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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一石场违法毁林自制炸药采矿无人管

时间:2016-12-26 11:20:1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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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场老板非法采矿逍遥法外,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涉嫌包庇

  2011年,有人在广东省揭阳普宁市揭神线分水路段往东4公里处(下架山镇横溪村)开办“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无证开采石矿。这家石场毁林面积超200亩,水土流失,污染水源,已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其损失甚大;另外,该石场非法自制炸药爆破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严峻的问题成为石场附近村民投诉焦点。但是,“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违法采矿至今5年多时间,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非法石场处于失去监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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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村民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投诉。但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重视督办下,“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毁林非法开采案件办理情况不乐观,地方职能部门办案效率低下。涉案老板陈松平、陈镇生及其保护伞仍然没有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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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所掌握情况发现,涉案老板陈松平、陈镇生等非法开采石矿资源达到200多万平方米,对当地环境保护造成严重破坏,其非法所得是一个天文数目,上级部门应该将他们绳之以法。

  非法采矿监管不力,职能部门涉嫌包庇

  “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老板是普宁市下架山镇横溪陈家村人陈松平与获刑15年刑满释放人员陈镇生等人开办。陈松平曾在多年前靠虚开发票退税、在普宁与深圳走私货物等非法生意起家。

  在开办石场时,他们利用当地黑社会势力,恐吓、殴打等手段威胁当地举报的村民。在此期间,陈松平、陈镇生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殴打投诉此事的村民。

  另外,陈松平、陈镇生等人在普宁当地编织一个利益关系同盟,拉拢当地职能部门某些领导充当保护伞。

  2012年4月中旬,普宁市政府有关领导认为陈松平、陈镇生的“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是无证开采,指示下架山镇镇委镇领导于4月18日派员对其作了查封。第二天,陈镇生把镇政府的封条撕掉,照常开采,无视政府政令,顶风作案,公然挑战政府的权威。

  2012年10月下旬,普宁市政府在次指出,陈松平、陈镇生的“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是无证开采,还指示要严厉查清该场炸药来源,最终不了了之。不久,陈松平、陈镇生的“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仍然自制炸药继续开采石矿。

  2013年1月4日下午,普宁政府指示镇委镇政府再次查封,5日他们再次撕毁封条,3月11日再次查封,3月12日继续开采。

  2013年,普宁市下架山镇政府还提拔陈松平的堂兄陈松发上任村书记,这位年龄已经上60岁的老人兼陈松平直属亲戚上来做书记,助长该石场非法开采的气焰。陈松发上任村书记之后,“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无证开采更加疯狂。

  如有村民举报该场自制炸药非法开采,政府职能部门需要进山了解情况,这位新村书记就通风报信,编造谎言称该石场没有生产。

  实际上,“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没有停止过生产,而是疯狂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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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炸药采矿危害大,竟然查而不究

  自从2011年以来,“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无证开采石矿,还自制炸药进行爆破,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工人在在爆破期间无任何安全措施,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该石场存在非法制造、运输、贮存爆炸物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有知情人提供材料显示,“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老板陈松平、陈镇生为了开采出大量矿石指示工人自制大量爆炸物,而且那些工人基本上没有接受制造爆炸物爆破专业资格培训,也没有严格的设计爆破时间和危险区域,危害情形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依法应该给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 包括县级) 厂矿企业单位需用炸药时,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物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物资主管部门按计划调拨分配和组织供应。县级以下厂矿企业等单位需用炸药时,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凭证向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国家对炸药从生产、销售、贮藏到最终使用,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跟踪监管制度。” 一位行业知情人称,如果采石场从正规渠道购买炸药,这个石场必须证照齐全,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资格证 ,才能在公安机关办理炸药雷管购买证。在需要炸药时,经国土、安监等部门审核需用的炸药量,在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民爆公司进行购买。

  可怕的是,“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没有相关的完整证照,无法从正规渠道购买大量炸药,于是出现长期以来私藏、私造、私售、私运爆炸物品的现象。

  众所周知,这些自制炸药,容易给无辜的人们带来灭顶之灾。可怕的是,“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失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玩起“躲猫猫”游戏,该石场老板陈松平、陈镇生及其利益保护伞根本不把职能部门当一回事。

  “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老板陈松平、陈镇生在当地编织利益关系“保护伞”在发挥作用,最终导致非法采矿案件“查而不纠,查而不究”。

  在2013年,有关“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投诉举报帖子散见于国内社交网站,但是普宁市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及下架山镇委镇政府始终“若无其事”,偶有职能部门过问需要关停就“走过场”,这家石场不久便能继续开业经营。

  从非法采矿到违法自制炸药,“出玉石山新鸿城石场”对当地环境、社会治安管理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当地政府部门能否依法坚决取缔该采石场,并追究石场老板陈松平、陈镇生等人刑事责任,群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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