土地种树不予补偿。

我们始终不明不白,既然是“行洪区”,就不应该再以基本农田对外承包。而牧野区、王村镇政府为什么还要与我们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呢?为什么费尽了千辛万苦种了三年多苗木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告知我们是“行洪区”、“泄洪区”、污染土地,而该赔偿时却成了“行洪区”、“泄洪区”、污染废地呢?这之前的几年间市、区政府及水利、环保、土地、规划、农林等部门都干什么去了?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国家工作人员又干什么去了?他们怎么能有效地做好发展经济的工作呢?又怎么在苗木种植区规划建设了“苗木花卉市场”呢?说白了,这是一起典型的市、区、乡(镇)骗农、坑农、害农事件。

对此,我们深感受到了政府在愚弄我们。我们强烈要求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三级政府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足额赔偿三年来因弄虚作假给我们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

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顾全大局却没人顾及我们,我们有正当的理由请求补偿得不到答复,通过正当途径上访却无济于解决根本问题,在求生无望情况下,只有向社会反映求助,请求大家为我们做主,为我们呼吁,以敦促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正确履行国家机关的职责,还我们一个公道,尽快补偿、赔偿因承包“行洪区”、污染废地和泄洪淹死苗木给我们造成的一切损失,给我们留一条生路,以免造成在求生无望的情况下,发生严重的围堵政府、阻塞交通、卧轨高铁等大规模过激性群体性事件。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全体苗木花卉承包人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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