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2月26日电(记者叶含勇、许茹)记者从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今日起,成都市将在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统一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位。
据悉,日前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该导则要求,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中小街道按照“便民合理”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且单点规模不宜小于10辆。
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白色边线和画于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组成。相关管理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大小增设多个地面标识,以后市民骑自行车看到这样的标识,便可将车停放在区域内,避免乱停乱放。
按照导则,非机动车停车区位包括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次干道、中小街道除禁止规划设置的道路,居住型街道与商业型街道两侧的人行道或广场、城市绿地,沿街建筑的建筑体内地块或建筑体可供公众通行的部分。导则禁止在宽度低于2.5米的人行道、人行道的盲道、消防通道、地铁站出入口30米内、影响商家正常经营区域等地方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位。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可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的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轮椅及残疾人专用助行器等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