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5日,对于贵阳市云岩区已经70多岁的居民俞开金、赖华芬夫妇来说就是梦魇,这天早晨,他们接到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金鸭派出所的电话通知说,他们独生的儿子俞健已经死亡。上午9点不到,金鸭派出所的警车接他们夫妇及其侄儿媳妇到分局刑事案件技术室开火化证,赖华芬拿着派出所民警唐桂军递给她的俞健死亡证明说:不是叫我去医院看儿子吗?唐问:“要解剖吗”?被赖华芬拒绝。
金鸭社区六名保安“执法”
对于俞健的死亡原因和经过,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督查大队出具了一份“关于对吸毒嫌疑人俞健坠楼身亡一事的调查情况”(以下简称俞健坠楼身亡调查情况),该调查中已经认定的事实:
2014年10月24日15时许,金鸭社区服务中心聘用的“两严一降”专职保安巡逻队六名保安巡逻队员(倪红中、王力波、邓祥、刘向阳、彭智华、王启意)按照金鸭社区服务中心安排前往金鸭社区一网格(金鸭村至鸭江寨沿线)开展巡逻工作,因此前有群众举报称,在金鸭社区一网格第300栋三楼一闲置的房间有人吸毒,当日六名巡逻人员再次前往举报地点进行查看,当即发现两名疑似吸毒人员的男子正在实施吸毒行为,后经查实两名涉嫌吸毒人员中,其中一名即为死者俞健。6名保安在抓捕俞健时,俞健趁人不备,自行从房间窗户跳出至二楼的房间。后巡逻队电话向金鸭派出所汇报此事,其余巡逻队员在二楼房间找到俞健并将其带到鸭江寨社区巡逻队执勤点等候金鸭派出所民警前来处置。15时16分左右,金鸭派出所值班民警唐桂军带领辅警赶到执勤点,看见俞健时,见其后脑部有一硬币大小的头皮破损,鼻子有少量血迹,俞健当时并无明显严重外伤和不适反应。唐桂军将其带回派出所,监控视频:15点32分35秒,值班民警唐桂军及辅警将俞健带入侯问室,15时38分03秒俞健发生呕吐现象。
俞健在派出所突发状况
10月25日早上,俞开金、赖华芬夫妇接到金鸭派出所打电话通知,说俞健已经死亡。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活蹦乱跳的儿子转眼间就死在了派出所。
对于公安机关的这份调查,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及其亲属了解事实真相是在事后,认为俞健的突然死亡疑点重重,而作为直接责任人的公安机关不能自圆其说。
2014年10月26日,俞开金、赖华芬夫妇一家到了事发地,俞开金、赖华芬夫妇的侄儿就把所谓俞健跳楼地点和楼内四周都拍了照片。到了殡仪馆后,才知道俞健是被当无名尸处理的,经辨认后确认后,只见俞健右眼於青,头上裹满纱布。
2014年10月27日,控告人一家找到金鸭派出所王颖所长,王把事发经过做了介绍,这时李斌副所长进来,介绍是其亲自出警,事发后送到医院救治的。”王说:由我们的值班民警打电话通知120,急救车来我所将俞健拉到金阳医院救治。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一家要求对俞健进行尸检。
尸检报告: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2015年元月12日,贵阳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俞健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结论:俞健因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书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告诉本网,俞健的尸检报告出来后,他们夫妇向公安机关索要鉴定意见书被拒绝。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第一次是听王颖在金鸭派出所念的鉴定意见书,第二次是云岩公安分局技术室通知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去刑事案件技术室去拿,结果仍然是念给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听。在俞开金、赖华芬夫妇一再要求复印一份的请求下,技术室还是不给,并有13个民警围着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并僵持3个多小时后,才由云岩分局刑事案件室给了一份复印件给赖华芬。
2014年10月30日,俞开金、赖华芬夫妇找到云岩区政法委书记罗彬,罗则叫来信访办的人,其中有一位姓欧的工作人员。罗书记说:人死了这么久,应该给人家一个文字依据。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对本网说:11月5日,这位姓欧的信访接待人员拿了一份督察报告,并说在抓捕时俞健还和警察说:“要多少钱,放我一马。”罗书记说:人都跳楼了,还要往公安拉。信访办李主任说,俞健是好好的走到金鸭派出所的。最后,这位姓欧的工作人员在罗书记的督促下,给了控告人一份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督查大队的“俞健坠楼身亡调查”。
2015年2月3日下午,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及其亲属到云岩区检察院,云岩区检察院的潘科长(反渎职局的)请出梁局长和俞开金、赖华芬夫妇谈话:社区协警我们管不了,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反问:社区保安执法时是由正规民警带领的,难道不属于你们管吗?
