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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饶阳:违法建筑只罚不拆,镇政府视而不见

时间:2016-12-07 17:20:10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河北饶阳县大官厅镇的群众反映在他们那里非法占地建房的情况很多,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大官厅镇西刘庄加油站的北边,成排的新房伫立在路边,有一处正在施工的二层新房明显建设在农田里。而在姚庄村西北,一家新建的驾校,二层的办公楼还在进行室内装修。据大官厅镇政府办公室王主任介绍,镇领导都下乡去了,镇国土所的贾所长也去村里量地去了,贾所长都清楚这些违法占地建房的情况,并已组完卷上交局里了,县国土局比较清楚这个事情。

  在饶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上显示,加油站东边的成排新房占地2400平方米,于2015年10月28日开始建设,没有经过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批准,属于违法占地。2015年11月2日国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其做出了处罚措施: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地2400平米,二限期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三罚款48000元。然而现实是房屋建好后并对外出售,有些房子已经有人入住或开张营业。国土局又于2016年2月28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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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由国土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家驾校建于16年10月10日占地12426平米,所占地属于基本农田,地类属于果园。国土局于16年11月5日受理,11月15日做出处罚决定,同样是退地,拆除,罚款372780元,然而现在二层办公楼建起,正在进行室内装修。院内的练车场已经建设完毕。

  而加油站北面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国土资源局并不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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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的是面对国土局的处罚,这些违法建设者们何以有如此大的胆量,漠视国家的法律,拒不执行。国土局及当地政府又是否切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何在建设之初就已制止、处罚的项目竟然能建设完毕,并公然出售。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改善农村人居条件成为必然趋势,农村改、建新房屋进度日益加快。建房者占用责任田作为地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象大量涌现,并存无法遏制之势。据知情人透露,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的违法占地建房案件每年都有,现积存在法院的拆除违法占地建房非诉执行案件很多,都是应“自行拆除非法占地建设的房屋,恢复土地原状”,事实上因无法拆除房屋而积压的案件更多。在一些乡镇,违法建房的类比效应十分明显。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现实中,一些地方没有履行好保护耕地的责任,而是把耕地当成了其他用地的“唐僧肉。“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切实保护耕地,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还必须从制度上堵住文件式执法的漏洞。抵住占用耕地的诱惑,为变相纵容违法占地戴上“紧箍咒”。

  从2013年,国土资源部就重拳出击违法占地问题,对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公开了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表示,国土资源部将继续坚持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制度。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列入国土资源部重拳打击范围。

  违法占地离不开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的“选择性失明”,在国土部督办的案件当中,相关政府责任人相继受到处罚:或接受被通报批评,或被行政记大过、被党内严重警告、被行政撤职,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村民反映:“饶阳县大官厅镇的违法占地行为,肯定就是政府的行为,没有政府包庇、纵容,谁敢这么大张旗鼓地违法占地???”

  有关此事的进展将会继续跟踪报道。(韩付梅,康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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