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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消防工程违规“挂靠” “漏洞”几何?

时间:2017-01-13 10:40:1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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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孟祥山) 在辽宁省营口市,明文不能兼中的消防工程,一个自然人靠借资质的方法,兼中了9个标段中3个,竟然还能够违规套出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业主”营口市民政局称事后发现,为时已晚。

  1月5日,营口的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带领农民工,给营口市民政局下属两家敬老院早已干完的消防工程,工程款依然没有支付。工程属于“营口市公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的一部分。2个月前,记者也曾接到过同一工程的相关举报,称一个自然人贾某实际操作了9个标段中的3个,属于借资质干“关系”活,公告不允许兼中兼得,成了一纸空文,多年来这个贾某一直和营口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关系密切,而且,结算付款也没有给有资质的中标公司,而是由贾某一手掌控,所以造成款项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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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在营口市民政局,党组成员陆副局长表示,欢迎舆论监督,愿意反证自身没问题。主抓此项工作的刘延奇副局长也一再用自己32年的工龄和党性保证,肯定没收过贾某一分钱。刘副局长告诉记者“营口市公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改造工程”资金来源辽宁省福彩专项资金,共计900多万,分9个标段。因为二、七两个标段两次流标,后来按照程序改为竞争性谈判,九标段不是贾某中标,是贾和中标公司有内部协议,让他做而已,不这么做,项目就无法进行。此前,自己和贾某只是认识而已,没有其它往来。民政局后来才知道贾某中途将工程违规分包,造成农民工上访,局里非常重视,当时工程接近完工,只能在工程质量上进行控制。对于为什么没有与中标公司结算,而贾某能直接拿到钱,刘副局长表示,该工程因为最后验收都是省里市里,所以,营口市民政局牵头做“业主”,而真正施工时,还是由下面的具体机构与贾某的公司签订合同。对于拖欠问题,已经多次协调,不会再有上访,并且已经明确交代各县区民政局,不见“真佛”(即中标公司三联据),不能付款。为保证工程质量,下一步的40%款项付款前必须见到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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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闫科长向记者解释:营口市通常做法是与业主签订委托协议,投标保证金是否为中标企业真实缴纳,无法认定,但是,我们用收取履约保证金最后制约工程质量。

  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与监管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营口市通常做法是对款项到达业主账户的过程进行监管审批,是采购流程审批,不针对中标单位。当记者提出,营口市项目招标过程,存在“进口”、“ 出口”的两个“漏洞”,“进口漏洞”是自然人可以用企业名义交纳保证金,而“出口漏洞”就是不针对中标人付款。王科长称自己来的时间不长,请示领导后再与记者联系。截止发稿前,记者没有得到王科长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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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东尧律师事务所杜云娜律师告诉记者,挂靠本身是违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同时,杜律师告诉记者,堵住这两个“漏洞”的做法很简单:即投标人资格身份审查“八一致”和明确保证金结算和工程款转账一律通过中标人银行基本户结算。至于营口市为什么有这么低级的漏洞?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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