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的所在地壶关县桥上乡桥后沟村,距离景区所在地——桥上乡政府数百米处,一处三层违建楼房从2016年5月间开始修建,在国土、乡政府等部门的多次“干预”下拔地而起,近期已修建完毕。
桥上乡桥后沟村村民马庆方说,村子地处偏远,但仗着毗邻太行山大峡谷景区的优势,村民生活也算安康。2014年11月,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在外地工作多年的李忠学突然返回村中,要在老宅上翻建房子。
此后,因为翻建房屋挖断道路影响部分村民出行,李忠学和村民马庆方等人产生矛盾。马庆方说,几十年前,李忠学举家外出工作,现在返回村中。在没有和其他村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即自行挖断村民出行道路翻建房屋。由于挖掘地基紧靠自家厨房,造成房屋损坏。多次沟通无果后,马庆方等人将李忠生告上法庭。
据马庆方说,李忠学的行为并非阻碍他一家,道路沿线居民皆受影响。在桥上乡桥后沟村,这一说法得到多位村民证实。一位女性村民表示,李忠学翻建房屋挖断的道路,系村民行走多年。李忠学强行施工导致村民出行无路。无奈之下,村民只能借助梯子上下出入。
此间,马庆方等人曾向桥上乡政府反映寻求解决。2014年11月,桥上乡政府带领国土、司法、派出所等部门实地勘测、走访群众后,作出如下处理意见:责成李忠学立即停止一切施工活动,在纠纷彻底化解前不得擅自开工;责令李忠学对周边邻居造成的损坏予以修复。
然而,上述调解并未落实。无奈之下,马福生、马庆方等人将李忠学起诉至壶关县法院。
2015年4月13日,壶关县法院判决:被告李忠学对原告马福生的厨房在判决生效十日内采取措施消除危险;恢复破坏道路原状。
马庆方说,事后,法院判决并未得到执行,挖断的道路和挖开的地基是他找人填埋、修复的。没过多久,李忠学又从其他村民手里私自购买一块耕地,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用于建房,且房屋建筑侵占部分道路,影响村民车辆出行。
有鉴于此,马庆方等人在和李忠学沟通、协商无果后,向当地乡政府、壶关县国土局等部门反映。
一份落款时间为2016年5月3日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壶关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针对李忠学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修建住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李忠学“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限七日内自行履行。
对于此事,桥上乡负责人表示,李忠学是非农户口,新建住宅没有任何手续,属于违建是明确的,桥上乡多次邀请双方友好协商无果,只能继续协调。
15日,壶关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李忠学违法建房一事,国土部门已经下达处罚书。在执法无效的情况下,国土部门曾将案件移交壶关县法院。法院以涉及土地案件过多为由,拒不受理,又打回壶关县国土局。
没有任何手续在景区内盖起三层楼房,本来是很明确的违法建设,却在主管部门眼皮底下一天天地建起来了,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一直得不到解决,这让人想不通。(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