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十四岁的常秀颀带领同乡自2012年10月3日进入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政府“一中移址新建”工程工地施工到2014年29日完全停工,拼死拼活地干了13个多月,为了抢时间,白天干十几个小时,晚上还的加班加点。除政府2014年底支付部分工资外,剩余所欠他们的工钱247万多元多次讨要,至今一分不给,这让他在全村乡亲面前一直抬不起头来不算,由于欠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至此,全家人没过上一天的安宁日子……
农民工常秀颀(视频截图)
2015年1月21日,县政府迫于外界影响,虽作出了一纸书面保证,承诺将于2015年2月12日前还清所欠农民工血汗钱,但是,由于林甸县政府违背承诺,至今仍无着落。
据了解,林甸县“一中移址新建工程项目”是2013年林甸县政府城建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常秀颀带领农民工共完成学生宿舍1#、2#楼基础、框架的施工5层部分任务(共6层),可被拖欠的工钱2472803元至今没有拿到手,这些农民工持续讨薪多年,每次都是空手返乡。
说起讨薪的艰辛,常秀颀非常无奈地说:“承诺,对于一级人民政府来说,那是应该有很高的诚信度,可是,林甸县政府这种做法,实在难以令百姓置信…”。
农民工王俊峰(视频截图)
“我们都是在林甸县一中新建工地干活的农民工,有木工、泥工、钢筋工、水电暖工、消防工、塔吊工,从2012年10月3日进入工地施工,到2014年10月29日完全停工,我们拼死拼活地干了13个多月,为了抢时间,白天干十几个小时,晚上还的加班加点。除政府2014年底支付部分工资外,剩余欠的工钱247万多元至今一分不给…欠我自己就4万多元,我到县政府去了无数次,但是都是空手返回,欠的工钱一分没拿回来,还搭了很多费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这不是雪上加霜吗,现在大冬天的,我们老两口就住在这样工棚子里,政府断电、断水…”。农民工王俊峰指着板房气愤地说。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林甸县一中异址新建工程是该县2013年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在该县公示的2013年重点工程项目中,民生工程的公示部分显示(六)社会事业项目(9个)中第8项:林甸一中移址新建项目。新建高级中学一处,将现有一中搬迁至城南新区。规划占地面积12.7公顷,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5亿元。开工时间2013年4月竣工时间为2013年10月。资金来源:林甸县政府。
林甸县一中移址新建工地(视频截图)
投资1.5亿,又是当地政府的重点工程,怎么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高达247万余元?
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年7月25日林甸县政府与江苏省建设集团签订《林甸县第一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后因林甸县政府缺乏工程建设相关手续,被迫停工。这里值得一提的“怪象”是,作为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的林甸县政府,在施工项目现场,竟然不派监理公司的人员进驻,如此重点工程,质量又有何保证?可见林甸县政府对该建设项目注重程度和管理上的混乱。
据知情人介绍,李树文--既不是林甸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又不是该项目建设责任人,他为何能在该建设项目工程中“呼风唤雨”,既能代表施工方、又能代表发包方?
针对各地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国务院于2016年1月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举措,目的是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6年9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二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问责制度,对因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本地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频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由于林甸县政府违反中央有关规定,造成常秀颀等百余名农民工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几年来一直四处奔波,不断向林甸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讨要说法,至今无果。
常秀颀等人在一次次维权无果、无奈的情况下,到黑龙江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反映“林甸县政府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却被林甸县警方,从北京雇佣第三方人员,强行带回林甸县执行“拘留十日”的处罚。
为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将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争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专项检查从2016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7年春节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通知》要求落实企业清欠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要求。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考核问责。
针对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林甸县政府却权力独大,肆意摆布各类社会资源,公然对抗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违背诚信、违背承诺;你上访,我“抓”你(拘留),视人权及农民工的利益为儿戏,他们认为自己是地方“父母”官,只能是自己给百姓定规矩、下命令,哪轮得到他人来“冒犯”自己?“官本位”思想在林甸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的同时,我们更多看到的是领导干部身上“官德”的缺失,而“官德”缺失容易导致责任缺位,一个没有责任担当的政府领导干部,怎能“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张申 实习生 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