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郑洁(化名)向媒体反映,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的中国工商银行桥西支行实施集体诈骗,多次伙同企业老板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贷款、并假借“倒贷”的名义,又诈骗借款人上千万元,严重影响了国家的金融秩序。郑洁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以求保障合法权利,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希望给予关注。
背景丨
据郑洁说,2012年,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曲江村的安素婷,想通过经营煤场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可是,没有银行这方面的人际关系。后来,安素婷通过工行石岗分行的客户部副经理李薇,认识了桥西支行的孙世宏。为了能顺利贷到款,就给了孙世宏27万元,李薇22万元,让他打通银行的关系。
随后,孙世宏找到了桥西支行的信贷科科长田洪涛和客户经理岳树林。在孙世宏、田洪涛、岳树林的出谋划策下,安素婷利用空壳公司石家庄林昌矿业有限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以每年55万元的价格租用路南赞皇汇昌煤场的设备、存煤作为银行贷款现场查验之用。
贷款需要煤场的增值税发票、银行流水等资料,孙世宏、田洪涛、岳树林开始教唆安素婷去打字复印店打印些假的增值税发票。现场查验、审查材料都是走走过场,银行的关系早就打通好了,就这样安素婷顺利的和桥西支行法人李宏伟在2012年11月份签订了为期一年的1500万元贷款。
安素婷贷款一到手,就立马将煤场的存煤转移至路北,购买大量的煤矸石代替这些存煤,以假乱真。后岳树林等人到赞皇检查煤场时,现场银行监管形同虚设,也没见到监管人员,就当什么事情没有发生过,更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也没有向行里汇报此事。
2013年8月份,安素婷的15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而安素婷又无力偿还。为了前一年共同诈骗银行贷款及受贿事不被发现,也免于被刑事处分,贷款银行集体诈骗郑洁一事发生了。
郑洁说:眼看贷款就要到期,安素婷在迫于无奈之下,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一事告诉了桥西支行孙世宏和岳树林及田洪涛,提出用场上“煤”偿还银行贷款,但岳和孙均不同意。于是,三人商议一致,由孙世宏出面,将有闲置资金的郑洁介绍给了安素婷,并给安素婷出主意,让安素婷用那些掺了大量煤矸石的煤作为抵押,从郑洁那借款1100万元来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
为了能诈骗到郑洁的那1100万元,孙世宏告诉郑洁,安素婷只是倒贷,只要帮助安素婷还上银行前一年的贷款,银行就会续贷给安素婷。然后,贷出款来就能还了郑洁给安素婷还的钱,资金很快就会回笼。桥西支行的田洪涛、岳树林两人均表示只要安素婷还上银行贷款,银行会续贷给安素婷的。
2012年11月22日,工银办下发【2012】940文件,明确规定,从严控制煤炭及钢贸贷款,对增值税发票要求贷前和贷后核验发票并强调附贷前核验,即通过借款人防伪税控远程报税系统,或者省级国税网站发票信息查询平台,鉴别增值税发票信息真伪及贷后票面金额20%或不低于票面张数10%抽取发票核实真伪信息,以备发票后验工作,如确系值税发票套取国家资金的,提前收回贷款。
原支行行长李宏伟及副行长王庆鑫、赵震的笔录中,明确知道对方是用假的增值税发票套取国家资金,必须提前收回,并不得再对其进行续贷。940文件明确,对煤炭质量检验及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核验,于2012年12月31号将排查结果上报总行。桥西支行的汇报结果是所有贷款都正常,不存在假的增值税发票,理由是说没有设备可以核验。
据知情人介绍,贷前和贷后核查制度森严,银行贷款层层把关,那么贷款到底是怎么贷出来的呢?因煤炭是特殊行业,所有煤炭贷款需要省行审批,支行、市行、省行这么多道手续,都没有发现假的增值税发票?风控部门为什么缺位?没有内鬼内外勾结,贷款不可能贷出去。
事态丨
郑洁替安素婷还上银行贷款后,桥西支行的孙世宏、田洪涛、岳树林马上告诉郑洁,因安素婷存煤量不足,存贷比不够,逾期两天还款的原因银行不再续贷给安素婷。
郑洁借给安素婷的1100万元之所以无法收回,是因为安素婷抵押的存煤有问题:这些存煤掺合了大量的煤矸石,经赞皇县物价局鉴证,安用作抵押的煤作价只有245.5万元;这些抵押物存在重复抵押,安素婷早在与郑洁借款前,就将这些抵押物抵押给了汇昌煤场的老板李志英。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无效抵押。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桥西支行的这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安素婷,
郑洁还举报说,桥西支行的孙世宏、田洪涛、岳树林等人,以同样的弄虚作假方式伙同王春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元氏县悦坤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采同样手段向银行诈骗国家贷款1200万元,又以同样的方式诈骗她近千万元。
正是因为工行上至市行信贷处处长,下至科长、客户经理都一再明确表态,还了就可以再贷出来给你(有录音和短信为证),郑洁从王春生公司内部往来账目看到,岳树林(桥西支行客户经理)与王春生资金往来频繁,一共有8笔,共从王春生那拿走了近200多万元回扣。
做为市民,相信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公职身份,而非个人,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行使职务便利,内外勾结,才使郑洁产生错误的认识,影响了正常的判断。
接着,这伙人用诈骗郑洁的资金,掩盖了前一年和企业共同诈骗的国家贷款。 然而,银行却一直欺上瞒下。由此,借与还,收与贷,在内部人的把玩之下,就进入了恶性循环的轨道。
这里面有一点很值得国人深思,在处理孙世宏案件时,孙世宏受贿事实明确,其在公安和检察院笔录里也予以承认,但近两年时间却一直不予收监。孙世宏还在工行,他伙同安素婷及岳和田一起,诈骗银行贷款1500万,后在安素婷还不了银行贷款款情况下,迫于自保也避免前一年罪行败露,同伙岳和田及安素婷又对郑洁合伙实施了诈骗行为。
显然,银行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帮着安素婷完成了诈骗的全过程,使郑洁信以为真,从而合伙把郑洁的钱骗到了银行,填补了银行前一年的诈骗贷款窟窿。
工行桥西支行集体诈骗事实确凿,但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桥西支行的客户经理岳树林、信贷科长田洪涛现在暂关在赞皇县看守所,桥西支行行长李宏伟现在不仅没有得到处分,反而晋升到了工行石家庄营业部副总经理,现调至省行,前一年市行行长沈学琴调至省行办公室主任;王庆鑫作为风控和业务的副行长,现升至平山县支行行长;冯永存调至友谊大街支行任信贷副行长;原桥西支行的职工孙世宏现在处在取保阶段;石岗支行李薇和王春生等人也一直取保在外。
目前,赞皇案庭审基本结束,岳树林、田洪涛已经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共犯及违规放贷罪诉至法院,孙士宏已经按诈骗共犯和受贿罪诉至检察院。曾和安素婷一起借款的赵婵,是林昌矿业法人且是共同借款人,她的合同诈骗共犯罪名却不予认定,一直被取保在外。王春生案立案至今,迟迟进展不下去,两边执法机关相互推诿,致使王春生场地抵押物丢失了。
观点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的专家论证意见书认为:“岳树林、田洪涛系涉案桥西支行客户经理及科长,其发放贷款与承诺续发放贷款行为均系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依法应有其履行职务的单位承担。
岳树林等人的职务行为,明显具有恶意转嫁其贷款损失的犯罪故意,该支行获得的该款,明显属于合同诈骗犯罪的赃款,故该银行有义务返还该笔赃款,作为司法机关有权力追回该笔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