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0月8日电(记者程士华)为规范景区票价,安徽省近日决定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景区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对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价格部门相应下调门票价格。
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安徽省物价局、省旅游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旅游主管部门互通旅游管理和价格监管信息。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要将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联动作为常态化工作,实行动态监管机制,凡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景区,价格部门应相应下调票价;对价格违法违规的景区,旅游部门应相应给予警告或降级、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并将门票价格执行情况、“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等作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重要指标。通过建立长效的动态监管机制,激发景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游客舒适度,确保质价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