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二环内将买不到烟花爆竹。昨天公布的《北京市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在城市中心区二环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以确保城市核心区的安全。据了解,近年来全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逐年减少,今年春节西城区首次没有设置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点。
按照《方案》,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的配送开始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五,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初五,即1月22日至2月1日。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在城市中心区二环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以确保城市核心区的安全。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在过去六年里逐年减少,2010年春节全市零售点还有2418个,而今年春节时已跌落至六年前的30%左右。而且,今年春节期间,西城区首次出现没有一个零售点的情况,原因是全市提高了零售点安全条件,西城区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零售点提交申请。同时,东城区也只有5个零售点。
市安监局要求,明年春节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要做到四种情况坚决不予许可,具体包括,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占用盲道、架空电力线跨越、与禁放区和交通干道交叉路口距离不足的,坚决不予许可;销售棚搭建存在钢板间缝隙未封堵、电力线未穿管、销售与储存区未隔开、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未沿墙或屋面平行敷设,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销售棚未按要求搭建在指定位置的,坚决不予许可。
此外,安监部门将强化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大对批发、零售单位温(湿)度检测、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批发单位出入库管理,加强对批发单位流向登记监管,确保流向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单位的监控,及时纠正零售单位的违规行为。(记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