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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机构公号以献花放生名义敛财 宗教性捐献已叫停

时间:2016-12-23 14:40:04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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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佛堂”中售卖鲜花、香烛等供品,价格从0.1元到10元不等。付款后,公号宣称善款将用于“寺院建设和系统研发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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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的放生功能里,放生的动物种类不同,各自对应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图/微信公众号截图

  12月19日,微信团队通过其官方账号,发布了《关于规范微信公众平台内“宗教性捐献”活动的公告》,公告中确认,非宗教团体或未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公众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任何“宗教性捐献”活动。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一些商业机构通过运营公号,以献花、上供、放生等名义收取费用,其资金流向或进入公司账户,如何使用成谜。而关于这类行为的监管,目前尚存空白。对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商业机构运营宗教性质公号,并直接收取费用涉嫌欺诈。

  违规账号或被永久封号

  微信团队在公告中称,由于近期部分公众号在平台内以“宗教性捐献”的名义开展活动,“往往被非宗教活动场所类账号主体利用,被投诉大量存在诱导或欺诈等损害宗教类主体、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根据宗教事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微信公号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将停止所有包含“宗教性捐献”内容的链接在朋友圈传播。

  微信方面称,对于违规账号,微信公众平台将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可能拒绝再向该公众号主体提供服务。

  公号在线吸收钱款

  何为“宗教性捐献”?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部分网友口中,这一现象有更为直白的叫法:在线供养。相比将财物捐献给寺庙等宗教场所的传统形式,“在线供养”依托微信公号订阅功能聚拢用户,以虚拟“佛堂”等形式,售卖鲜花、香烛等供品。由于其操作简便,受到部分网友的欢迎。

  北京市民董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加入的微信群内,曾有人分享过类似供养链接。此外,自己偶尔也会参与其中。“公号上面说会把钱直接捐给寺庙,所以还比较方便。”

  ■ 体验

  尽管微信平台针对“在线供养”现象进行了规范,并对部分违规账号着手整顿,但部分公号仍然顶风作案。近日记者体验发现,这些由商业机构运营,打着“微信礼佛”名义的公号,仍然在以线上“点灯”“放生”的名义,收取用户钱财。

  虚拟“供品”多在10元以下

  在微信搜索框输入“供佛”字样,便能检索到将近40个在线供佛公号。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公号大多为个人账号,而由机构运营的公号中,运营主体全部系商业公司,分布于全国各地。上述公号的更新频率并不固定,推送内容多为散文、人生哲理,而其注册信息则显示,此类公号业务范围均为“线上商超”。

  在一家名为“普光缘”的公号内,开通有“供佛祈福”选项。点击进入后,屏幕背景跳转为一处佛堂,在香案位置配有文字“请上香”。记者点击后发现,屏幕上出现了3排12种供品,包括鲜花、香烛和水果,其中三种免费,剩余则定价0.1元至10元不等。选择好所需供品后,屏幕上即出现付款页面。

  除了“上供”,上述公号的“放生”功能同样需要收费。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依据放生的动物种类不同,各自对应不同的收费标准。用户的购买流程与在线购物类似,不一样的是,付费后并不会得到具体的商品,而是虚拟的图像。

  而在另一家名为“在线供佛网”的微信公号内,推文下方均标注“在线虔诚礼佛”,点开后跳转至一座“佛堂”,用户同样需要付费将之“点亮”。

  寺庙否认和商业公司合作

  新京报记者收到的付款信息显示,“普光缘”公号的收款方为河南平顶山普光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8日,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服务、舞台艺术造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并不具备提供宗教性质活动的资质。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用户身份,联系到河南平顶山普光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网络推广,旗下运营有多个公号,其中就包括“普光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用户的“供养款”,将直接进入公司账户。这些资金会流向哪里?这名工作人员称,“普光缘”与平顶山当地的文殊寺有合作关系,通过微信收取的香火钱,将定期转交寺庙。不过,上述工作人员也坦言,这些钱“不是全部捐给寺庙”,至于具体捐献比例,其并未透露。

  网友捐献的香火钱,真的被捐献给寺庙了吗?记者据此联系了上述公号运营者口中的“合作寺庙”,位于河南鲁山县的文殊寺。一名工作人员称,寺庙并未与商业公司有过类似金钱往来,也未授权商业机构以寺庙名义公开募集款项。

  而另一家主打在线供佛的公号运营者则称,由于平台每日筹集的金额较少,公司目前没有与相关寺庙合作。至于平台以“供佛”名义吸收的款项,其称将“用于慈善事业”。

  ■ 追问

  涉事公号是否涉嫌欺诈?

  律师称非法占有隐瞒真相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诈骗罪”

  与宗教场所并无直接联系,却以“供养”等名义敛财,这些涉事公号是否涉嫌欺诈?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对于违规接受捐献“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常清律师表示,商业公众号接受宗教性捐献,属行政违法行为,应接受行政处罚。如果该公众号在接受捐献过程中,暗示资金将应用于宗教,但实际情况不符,即存在“以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则构成“诈骗罪”,公安部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将会追讨犯罪所得并返还受害者。

  违规账号应当如何监管?

  线上违法行为,难确定管辖权属,监管存“真空”

  本身并不具备资质,却开展宗教类活动,这些违规公号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理?记者以用户身份对上述公号进行了举报,却发现,涉宗教类公号实际存在监管“真空”。

  由于公号“普光缘”归属地为河南,新京报记者向当地宗教部门进行举报。河南省宗教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此类违规公号应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处理由市级民宗局执行。该名工作人员称,在实际操作上,宗教管理部门需与公安和网信部门联合执法。

  新京报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平顶山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得到的回应是:“如果是线下违规行为,民宗部门可以对其行政处罚。对于线上违法行为,很难确定其管辖权属。”该工作人员建议,可向公安部门报案。而平顶山市公安局网监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则表示,此事并非其管辖范围。(记者 王煜 实习生 武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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