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签字盖章的付款证明(合计11763532.1元)
图二:施工工程结算表(合计10595826.08元)
图三:航海公司目前结算(合计9795777元)
日前,《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恶意欠薪》事件引发郑州市建委高度重视,并责成新密市建委监察大队、工程科调查落实。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也已偿还部分工程款。
事件回放调查
2014年4月1日,新密市村民李国军与郑州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航海公司)签订了转包工程《项目目标责任管理协议书》,承接了郑州曲梁同赢置业有限公司同赢?企业总部港A区9#、10#、11#楼(下称曲梁同赢)的施工建设。2015年9月21日竣工,经验收合格。
2015年10月8日,就李国军等人施工部分工程款问题,航海公司与曲梁同赢最终结算总金额为12382665.33元。曲梁同赢及时将工程款的95%合计11763532.1元拨付给了航海公司(见图一)。
按此推算,因航海公司支付李国军的9495777.00工程款(扣过7.5%管理费和票据税收10万元)。航海公司只允许扣除剩下工程款2267755.1元7.5%为170081.63元即可。其余的工程款2097673.47元(2267755.1-170081.63)属于施工方李国军所有。
另外,由于维修交工一年期限已过,曲梁同赢先前克扣剩下5%的工程款619133.23元的50%计309566.64元应返还航海公司及施工方李国军,航海公司可以再抽取管理费7.5%计23217.498元,李国军还可以得到286349.142元(309566.64-23217.498)。
以上两项合计为2384022.61元,这也是航海公司应欠施工方李国军的工程款,有据可依。
退一步说,即便按李国军递交的决算申请(工程总价10595826.08元,见图二),航海公司已结算了9495777.00元,仍下欠工程款为1100049.08元,扣除7.5%管理费82503.681元后合计为1017545.4元。再加上曲梁同赢剩下5%的工程款286349.142元,总计为1303894.55元。
值得说明的是,航海公司先后于2016年9月29日、10月1日分别支付给李国军20万元、10万元,合计30万元(如图三)。目前,航海公司尚欠施工方李国军1003894.55元,这是不争的事实。
荒唐“律师声明”
就在航海公司积极偿还工程款的同时,一篇匿名冒充北京新闻网发帖的《郑州航海建设工程公司关于李国军的律师声明》网帖把事件带入了“添乱”局面。河南擎鑫律师事务所秦玉权、严明律师盖章公开发表《律师郑重声明》,完全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当事人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公检法司之上,进行逐一“定罪”。
一、逐级上访,欠债讨薪,天经地义,却被定性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敲诈勒索罪。
二、积极花钱删帖后定性荆楚荆门网、搜狐网、心通桥等网络平台为个人博客、私营网站。然后定性已经构成名誉权侵权,“指示”李国军迅速到管城区人民法院应诉。
三、提起诉讼,已涉嫌虚假诉讼罪。(其实,李国军一直未起诉航海公司)
河南擎鑫律师事务所口口声声说记者是单方采访,听信一面之词,肆意对航海公司名誉权侵权。其实,记者于9月21日上午专程反映并采访郑州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岳姓工作人员,并于9月30上午8:16联系了航海公司负责人宋某(手机尾号3878),回答都是在处理之中。
河南擎鑫律师事务所倒是我行我素,擅自将李国军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公布于网络,肆意对李国军名誉权侵权。全然不顾李国军带领八十几个工人一年半辛辛苦苦,血汗钱无着的困境。(马艳 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