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民在网络上爆料称,湖南省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农商银行)行长肖帆私下收受贷款人贿赂,违规发放贷款高达3亿元,郴州农商银行公开回复称将公开调查结果,却一直没有下文。而记者在湖南省信用社联合社官网12月6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发现肖帆名字赫然在列,在没有公开违规放贷的调查结果之前,肖帆被拟提拔为郴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
该网民在帖子中爆料,自郴州农商银行2014年开业以来,该行行长肖帆发放违纪贷款三亿元,已形成不良贷款1.2亿元。该网民披露,肖帆违规发放郴南房地产公司开发贷款1.5亿元,三合公司假抵押贷款8000万元,同时还给一个叫黄远超的人违规贷款1500万元,同时,黄远超这1500万贷款也是假抵押,受贷人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某领导亲戚。
该网民在帖子中称,肖帆还私自雇佣专车司机,并私车公养。
“为桂阳新东方公司发放大额违规贷款,并绕开党委会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花巨资装修豪华餐厅。”该网民在帖子中披露。
郴州农商银行一不愿具名的员工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肖帆私下收受个别贷款人贿赂,采取抵押资产低值高估的非法操作方式给贷款人发放巨额贷款,用于贷款人挥霍滥用,因贷款人除抵押资产外毫无还款能力,已致使过亿元的贷款形成巨大风险。”
该员工还透露,原隶属北湖区的几个郴州农商银行城区支行,问题犹为严重。“行领导严重渎职,对长期欠交利息的贷款人不予催收,贷款到期亦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去追回贷款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7月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郴州监管分局就通过中国网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该表的被处罚人即郴州农商银行,这份文号为郴银监罚字〔2015〕10号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郴州农商银行违规发放贷款用于本行入股;违规发放本行股权质押贷款;贷款用途监督不力;违规核销不良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郴州农商银行罚款25万元。
8月17日, 郴州农商银行在网友爆料的帖子后公开回复称,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该行会认真调查核实,如调查属实,将严肃查处。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了解到,肖帆出生于1966年11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在职大学毕业,职称为经济师,现任郴州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郴州农商银行上述不愿具名的员工称,肖帆违规发放的贷款与郴州农商银行上级单位湖南省信用社联合社某领导有经济利益。
记者在湖南省信用社联合社官网12月6日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中,发现肖帆名字赫然在列,肖帆被拟提拔为郴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
截至记者发稿,郴州农商银行仍未公开肖帆违规放贷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