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在23日举行的北京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发布会上表示,在司法改革中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违法干预办案可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依法追责。
安凤德称,为确保司法公正,防止法院人员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北京各级法院建立了干预过问司法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实施细则,同步配套上线运行过问案件信息专库系统,对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自2016年3月北京各级法院全面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审判团队运行逐步规范,院庭长办案渐成常态,法官等职责更加明晰,各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北京高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院庭长办案等配套文件,推进编写《北京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北京各级法院还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规定最低办案数量,严格落实院庭长“入额必办案”的举措。2016年,全市各级法院院庭长共计办案13.8万件,同比增长52.2%,占结案总数的21.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置人员角色定位,突出法官主体地位,院庭长办案数量明显增加,去年院庭长独立承办审结全院38%的一审案件。据该院行政庭副庭长严勇介绍,现在他每月平均结案20余件。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试点全流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被告人在押案件的诉讼全程平均用时37天,依法保障了人权;被告人审前羁押时间平均减少三个月,人权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安凤德说,2017年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推动法官惩治制度落实,对于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惩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