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多来,辅仁药业(600781)前总经理邱云樵涉嫌职务侵占一案被多家媒体报道,备受瞩目和争议。日前,记者采访了邱云樵的妻子武娇娇及多位法律界、金融界人士,了解案件真相。
一、邱云樵庭审日期与证监会原定辅仁药业重组审核日期诡异巧合
通过采访了解到,邱云樵案于2016年9月28日在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日期与证监会原定的辅仁药业(600781)发行股份购买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的重组审核“上会”日期是同一天。武娇娇说,这个日期不是巧合,而是报案人朱文臣找“大仙”算好的黄道吉日,其安排鹿邑县法院有意敲定该日期,并备好了庆功宴,要同时庆祝邱云樵被判重刑和辅仁药业重组上会通过。。然而,9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72次工作会议补充公告,因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核查,决定对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方案提交重组委审核予以暂停,决定待相关事项明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核。9月27日,辅仁药业连发四个公告,主动向上交所申请“中止”重组审核程序。9月28日,辅仁药业准备多时的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如期“上会”,当日股票复牌交易,放巨量下跌,盘中一度接近跌停。同日,邱云樵案件开庭审理。
二、关键证人朱文臣和汪元刚不敢出庭当面对质
本案于2014年底由辅仁药业集团报案,2015年5月20日邱云樵被刑拘,至此已经羁押近17个月。庭审中关键证人辅仁药业集团董事长朱文臣和上海平安集团投资经理汪元刚拒不出庭。
邱云樵的两位辩护律师指出,本案指控犯罪主要靠证人证言,事件发生在朱文臣、汪元刚和邱云樵三人之间,其他人都是传闻、道听途说。关键证人朱文臣和汪元刚经律师多次要求和法庭传唤拒不出庭,疑点重重。在案证据自相矛盾,指控事实无法证明。关键证人不出庭,证人汪元刚的身份无法确定,明显有悖于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原则。而在案证据已充分证明朱文臣和汪元刚的行贿受贿犯罪,鹿邑县检察院存在包庇犯罪,漏人漏罪。三个人的事,两个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控方鹿邑县检察院应承担取证不力的责任。而在案证据表明,邱云樵500多天的牢狱之灾是不白之冤,该案涉嫌诬告陷害。
三、五大权威法学家集体为邱云樵鸣冤,一致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庭审之后,北京邦银律师事务所就“邱云樵被职务侵占案”邀请了国内五位权威法学家进行法律论证。辩护律师向诸位法学家介绍了案情,提供了庭审公开的证据。五位权威法学家分别是:高铭暄、陈光中、江平、储槐植和赵秉志。他们为法学界所熟知,具有泰斗级难以超越的学术地位。
高铭暄,是新中国刑法的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新中国民法的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五位法学家一致表示,本案案情非常简单,对迄今羁押17个月表示震惊。专家们一致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邱云樵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该专家论证意见书已由律师向鹿邑县法院提交。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在刑事审判中,绝不是多几个证人就能证明一个人犯罪。刑事证明原则是要“排除合理怀疑”,这不同于民事审判的“优势证据原则”。否则的话,想证明别人有罪岂不太容易了,多找几个亲戚,凑人数就行了。本案中能证明邱云樵“唆使”“要挟”的只有汪元刚一个人的言词孤证,该证词还和书面的客观证据矛盾,其他证人则都是朱文臣的弟弟、爷爷等亲属下属,是利害关系人,又都说是听朱文臣说的,间接传闻,不足为凭。
四、邱云樵该不该得到奖励
本案中,邱云樵讲自己是原“上海辅仁”上市公司总经理,一直在上海工作,没有权限,也控制不了大股东河南辅仁集团公司的财务,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单位财产的问题。该奖励是经朱文臣审批,经辅仁集团财务秦建超支出,后来别人转给自己的,是朱文臣主动给的奖励,是朱文臣担心别的高管攀比,让他人转交给自己的。而朱文臣也自认涉案款项的支出的确是自己安排的。庭审中辅仁集团财务经理秦建超当庭指证,朱文臣签字的奖励审批单,被鹿邑县公安人员调查取证时拿走了,但隐匿起来,并未附卷。
针对朱文臣的弟弟和爷爷等个别证人讲辅仁药业集团没有奖励政策,邱云樵所得不是奖励的说法。金融界人士告诉记者,要理解本案应当回到2010年的经济环境中。当年,央行紧缩货币,2次提高利率,7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市场上资金空前的紧张,金融圈风声鹤唳,给奖励都很难融来资,不给奖励是绝无可能融资的。硬说邱云樵帮关联公司宋河酒业融资而朱文臣事先没有允诺奖励,这不符合2010年的融资环境,明显的谎言。说辅仁药业集团从来就没有奖励政策,更是不合常理,以往高盛的融资奖励、高管们的股权激励,都是奖励的铁证。邱云樵成功地从平安融资1.45亿元,为河南经济做了贡献,难道不该得到奖励吗?如果这笔主动打给邱云樵的钱不是奖励,那么是天上掉馅饼?那么奖励去哪里了?融资一亿四,难道连一毛钱的奖励都没有吗?
邱云樵帮朱文臣融到了资金,为平安集团的汪元刚推荐了项目,这是再普通不过的民事居间行为,不论是朱文臣给他奖励,还是汪元刚给他奖励,都在情理之中,邱云樵都受之无愧。邱云樵多次往返于上海与郑州之间,付出了劳动,对双方都做了好事。庭审现场,公诉人问邱云樵,为何不退还该800万元?邱云樵理直气壮的反问公诉人“我为什么要退?这是当时朱文臣主动给的奖励!我没偷没抢,为他牵线介绍成了1亿4,要不他早死了,我为什么要退?!”这是至今邱云樵理直气壮的根本原因。
五、围绕800万奖励的人性丑态
金融界人士指出,800万元对于2010年艰难的融资环境下能融资1亿4的成果而言,是正常幅度的奖励。一听说800万元,就眼红、就攀比、就嫉恨、就仇富、就有罪推定,一定要说邱云樵有罪,这是人性丑态的暴露。鹿邑县与上海不应当存在文化冲突,数额大小是相对的,关键要看贡献、看性质。如果合法,8000万、8个亿也是正当的,不合法,一万元也是违法收入!朱文臣号称“河南首富”,在事成五年,融资款项已实际使用五年后,用刑事手段,让其家乡的鹿邑县公安局出面,逼迫要回当初的奖励费用,在金融业人士眼中,这种背信弃义、出尔反尔是非常可怕的,是颠覆道德和法律底线的。金融界人士表示,这种人品和人格,金融界不欢迎合作。
民法泰斗、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明确指出,从本案证据看,认定为带有居间报酬性质的奖励是合乎本案事实和逻辑的,本案充其量就是一个民事纠纷,怎能羁押500多天,用尽了所有侦查期限!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河南周口地区频发冤案,十年前曾发生过周口市人大代表何桂芝诬陷创业伙伴于海哲一案,公检法数十人受贿后帮助该企业董事长诬陷其总经理,该案震惊中央。而本案的报案人朱文臣也是人大代表,但比何桂芝有影响力的多,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是董事长,同样都是状告创业伙伴、总经理。截至记者发稿时,鹿邑县法院对此案三缄其口,未有回应。而鹿邑县检察院检察长韩晓相正在被邱云樵妻子武娇娇、当地农民李国岭、北京律师张振堂、小企业主肖建鹏、乡村医生吴浩、农民张小艳、小职员田涛、农民徐伟等多人实名举报,现托病不上班。邱云樵案侦办第一责任人、鹿邑县公安局原局长赵建设已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