从儿子被带走俞健坠楼身亡,时间过去了3个年头。俞开金、赖华芬夫妇一家的诉求被公安踢皮球给检察院,而检察院最终给了一份不立案的决定书,在这份不予立案决定书上盖的竟然是检察院接待室的公章。
死者家属的七大疑问
从尸检报告中可以看出,俞健的死亡原因疑点重重。
一、尸检报告中照片看出,俞健眼睛上面头颅右侧均是缝了几十针的马蹄形脚。颅底骨折(前额凹),由于死者俞健生前是光头,一眼就可看出。如果是跳楼致死,不可能出现头颅两则对称的伤情。对此,俞开金、赖华芬夫妇认为,金鸭派出所民警明知俞健从三楼跳到二楼,作为人民警察,首选应询问伤情,如果伤重的话,应该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俞健被带回金鸭派出所,再被送往医院抢救,以至于送到了殡仪馆,整个过程均未通知其亲属。
二、俞健是好脚好手走进金鸭派出所,此前没有任何身体不适的征兆,而尸检报告证实重型颅脑损伤,这么严重的伤情是不可能走到派出所的。俞开金、赖华芬夫妇推定,俞健并非“跳楼”,有现场所拍照片为证,俞健在被抓获现场、在派出所询问期间,很可能受到公安的严刑逼供拷打,否则怎么会颅脑重型骨折,如果是坠楼造成,又怎么有可能自行走到派出所?
三、《俞健坠楼身亡调查情况》的大标题写着“俞健坠楼身亡”,试问俞健已经“坠楼身亡”,他还能从2楼楼梯间走出来,走到社区执勤点,再走到派出所?据现场查看,该处阳台是平行的,难道俞健从3楼跳下还会转弯到2楼吗?这样的结论不符合常理逻辑。
四、据派出所干警唐桂军所述,看见俞健时,见其后脑部有一硬币大小的头皮伤,但从《鉴定意见》俞健所受之伤并非只有头部,全身多处伤情,这些致命的伤是在什么情况下形成的?
五、当天是由六名保安巡逻队员对俞健进行抓捕控制下,他是怎么样能够从六名保安的控制下从三楼跳下;保安在没有公安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吗?
六、从《俞健坠楼身亡调查情况》内容上看,俞健被人检举吸毒才被六名保安人员限制了人身自由,但从《鉴定意见》中证实,俞健的双侧巴氏征阴性,表明其根本没有吸毒,当天更不可能吸过毒。
七、案件发生后,俞开金、赖华芬夫妇的亲属在现场拍照,现场并无俞健的血迹,而公安机关却在2016年1月26日提出,在案发现场有俞健的一滩血。要求家属配合做DNA,为什么案发当时不提,而在时隔3年后才提出有一滩血?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认为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命关天的大事,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而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仅作了调查情况,且该调查情况不伦不类,尤其是落款,竟然是督查大队,众所周知,督察大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另外,金鸭派出所在案发第一时间明知俞健有伤,但未及时将俞健送往医院救治。而是将俞健送到金鸭派出所做笔录,属于严重渎职。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认为,俞健是受到殴打和刑讯逼供后致死的,而公安机关却想以一份《调查情况》敷衍死者家属。
俞健系控告人的独生子女。加之控告人均70多岁以上,风烛残年丧子之痛。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3年多来,死者家人到公安和检察院均不立案,有关部门对人命大案均相互推诿,把死者家属拒之门外,使得两位老人之独生子俞健的死亡得不到正确的处理。
俞开金、赖华芬夫妇坚信:世间自有公道在,俞健死亡之谜必将大白于天下。(作者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