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84岁老人田在勤的痛苦晚年:为了祖宅,这十几年一直奔波着。(摄影 黄坚)
三坊七巷是福建省著名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福州的历史之源、文化之根。也是福州市一张金灿灿的名片。然而,对于84岁老人田在勤来说,这个地方,却是他的一个噩梦,一场战斗,一块心结。
安民巷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黄巷以南,西通文儒坊,是著名的三坊七巷之一。《福州地方志》记述:“因唐代农民起义军黄巢入闽时,到此巷即告示安民,故名”。历史上巷内人家多为社会地位较高人士。巷西侧民居旧宅仍保留匀称格局和古朴风韵。然而,这个巷子没法让84岁的老人田在勤得到安宁,因为,他的心病就在这个著名的安民巷。
万般无奈之下,开始“民告官”
田在勤告诉记者,他在福州安民巷57号(现61号)有座祖宅。这座祖宅是他的父亲田稔之和母亲张孟端留给他的遗产。他的父亲田稔之1969年在台湾去世,母亲张孟端1983年在福州去世。这套祖宅作为父母留给田在勤的房产,他十分珍惜,这也是他对父母念想的一个重要场所。
然而,他不小心,把这套祖房的产权证弄丢。田在勤告诉记者:我去福州市鼓楼区房管局办理补证手续。可是,时间过去了几个月,鼓楼区房管局都不给他办理补证。我去房管局询问为什么不给补证,房管局一会儿说我祖房在1958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再一会儿又变成说我祖房在1971年文革期间被调换过。我要鼓楼区房管局提供证据,说明我的祖房到底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还是在文革期间调换过?因为这是两码事。如果我祖房在1958年被社会主义改造了,那么就不可能在1971年又被调换;而如果我祖房是在1971年被调换了,那么同样也证明我祖房在1958年没有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这本身就是两件互相矛盾的事。对此,福州市鼓楼区房管局给我们的答复是他们已经把我的祖宅档案丢失,没有证据。我万般无奈之下,只有把鼓楼房管局及福州市房管局告上鼓楼区法院,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要求他们要给我们补证。
产权证和公证书都不认,这个世道怎么了?
田在勤说:我向法院递交了产权证的复印件,以及我在1989年对该产权作的产权继承权公证。该份公证书上也明确表述安民巷61号的产权属于我。在法庭上,对我提供的产权证和公证书,福州市房管局先是不承认我的产权证。说我的产权证是第一代产权证现在已经换新证作废。再就是认为,我在公证处的公证书也不算数,福州市房管局说公证处不是房管部门。我反驳说如果房管局认为我的祖房经过社会主义改造,那么能不能拿出证据来?他们振振有词说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的档案丢失,没有我们的资料,所以无法提供。我们当时就震惊了,档案丢失是政府部门的失职行为,还能理直气状的作为理所当然的证明。而我拥有政府发给我的产权证不算数,政府公证机关发给我的公证书也不算数,那么什么证明才能算数?
田在勤告诉记者:庭后,我认为,既然福州市房管局提供不出证据,而我提供的证明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应该会赢这场官司。可是,结果让我失望了,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区法院判决既不是房管局败诉,也不是我败诉,而是判决鼓楼区法院不受理此案。在判决书上,我作为原告方提供的证据非常详细进行了描述。而被告方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鼓楼区房管局的证据一个也没有。也就是说,被告方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鼓楼区房管局在没任何法律认可的证据下,就凭在法庭上的一张嘴说的空话,打败了福州市政府发给我的产权证,及福州市公证机关对我产权的继承权证明书。
省高院既不立案,也不驳回,一拖就是好几年
田在勤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这个判决,当然不服。他说,既然本案涉及历史遗留,那应该提供出涉及的依据证明。在判决书上没任何判决依据就判我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显然是对我的极大不公平,属于那种随意乱扣帽子行为。于是,田在勤上诉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是,中院驳回了我们的上诉,判决书依然没被告证据,驳回的理由也依然是法院不受理。田在勤继续上诉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田在勤悲伤的说:“省高院对我这个案件,其态度就是一个字——‘拖’。而且一拖就拖好几年,从2010年开始申诉到高院到现在过了这么多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这么干耗着。”
“我也不知道,我的这套祖宅能否在我的有生之年拿回来。我已经84岁了,看这样子的情况,在我手上,拿回来难。但不管怎样,我会尽全力去争取。不是为了财富,也不是为了有房子住,而是一种信念,因为这套房子是我父母留给我的,我一定要保住。祖宅拿不回来,我死不瞑目。”田在勤含着眼泪说到。(黄坚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