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近十年的婚姻里,我几乎从一开始就遭遇了对方有计划有图谋的欺骗欺诈、感情出轨、财产侵占,直至今天发展到子散亲离、家破财散、几近破产。
一、骗取结婚、不让家人见孩子
2007年4月9日,在王娟和她妈妈的反复催促与要求下,事业有成的我,与认识不到两个月的王娟正式登记结婚,并于4月24举行了婚礼。
2010年6月,大儿子出生一个多月后,王娟才让我父母见了一次面。自2014年初二儿子出生至今,王娟没让我家任何一个亲人见过。
二、骗取财产及公司股份
结婚后,王娟的母亲张某长期与我们同住。王娟每次争吵以离婚相要挟后,她母亲就给我提出,要多给王娟存些钱,给她些股权,不然她没有安全感,否则婚姻基础不牢固,容易离婚等等。在她们娘俩的夹击下,我实在不胜其扰,只得答应。
2012、2013年间以夫妻二人名义,在加拿大购置了价值200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并在那生活三年。以王娟名义购置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的公寓一套,购置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的保时捷跑车一部和价值200余万元的人寿保险一份。为王母办理签证,并存入76万元现金,为她过世的父亲购买豪华墓地一块。
2014年10月,我以低于市场价很多倍的价格,将公司52%的股份以5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王娟。但是,至今她都没有支付任何转让款给我。为了造成已经转款的既成事实,非法侵占股份,王娟在2016年4月28日,利用其控制的我本人的银行卡UK,在网银上制造了虚假“过账”记录,共分六次从她账户转了520万到我账上,然后又马上分六次从我账上将520万转走。
将公司财务、工程、物资等重要部门全权掌控,并疯狂地从公司账户上非法向外转款2000多万元。
三、设计陷害我两进拘留所并起诉离婚不让孩子上学
6月5日,王娟逼我找姜谈话,让他离职。6月12日,姜来公司,说不会离职,并说王娟让他正常上班。于是,我打电话给王娟,问她怎么回事。她责怪我谈话太直白了,不应该把她同意让姜离职的事说给姜,让她很为难。就这样,产生了姜不愿意离职,并要求给出离职理由的冲突。公司员工小高、小徐,因看不惯姜的态度,就打了他两个巴掌。姜随即报警,并装病叫120来。王娟抓住机会,几天内动用了大量区公安分局及高新派出所的关系,6月20日下午3点,办案警察到我公司会议室,将正在召开员工大会的我,以及高、徐两人,传唤至高新派出所,并做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理。
6月13日上午,我与王娟在家因离婚、老姜事件、股权转让等事宜进行谈话并发生了争吵,王娟提前做好了手机录音准备,不断挑衅让我发怒,诬陷我有外遇,并用脚踢我。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结婚近10年以来,我第一次打了她一个巴掌。她趁机故意躺倒房间地板上,将门反锁后打110报警并拨打了120,后谎称我殴打了她一个多小时。到医院后,自然毫发无损,未检查出任何伤病。
本以为夫妻间的矛盾就这样风平浪静了。谁料,6月29日上午11点,当我被南山行政拘留所拘留8天,期满刚出来尚未回家,王娟又用同样的手段提前动用福田公安分局高层领导及香蜜湖派出所的关系,让保姆及他人做伪证、做伪轻微伤报告,要求派出所对我6月13日吵架时对其的所谓“殴打”,再次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2016年6月15日,也就是与王娟发生争吵的第三天,她就委托律师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我名下的所有房产归她、所有公司股权归她、银行存款归她、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归她,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我名下的房产、股权、银行卡;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令我不得靠近并接触她的身体。
等我第二次从福田拘留所出来的时候,基本上是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律师及生活费都得找朋友借。
与此同时,王娟在冻结我所有资金及资产的同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请吃饭等方式,向我所有认识的朋友及客户,广泛散播我两次被拘留、她已起诉离婚等消息,并编造散布我学佛着魔、公司即将倒闭等虚假信息。
至今,王娟已经将两个儿子带走近6个月,并且不让我及家人与孩子见面,打电话不接,短信也不回。听接近她的朋友说,每当两个儿子哭喊着要找爸爸的时候,王娟就告诉俩孩子“你爸爸已经死了,你们已经没有爸爸了”,两个孩子就嚎啕大哭,并常常在夜里哭醒。
9月1日开学前后,我几乎夜夜都梦到两个儿子,心想应该很快可以见到孩子了,给他们买了很多他们喜欢的玩具及书包,每天去学校附近守候,找老师询问两个孩子有没有来上学,每次老师都说孩子没有来上学。当我看着教室里那张空着的课桌时,站在窗外的我就控制不住泪流满面。一段时间后,从教务麦主任处得知,王娟已提前写了长期请假条、派人将孩子的教科书领走了,不会让两个孩子来上学了,目的就是不让我见儿子。她的心怎么可以这样狠啊?
