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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一企业被曝强拆 企业称无法活下去了

时间:2016-12-21 10:40:1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各地政府都在倡导和谐拆迁、人性化拆迁。然而,位于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上石演村,新昌县恒昌手套有限公司厂房12月16日被政府强制拆除。

  新昌县恒昌手套有限公司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12月13日,突然看到新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新城限拆字[2016]10386号张贴在企业围墙,“内容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责令企业在12月15日24时前(仅限3天时间)自行拆除建(构)筑物。12月14日上午9点,企业竟然又被县城管局强制中断企业断电、断水,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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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昌县城管局对恒昌手套厂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企业分别于1997年1月10日和1998年5月26日与新昌县西岭乡上石演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分别4.317亩和1.32亩。并办理了房产证(新房权证2002字第1635号),土地使用证(新国用98字第980223号),拥有合法的用地权和房产权。”该企业负责人情绪激动地说,“企业一直守法经营,就凭一张《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把我辛辛苦苦经营了20多年的企业,除了主厂房,还有合法手续的辅助厂房及企业围墙,被政府强制拆除了啊!今后企业该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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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昌县城管局对恒昌手套厂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企业分别于1997年1月10日和1998年5月26日与新昌县西岭乡上石演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分别4.317亩和1.32亩。并办理了房产证(新房权证2002字第1635号),土地使用证(新国用98字第980223号),拥有合法的用地权和房产权。”该企业负责人情绪激动地说,“企业一直守法经营,就凭一张《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把我辛辛苦苦经营了20多年的企业,除了主厂房,还有合法手续的辅助厂房及企业围墙,被政府强制拆除了啊!今后企业该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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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把恒昌企业室内生活物品及生活设施搁置在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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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强拆现场

  新昌县恒昌手套有限公司负责人说:“看到《拆违通知书》次日就向绍兴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明》申请,目前被告知《行政复议》已受理,局里会按程序办理。作为企业我们一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同时也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主持公道”。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5号;(四)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②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年12月31日)之间的,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并进行补偿,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引发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的,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处理(处罚)后,按现行征地工作要求、补偿安置政策和土地利用现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程序性规定:(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权力、义务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四个程序后方可将一个建筑物叫做违章建筑。

  对于此事,记者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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