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盘县大山镇一个村庄的林业纠纷引起了社会人士的关注,被告人的非法运作令人咬牙切齿,而当地法院对村民诉讼的不问不闻也引起了社会热议,基层人民真的如此卑微,任由恶势力摆布吗?诉讼无果,失去的村民权益该从哪里寻回?下面跟随记者的脚步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贵州省盘县大山镇嘎拉河村三组、四组为原盘县大山镇田家寨,后因行政村调整为现在的嘎拉河村三组、四组,位于嘎拉河村的七子妹山林地原为原田家寨村发包给现在的嘎拉河村三组的全体村民。
据了解,1998年,村委会领导杨贵成联合数人,在嘎拉河村三组、四组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于3月10日与原盘县特区大山镇田家寨村民委员会签订《荒山承包合同》,该合同实际为原田家寨村民委员会田有兴、田有平、田有德未经村集体允许私自转包给杨贵成的承包合同,并未法律效应。盘县人民政府在2004年左右进行了撤村并组,将田家寨和嘎拉河村合并,将田家寨改称为嘎拉河村三组、四组,原嘎拉河村为现嘎拉河村一、二组。村民自治组织为盘县大山镇嘎拉河村村民委员会,并由杨贵成出任村主任。2008年,杨贵成通过非法的手段与相关人员签订《大山镇嘎拉河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没有履行《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所规定的对农户进行走访告知、张榜公示、村民签字、政府审批程序的内容,之后杨贵成通过这方案伪造了《盘县农村林地家庭承包合同》,第三人盘县林业局下属林业站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章,该合同发包方和承包签字处皆为杨贵成,杨贵成利用职责在合同发包方处盖了盘县大山镇嘎拉河村村民委员会的印章,并办理了盘府林权字(2009)第大山00714号林权证,侵占了嘎拉河村三组、四组村民的集体财产。
2015年6月18日,嘎拉河村三组、四组村民得知情况后以集体的名义向盘县人民法院对杨贵成的一系列非法运作提出诉讼,要求撤销杨贵成于1998年签订的具有转包性质的《荒山承包合同》和他在2008年非法签订的《盘县农村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但令人不解的是,盘县人民法院多次以主体不符不受理此次诉讼,村民多次上诉,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仍然无果,人民法院不顾村民的多次诉求,对村民提供的多项证据和文件视而不见,仍然作出村民小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对争议林地享有权属的决定,此举对一心想维护权益的嘎拉河村三组、四组村民造成了伤害,维权无果,嘎拉河村三组、四组村民该何去何从?
日前,这次纠纷仍在持续,村民仍然在努力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希望能通过合法的手段取回权益,并对杨贵成给予一定的处分。
事件的持续发酵引起社会人士的关注,而当地法院的处理方式则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在有能力对村民提供帮助的条件下则选择不予立案,究竟事情存在怎么样的内幕,镇嘎拉河村三组、四组能否上诉成功?请密切留意本报讯息,本方记者将为你带来第一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