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看看新闻
【新民网·最新报道】公安交警部门接视频举报:12月20日16时左右,有一辆号牌为沪FJ6988的“捷豹”SUV在延安高架南侧延西立交至江苏下匝道段多次连续违法变道,强行超车,影响正常车辆的通行。经过交警部门连夜彻查,12月21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捷豹”车驾驶员陈某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计被处以记3分、罚款550元的处罚。
12月20日当晚,高架交警部门就根据市民举报的相关线索,启动调查取证工作。经前期断面监控和高清视频调阅,迅速核查车辆信息,查找车主。当晚,经联系车主陈某,其就是当日驾驶该车的驾驶人。12月21日上午,涉嫌违法当事人陈某来队配合调查。经询问,其承认在延安高架(南侧延西立交至江苏路下匝道段)驾车过程中,因看到另一辆牌号为沪FY2732的车辆驾驶员朱某摇下车窗向其喊话,故情绪失控,故发生故意“别车”的情况,陈某对于视频所反映的违法行为也供认不讳。
高架交警部门针对陈某驾驶车辆时发生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在城市快速路上骑、扎车行道分界线行驶”4起交通违法,合并处罚款550元,记3分。
陈某在高架事故审理科现场告诉记者,自己因为老婆发烧,儿子等着他去接放学,所以当时驾车的心态不是很好,以为边上的车摇下车窗,对其进行了谩骂,才会连续变道“别车”,现在回想起来感觉真的没有必要,其实让一下也就过去了,“路怒”驾驶真的很危险。
高架交警事故审理科警长朱沪宁奉劝广大驾驶员:切莫因为有急事而产生“路怒”驾驶行为,随意变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希望市民可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此外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如发现车辆违法行为可通过“上海交警”APP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视频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交警部门也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惩不贷。(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胡彦珣 通讯员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