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专叮有缝蛋 私刻公章现神通
无视财政法规、默认私刻公章,浙江省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住房(二期)约350多万财政建设资金被人侵占得手。事实上,从2011年到2015年4月文成县该保障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共计659﹒58万元的财政资金汇入一个名叫王诚友的个人账户,在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后仍有350多万财政资金难以追回。其结果是,该政府保障房项目还拖欠大量工程款,施工单位纷纷提起诉讼或上访。项目负责人张永淼说,“还有一些民工钱也没钱付”。
据本网记者调查了解到,2010年12月,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性住房A区二期Ⅱ标段工程,总投资额约4200多万元。一个叫李建荣的人被银河建筑公司指定为文成办事处负责人。2011年1月18日,李建荣经得银河公司同意以《委托书》形式将该工程转包给张永淼总负责,其中明确规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和经济往来帐结清为止”。2011年5月工程正式开工,2015年9月13日通过竣工验收。
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反客为主:项目经理篡位夺权
根据银河公司与李建荣签订的补充条款,王诚友被指派为项目经理,规定其每月工资8000元及吃住和每月两次探家车旅费由张永淼发放。而据银河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建强介绍:我们派王诚友去担任项目经理,是叫他协助管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没让他管财务。
从2011年5月工程开工到2012年9月,花园保障房A区二期Ⅱ工程都由张永淼实际负责,工程资金支付基本正常。
王诚友如何摇身一变,获得实际负责人地位的呢?据项目内部知情人士说,王诚友的业务水平不怎么样,图纸都看不懂,但他有个优点,就是在工地上不务正业,利用银行公司外派经理、又能代表张永淼的特殊身份,整体找人吃喝送礼拉关系。与新区保障房指挥部一干人拉近了私人关系,同时又拉拢张永淼的两位合伙人黄爱光、陈福尧。为此王诚友将100万建设资金汇入黄爱光、陈福尧的个人账户。
就这样,王诚友就从2012年9月到2013年8月掌控了“财务大权”。就在这期间,王诚友利用与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房指挥部某些人的私人关系,分两次直接将179万元的财政建设资金打入自己的户头(云和县建设银行,账号为4367421493087373608,户名王诚友)。
左图为银河公司出具的证明原件,右图为王诚友私刻公章后改动的银河公司证明
偷梁换柱:假公章派上大用场
2013年8月以后,在王诚友折腾一年、工程搞不下去了,不得已才将工程管理大权交还给张永淼。张永淼向亲朋好友借了200多万元投入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更为离奇的是,交权之后的2015年2月6日,王诚友还私刻“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一枚,并伪造该公司《汇款通知单》要求保障房指挥部将173﹒11万元工程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在保障房指挥部有关人员帮助对伪造的《汇款通知证明》重新进行“装饰”后,王诚友轻易拿到了这笔钱。
更令人惊叹是,王诚友利用公款能够入私账的便利条件,反过来将陆续得到的352﹒11资金中的114万元借给张永淼用于支付工程款并收取高额利息。张永淼为此支付了53﹒71万元的利息。而从表面上看,是王诚友用公款支付了工程款,可谓天衣无缝。
瞒天过海:谁想不肯算账?
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王诚友拒不向张永淼与银河公司交接财务账目。但王诚友推说是张永淼不肯与他结账。直到2016年7月5日,张永淼与王诚友才到公司总部依据银河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2011——2015年的收支凭证核对账目。查明:保障房指挥部、银河公司前后共计有659﹒58万元建设资金汇入王诚友个人账户,汇款科目为材料款、工人工资、开发票税款,个人借款等。但王诚友只提供了300多万元的有效支付凭证,其余350多万元至今不肯提供有效支付凭证。王诚友只承认有55万元左右在他手里“保管”。
据工程负责人张永淼介绍,经他审核正常支付的建设资金为2540万元。其余约1559﹒97万元均由王诚友等人经手,项目财务结算所需凭证至今拖延不肯移交,其中就包括汇入王诚友私人账户的350多万元。张永淼说,“我有那么多钱投在工地,我不肯算账,我傻啊?”
公然骗省长:谁在装睡听不见?
那么,文成县这笔巨额财政资金到底去了哪里?有谁来问责吗?
几年来,工程负责人也是实际投资人的张永淼为追查被侵占的工程款,在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银河公司、文成县公安来回奔走反映但均无效果。对汇给王诚友个人账户的179万元,新区管委会的解释是为了支付民工工资,另173﹒11万元因王诚友持有“浙江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即假公章),故保障房指挥部才将汇款汇入王诚友个人账户。但新区管委会、王诚友均未能解释为什么300多万元财政建设资金没有支付凭证的原因,也即该资金仍然不知去向。
文成县花园新区保障性住房A区二期Ⅱ标段工程巨额建设资金被侵占已铁证如山。无奈之下,张永淼通过互联网给浙江省长信箱留意,要求政府部门彻查此案。
但文成县保障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社会众多网站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浙江省文成县花园保障房项目巨额资金被侵占”网民留言答复意见书》,声称张永淼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保障房有限公司打款给王诚友是权宜之计,是为了平息农民工集体上访和避免一些意外事故发生,是在配合张永淼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激措施,不仅平息了农民工集体上访,还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农民工权益;再者,2015年2月9日,保障房公司向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288225﹒42元时,因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保障房公司原约定的汇款账户暂不可用,故将该笔工程宽中的173﹒11万元支付给王诚友账户。
听来言之凿凿。但张永淼说:“如果王诚友不侵占300多万,反过来又利用该款项放高利贷给项目,我们完全有能力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等款项,几个施工队也不会告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财政部《关于引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要求,浙江文成县保障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明显违背了国家专款专用,一项专户的建设基金管理规章制度。俗话说:苍蝇不叮无逢的蛋。从文成事件来看,要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讲规矩守制度是不二法门。
东窗事发后,面对王诚友私刻公章、伪造证明文件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不予追究,并极力为王诚友辩解开脱,新区管委的态度着实耐人寻味。本网将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追综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