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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 国家森林公园屡遭生态破坏

时间:2017-05-27 16: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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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就是要尊重经济规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生态保护是第一要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各地在积极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生态保护。但是,仍有一些地方为了一己利益,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尤其是一些国家森林公园屡遭破坏生态环境:建宾馆、豪宅、高尔夫球场;非法挖矿、上马风电项目等。《中国商报旅游导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位于广东、安徽、贵州、江西、海南、内蒙古、重庆等地的国家森林公园被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存在生态遭破坏的情况,一些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有法不依。

  国家森林公园“很受伤”

  今年4月27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5月8日,安徽省淮南市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第十批共5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其中大气1个、水环境2个、垃圾5个。涉及县区是:寿县(5件)。5月15日,淮南市政府官方网站对外公开了淮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中国商报旅游导报》记者注意到,该一览表载明“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寿县两任领导违反环保法在国家森林公园八公山风景区建设风电场(24个风机),在六安市政府、淮南市政府(寿县区划从六安市调整到淮南市)等相关部门对该风电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后,该风电场仍在运行,影响周边环境。要求对该违法项目依法查处,并严查是否存在腐败。”

  “调查核实情况”为:国电安徽寿县团山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团山风电),位于寿县八公山乡境内团山周边,是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和安徽省能源集团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总投资3.04亿元,装机容量36MW。该项目列入安徽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和省政府“861”项目投资计划,于2013年4月通过安徽省发改委核准,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投产。2014年6月,安徽省住建厅接到举报,安排六安市住建委对项目审批和建设情况进行调查;7月11日,安徽省住建厅城建处又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督查。督查意见认为,该项目位于八公山风景区范围内,不适合建设风力发电项目,责成寿县住建局予以查处。

  据悉,国电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建设前期选址调研时了解到全国范围内如湖南省城步县南山风电场、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风电场、广西玉林大容山风电场等风电项目均建设在国家风景名胜区内。

  上述一览表记载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寿县向安徽省住建厅和市政府报告并建议:1、责令国电皖能寿县风电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寿县团山风电场工程植被恢复方案》完成地貌、植被恢复工程,未建项目停止实施建设。2、该项目建设区域在八公山风景区非核心区,项目是安徽省政府“861”重点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加强与央企合作的战略精神,属于央企与安徽省合作项目,且企业目前已完成投资达2.2亿元,故恳请予以协调对已建项目按照现状纳入大八公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并批准项目建设规划,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发挥经济效益。

  除了位于安徽省的八公山国家森林公园,近年来,还有位于广东、贵州、江西、海南、内蒙古、重庆等地的国家森林公园被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存在生态遭破坏的情况,比如建宾馆、豪宅、高尔夫球场,非法挖矿搞开发等等。

  地处重庆石柱县的黄水国家森林公园,为重庆著名高山避暑地。近年来,大量避暑房地产楼盘不断“蚕食”林地;位于位于内蒙古阴山山脉大青山中段的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有宾馆、别墅群、高尔夫球场等豪华的楼堂馆所和餐饮娱乐设施;江西莲花洞国家森林公园内违规兴建数十栋豪华别墅;海南蓝洋温泉国家森林公园非法采石、伐木等。

  “有些部门为了自身眼前利益,根本不顾我们旅游业的长远利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向《中国商报旅游导报》记者反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中石油管道项目、广东电网东莞项目、从莞高速公路三项工程“穿越”,影响了公园的生态环境(《中国商报旅游导报》2017年4月28日曾报道)。

  相关法律成“一纸空文”

  “严禁风电、房地产等项目。严格控制水电项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2013年11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严禁和严控的项目,并指出各省报送审查的建设项目,应仅限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内的项目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项目。

  2016年2月17日,淮南市政协副主席孟祥瑞向安徽省政协提交了题为《关于查处八公山风景区违法建设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称,该项目的建设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八公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得再建设大型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定。当年6月22日,安徽省住建厅就该提案的复函报告称,将严格落实省政府规划督察员2014年10月27日下达的督察意见书要求,做好拆除和整治恢复工作,切实保护好这一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尽管如此,风电项目一直在施工建设,2015年并入电网发电,2016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

  针对广东电网东莞项目“穿越”公园的行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方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音山公司)认为,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在公园施工,严重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侵害了观音山公司依法享有的用益物权,遂依法提起诉讼。东莞供电局答辩称,涉案工程是升级改造工程,鉴于涉案线路并非新建工程,东莞供电局的施工不需要黄淦波、观音山公司同意,也不需要报其他部门审批。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此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27条明确,“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如今,安徽省淮南市在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时,依然“恳请予以协调对已建项目按照现状纳入大八公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并批准项目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

  国务院2010年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就国家森林公园而言,根据规划,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湖南、四川、安徽、贵州、广东、江西、黑龙江、陕西、甘肃、山西等11个省(区)出台了森林公园条例或政府规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地方立法”。

  著名问题学专家胡星斗教授认为,旅游业必须充分运用好法律和市场两个手段,这样才能做到利用和保护的双赢,实现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和谐统一。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要求各地依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办法》和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本省(区、直辖市)森林公园管理法规规定,按计划、有步骤开展对本地森林公园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勇于亮丑、敢于碰硬。 ”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域旅游已经成为一项国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这必须要求我国建立起完善的现代旅游管理制度,依法治旅。(本文原载2017年5月26日《中国商报旅游导报》,记者杨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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