我和两个可爱的儿子在一起的合影
四、第三次被陷害进拘留所
2016年10月25日我去金地翠园查看房子装修情况(这房子王娟05年购买总价75万元,48万贷款是婚后我给她一次还完的,近30万的装修费也是从公司账上支付的),并想看看两个儿子在不在家,进门后王娟刚好站在餐厅我问她孩子在家吗?我想见见他们,她看到我既惊慌又害怕,二话不说抓住我的胳膊就咬,将我手臂两处咬伤,并将衣服撕烂,还诬陷我殴打她,我报了110并到楼下等警察前来处理,到派出所后警察给双方拍照确定伤情,王娟身上根本没有伤,而我身上有两处咬伤、多处抓伤;派出所开具验伤报告到市二医院,第二天去验伤后王娟胳膊上却多了一条弯曲的划痕伤、背上有了挫伤,鉴定报告为“轻微伤”;我却鉴定为“无伤”;随后王娟再次动用福田区公安局一位重要领导给派出所打招呼准备将我第三次送进拘留所。
前两次被陷害是王娟花了大量金钱,甚至以出卖色相打通了福田公安分局重要领导关系,派出所才得以将我送进拘留所,这次又故伎重演继续陷害。
五、伙同“黑社会”威胁恐吓、打伤讨薪员工
7月12日,王娟让张国鑫带了11位黑社会人员到银湖蓝山工地售楼处,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近两小时(见现场照片)。
11月1日晚8时许,王娟及张国鑫在梅林迷你新居叫来30多名黑帮,将在门口找她们合理讨薪的高*家、彭*申打得浑身是血、四处骨折(后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经过多次上访,迫于压力,12月1日才将王娟一人刑拘到福田看守所。
之前王娟却玩弄法律,花几十万找了个“粉仔”到派出所投案“顶包”,王到案后,不顾现场录像及所有证人证词及受害者指认说:“我没有打人、不在现场”并叫嚣“我在深圳有很大的人脉,不用几天就会被保释出去的,我定会把老彭再弄进拘留所”等等;12月3日,福田公安分局某局长到梅林派出所“调研”,12月6日王娟聘请的律师到梅林派出所提交保释申请,案情充满了令人恐惧的复杂及不确定性......
