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黄翘楚 通讯员 洪婷)员工因为心生贪念,私开收据骗取了老板3万元的加油费用。但没想到的是,好心的老板不仅原谅了他,还把他原来3000元的工资调整到了5000元,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云南通海县,主人公小师(化名)原本是该县纳古镇某托运部从事货运工作的一名员工,他专门负责由通海到昆明的货物运输,为了工作方便,路途中的加油费用也是由小师先行付款之后再凭借票据向自己的老板小马(化名)进行报销。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报销方式让小师钻了空子,2015年的一天,拉完货回到通海的小师正要回单位进行报销。不过此时他不禁起了歪心思,想通过私开加油收据、虚报加油金额的方式向老板小马多报一点加油费。在填写了伪造的加油收据后,小师回到了单位按虚构的票面金额要求老板报销,小马对此并没有怀疑,如约报销了费用。
尝到了甜头后,小师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间,他先后多次利用这样的方式骗取了老板小马3万余元人民币。不过长时间以来的加油费用过高,让小马心生疑惑,经过仔细核对后,他发现加油收据居然都是小师自己填写,且均超过了正常费用,于是决定向通海县公安局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小师于2016年3月13日被通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不过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小师的家人在得知此事后主动将3万余元的赃款退还给老板小马,而且在沟通过程中,小马得知小师的妻子患有直肠癌,而且还要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其家庭条件的确有些困难,小师是在每月工资无法维持正常开支的情况后才出此下策。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小马不仅原谅了自己的员工,还邀请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小师继续留在自己的货运公司工作,并将他原本3000元的工资调整到了5000元,并提前预支了3个月的工资,帮助他度过难关……
2017年4月26日,通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小马虽然是此案的被害人,但全程陪同小师出庭,并向法庭告知小师的家庭情况,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小师,且愿意为其缴纳罚金,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之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且案发后已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减轻了社会危害性,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小师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