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县桥头村民杨春龙反映,2016年10月2日下午18时左右,一位叫王妙祥的人让其勾机(掘机)在杨春龙承包的位于易县卓家庄村的矿山上非法盗采,当时正值杨春龙的女儿杨金茹、女婿王小宁在现场,杨金茹连声呼叫钩机停止非法作业,但未果的情况下,她随手捡起一块10cm的石头扔向机器导致钩机的一块玻璃损坏。
第二天易县高桥派出所传唤杨金茹做了询问笔录,王小宁也做了陈述。事后在11月26日前,积极找杨春龙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卓家庄村委会成员进行了多次约王妙祥协商未果,王妙祥称不急,放放再说。
2016年1月26日下午,王小宁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拘捕,现转羁押于易县看守所。这时王小宁家人才知道王小宁原来已被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网上追逃。
事情发展到这,大家感到十分惊讶。在10月2日至11月26日之间杨春龙、派出所、村委工作人员一直和王妙祥在协调合理解决问题,而王小宁一直出远门,派出所也未传唤告知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而且是杨金茹砸坏的,为什么追逃王小宁?其二追逃依据是评估损坏钩机玻璃是三块,价值5210元人民币,而当事人称当时砸了左边一块。后来派出所取证却变成了三块,而我们咨询小松360型钩机售后最好的玻璃不足700元,物价部门是根据什么评估出了案值5210元人民币,本来对方属于盗采,到现在却追逃无辜的人,难道一个所长就有那么大权利枉法吗?难道是配合公安部门让王小宁达到入刑的标准吗?其三:人民公安为人民,是什么精神让高村派出所所长史清泉等工作人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王小宁网上追逃,至今羁押 于易县看守所。诸多疑点有待证实。
本案派出所长史清泉渎职枉法、滥用职权有其背后领导支持和利益关系的必然性,司法公平公正是依法治国的体现,有待其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公布,媒体将持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