六、姘头凌墨威的罪恶
2008年,王娟因办理公司员工社保事宜,与当时任职于福田社保局的公务员凌墨威(现为东门街道办办公室副主任)接触并认识。此后的几年中,凌墨威与王娟联系频繁,并一同参加各种聚餐、聚会,收受王娟贿赂的名烟、名酒和现金等贵重物品。
2014年10月,我将公司股权转让给王娟后,凌墨威与王娟来往更加密切,在王娟的授意下,凌积极频繁参与公司事务。
公司文员被奸污事件:
2016年4月1日,在深圳南山某酒店招待客户,公司发展部文某某被灌醉酒后,凌墨威、王娟二人将其送到凌开的酒店房间,将文留在酒店,凌、王二人驾车离开。凌晨三点左右,凌独自一人进到文住的房间,将文按倒在床上......一月后文从公司离职。后经陈*男证实,当夜凌确定得手,将文奸污了,陈保留了微信聊天记录,说必要时愿意作证。
王娟和凌墨威在一起的照片
七、凌妻宋某某的惨痛经历
1、宋说凌墨威与王娟于2010年9月即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从这年开始他们经常出去开房、泡温泉、度假等活动;凌几次在喝多酒后还对公司个别员工及其朋友说二儿子彭某是他和王的孩子。
2、2013年初,宋与恋爱同居十多年的凌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后没有多久,宋就发现凌的出轨行为,痛不欲生,整夜整夜失眠,几次想自杀来结束这段痛苦经历。
3、凌墨威与王娟的事情逐渐败露后,凌多次要求与宋离婚,宋气愤至极坚决不同意离婚,他们为了让宋就范,竟不顾廉耻地在宋的家里当其面做苟且之事。
4、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凌发现宋仍不就范,就找了十几个亲戚,由王娟带队到福田宋租住的家里,对宋及其母亲进行暴打恐吓。
八、变本加厉
做贼心虚、东躲西藏,拿着公司的重要资料偷偷转款,却又不敢见人。
王娟和其表弟张国鑫掌握着公司的财务章、所有银行的对公网银UK,所有账本、原始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空白支票等重要付款资料,事情败露后没脸见我,亦不敢来公司上班,对于员工工资、材料款都要将付款单据分批派人送到她们指定的小区保安亭,等她们确认无人后再取走,然后看她心情支付。
从2016年6月份事发至今,又分数笔从公司两个对公账户上转走300多万元资金,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于她未支付的工人工资及工程项目需要的资金,我没办法只能找国外及老家的朋友借高利贷支付,想想真是天理不容。
九、法院审理进展情况
法院已开庭两次,王娟在庭上要求我所有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都判归她所有,连已经捐献给当地佛协的山东所建寺院及深圳所住地下停车位都要得到;法院尚未判决离婚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我方律师已两次提出要求对第二个孩子进行亲子鉴定,王娟代理律师当庭拒绝,说原告绝不会同意进行亲子鉴定,也绝不会让我们见到孩子,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判给她,法官及我方律师无语,在法庭上又一次见证了她的蛮横无理、不可一世!
十、痛定思痛
6个月来,让我经历了有生以来最大的痛苦及磨难,感觉像做恶梦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独自一人从沂蒙山区来到深圳、没有关系、没有资金、艰苦奋斗、创建企业、事业有成、不忘初心、回家修桥修路、资助学校、建寺安僧、回馈社会、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两次在拘留所里,夜深人静,我盘腿静思,悲苦难抑、泪水凄然而下,久久不能平静......
最近我慢慢明白了:不是她一个人,也不单单是她一个做过几年刑警的姘头凌墨威,而是一伙人,她(他)们官商勾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用从我公司偷走的大笔资金,打通了公安、派出所、法院、包括公安分局重要领导,他们对我了如指掌,没关系没钱,傻乎乎的比那傻根“王宝强”还傻;他们觉得吞掉我几千万资产易如反掌,我若不从,他们就一次次威胁恐吓、设计陷害。我不知道这场大战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怕报应;但我深信善恶有报,上天自有安排。
我会不断进行申辩及上诉,毕竟中国是法制的社会,对陷害及贪赃枉法的人必须进行举报,到北京中纪委、公安部等各个部门进行反映,联合社会媒体拿起法制及正义的武器,要与邪恶之人之事斗争到底!相信政府、相信徐文海局长、相信王岐山书记、相信习主席会为民做主!
十一、个人诉求
1、把王娟骗取的公司股份依法返还给我,交出拿走公司的所有财务资料、印章、账本、会计凭证、电脑主机、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物品。
2、将转移走的公司资金返还。
3、让我们探视至今已有六个月不见的两个儿子,让两个适龄儿童入学。
4、依法进行亲子鉴定、分配孩子的抚养权。
5、依法公平公正的对双方名下的房产、资产进行分割。
6、恳请深圳各级政府领导给我们做主,依法承办她们犯下的罪行,给社会及被害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