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办事处三星庄园违章建筑肆意兴建问题,媒体进行了连续跟踪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但事隔几月,该小区违建问题不但没有引起当地相关部门注意,却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搭建。期间,媒体多次采访丰台区相关执法部门,表示一定认真查处,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实质进展,更没有针对明目张胆的违章建设进行查处。业主不断反映质疑,到底还有没有法治存在。
据业主反映,11月2日,忍受不了违章建筑大肆兴建的骚扰,万般无奈,业主在小区内违章建筑打出横幅表示抗议,向围观者诉说几年来所遭受的屈辱,并向大红门城管执法大队进行了无数次举报的又一次举报,城管来人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后未作任何答复扬长而去......
执法者的漠视,已然是蹂躏着多年来业主求告无门而麻木的神经,抱首拍天的业主,不但没有等来事情有人做主,等来的却是物业方对业主们采取的“断然”措施。不多一会,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冲入小区内将业主悬挂的维权标语扯下,并以恶言对围观者恐吓,更为甚者,包括违建的养老照料中心实际控制人杨某的妻子,跑到业主楼道内破口大骂,直到骂的无趣后,方才走人。
言语的威胁谩骂,业主能够顾全大局一忍再忍,没想到的是,管理方三星庄园小区物业,对业主可谓是痛下杀手,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业主所居住、办公楼房区域,进行了断电,忍无可忍的业主,向警方报警,警方出警后,多方沟通,身心具疲的业主,等待了26小时之久,才等来了物业方的“宽容”送电。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违章建筑之拆除,由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执行之。第 5 条: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北京丰台三星庄园违章建筑达六、七处之多,跨度长达十年之久,有的2006年就被人民法院公告拆除,但不知何故,法律公文以及十年之久的业主维权,在这里统统便成了空文!
从8月到现在,媒体针对三星庄园违章建筑问题,对丰台区相关部门、执法机构进行了多次采访报道,不知何故,业主的举报、媒体的声音,在三星庄园违建问题上,让官方竟然集体失语!到底是有关部门对愈演愈烈的业主与物业矛盾的漠然,还是长此以往利益链背后的积重难返,还是违法侵占业主利益的物业方理应受到利害关系部门的庇护?种种疑问,都会随着买炖的加深、事情的发展、演变,逐渐露出水面,真相,也是真理。(记者张洋 苏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