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山东省环保厅环保督察组完成了对10个市的进驻督察任务;督察组共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其中,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万元,立案侦查49件,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问责606人。督察组共向10个市反馈168项问题,要求被督察市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被督察市市委和市政府要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省委、省政府。
然而,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张三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德合资企业,企业与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委签订了租赁合同从事粉丝原料生产,不料,近年来,张三食品厂先是遭到附近一家化工厂偷排工业污水,地下水质遭受到严重污染,雪上加霜的是,食品厂又遭到龙青高速建设的“腰斩”,企业负责人张立多方反映,但是却无人过问,无奈之下,张立向环保部实名举报招远金合科技有限公司排污导致地下水污染,招远市有关部门隐瞒了这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希望能够引起环保部、环保厅相关单位的重视和追责。
遭受污染:金合公司违法排污事发生8个月之后仍有“余毒”
“尊敬的环保部、山东省环保厅领导:2016年3月28日,金都招远招金集团子公司金合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工业废水污染案件,此次污染导致北里庄、后大里2个村庄共108亩农田被污染。其中也包括招远张三食品有限公司水源井被污染,导致公司地下用水严重污染,公司损失巨大。” 招远张三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立实名举报招远金合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3月28日夜里,趁降雨之机私自排放强污染性质的工业废水,污染了化工厂附近的土地;然而,事发后,当地政府却隐瞒了这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张立说道:2016年11月23日,经苏州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张三食品厂区用于生产的地下水井里的水质是否受到污染进行检测鉴定,2016年12月28日,检测结果为:水中含有硫酸盐、铁、锰、总硬度严重超标。其中锰超标235倍,铁超标18.97倍,硫酸盐超标10.32倍。井水被污染后,监测指标不符合食品生产用水要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张三食品厂在污染之后曾连续抽水排放3天3夜,且检测时间是在污染发生8个月之后及自然降解等因素,如果在污染之初做相关检测数据超标将会更为严重。
此次污染事件于2016年5月15日在招远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金都招远”中曾经报道:金合公司循环水外溢善后处理工作正加快推进。
3月28日,金合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水收集池因水泵故障造成池水外溢,导致北里庄、后大里2个村共108亩低凹农田被污染。事情发生后,市政府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进驻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池水外溢主要导致灌溉用水氯化物超标(最高值接近国家规定农灌标准2倍),重金属未检出,企业周边村庄的地下饮用水经连续监测未发现异常。市政府责令金合公司立即停产整顿,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准试车生产;环保部门监督督导企业立即对造成污染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对污染范围内村庄和村民按照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金合公司已经停产整顿,对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处理单位已经对受污染的灌溉水源进行回收处理;为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出动罐车向两个村庄供应应急饮用水,并聘请专业机构重新选择水源地,目前1处饮用水机井和1处灌溉水机井已经开工建设;对相关村和村民的受损农作物已经清点完毕,相关赔偿已经部分发放到位。
目前,环保部门正在不间断加大检测范围和检测密度,超标的灌溉用水氯化物指标逐渐下降,检测结果已接近国家规定标准值。
张立说道,令人遗憾的是,招远市相关部门虽然成立联合调查组,但是至今没有公布这起严重污染水质的任何调查处理结果,更没有对相距不远的张三食品厂进行水质检测和任何经济赔偿;在取得了地下水污染的相关证据后,张立希望国家环保部能够派员调查此次严重的排污导致的地下水质污染事件,并对当地政府的隐瞒事故进行追责。
张立说:依照环保法、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招远金合科技有限公司不仅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此次污染事件中,金合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土地污染达108亩;相关责任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犯罪,依法应追究环境污染的刑事责任。但是招远市当地政府部门至今没有启动任何追责程序。招远市曾经出台文件: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整顿一批严重污染的工业园区。
为此,张立实名向国家环保部、山东省环保厅领导举报,要求环保部为民做主,依法追究招远金合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雪上加霜:龙青高速建设“腰斩”招远张三食品厂
张立说,张三食品厂是中德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6.25万美元,早在2005年8月,食品厂与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委签订合同,租赁村里厂房进行粉丝原料加工,年加工淀粉1000多吨,租赁期到2020年12月30日止,然而,龙青高速建设在张三食品公司没有获得征收赔偿和经营性补偿的情况下,生产厂区已经张星镇政府给组织人员“腰斩”成一片废墟!
“在我生病住院期间,张星镇政府副镇长赵显辉指挥人员和机械对我企业的厂房进行强行拆除!当我们发现后,生产厂房已经拆了一半,生产设备也受到了破坏,找到当地政府要求赔偿,但是至今没给一分钱的补偿!”
“目前,招远市共有19个企业或者村民因龙青高速征地补偿不到位向上级部门信访,但张星镇镇长孙维波却向招远市孙付春市长汇报征地补偿时,孙镇长称要求征地赔偿的人员是刁民!而对于政府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的征地补偿到位问题根本不说,而镇政府实际上暗中截留了这些征地赔偿钱拒不发放!”张立气愤地说道。
据了解,龙青高速公路是山东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高速公路网,是贯通山东半岛南北的交通大动脉,龙青高速烟台段计划于2018年全线开通。
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起自荣乌高速龙港南枢纽;估算投资约40.3亿元,永久占地7031亩,项目涉及烟台境内7个镇街、58个行政村,永久占地5598.269亩(其中龙口占地355.029亩、招远占地5243.24亩,包含耕地3000余亩)。
据招远市官方披露:龙青高速公路烟台段开工以来征地拆迁工作和现场施工稳步推进,招远市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招远市张星镇在对张三食品厂的答复中称:北里庄粉丝厂,属于村集体企业,由张立承包经营,因龙青高速征迁,征占北里庄部分厂区,我镇与北里庄村委沟通,并与村委达成补偿协议,村委同意拆除厂区需征迁的构建物。
为维护企业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镇政府多次协调村委,要求其做好对承包人张立的赔偿工作,协调双方尽快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张立对村委提出的赔偿方案一直不予接受。我镇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安排专人跟进处理,也建议张立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诉求。
张立说道:“招远张三食品公司是中德合资企业,租赁村委的厂房约16000平方米,其中蛋白处理池5处,自建晾晒场3处,相关的变压器、生产设备等若干,我们多次向镇政府要求赔偿到位,但是镇长孙维波却向市长汇报工作说我方人员是刁民,致使本应该早日解决的征迁赔偿,时至今日龙青高速快建成通车,还没有解决我们的合法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