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风采法治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不得预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宣传广告,不得以炒卖房号、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户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大成清水湾开发商是河北道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武邑县旧城西路与腾达北大街交口武罗公园西北侧。
近日,武邑县部分人员向本网反映,大成清水湾二期楼盘五证不全违规收取定金预售,质疑住建局监而不管,涉嫌失职渎职。
2016年12月16日,本网进行了实地采访。武邑县大成清水湾项目施工现场在旧城西路与腾达北大街交口武罗公园西北侧。一期已经封顶,二期刚刚开始动工。
在武邑县大成清水湾售楼中心,售楼员介绍了该楼盘二期的建设和销售情况。大成清水湾二期共三栋,二号楼、四号楼和七号楼,目前刚动工,2018年年底交房。已经开始优惠活动交一万抵三万,交完定金后一周内交总房款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售楼员承认还没有办下来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
大成清水湾楼盘二期在网上也进行了相关的营销宣传,明确宣传“武邑大成清水湾二期震撼来袭,一万抵三万,优惠活动进行中”。
(武邑县大成清水湾楼盘二期网络宣传交一万抵三万)
随后,本网来到武邑县住建局进一步了解大成清水湾二期的建设和预售相关证件。武邑县住建局办公室李姓主任称,现在主管领导开会呢,等领导散会后对于该楼盘的相关情况会给予回复。
几天后,武邑县住建局办公室李姓主任电话回应称,目前大成清水湾二期还没有取得《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至于该楼盘有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李主任说住建局正在调查中。对于住建局在日常巡查中有没有发现该楼盘违规预售,有没有立案,以及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多日没有得到实质回应。
直到12月29日,武邑县住建局回复了一份简短的情况说明。该说明中明确表示: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清水湾小区的确存在无证预售问题,当即于2016年12月22日对清水湾小区售楼部进行了查封,目前已经进入处罚程序。
《武邑县住建局关于清水湾小区无证预售情况的说明》
武邑县住建局12月22日对于认定无证预售的清水湾小区售楼部进行了查封,为何在12月29日才给媒体给予回复?若不是在再三追问下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然而,就在12月29日武邑县群众反映,清水湾小区售楼处不但没有被武邑县住建局查封,反而加大了销售力度。售楼中心巨大条幅上打出广告“元旦期间加推一万抵三万,过期不候”,售楼部里面售楼员仍向前来问询的人员介绍楼盘最新活动。
2016年12月29日武邑县清水湾售楼中心最新宣传
武邑县住建局对于明显的违规预售收取定金的行为迟迟不予查处,对媒体监督给予回复称已经查封该售楼部。实际上,清水湾售楼部仍在销售楼盘,这其中的奥妙实在让人不解。怪不得群众质疑大成清水湾楼盘违规预售,主管部门住建局“监而不管,涉嫌失职渎职”。至于开发商和住建局相关人员有没有利益关系,从而对此事件推推拖拖,是武邑县住建局管不住清水湾小区违规预售还是根本就不想管,暂时不得而知。
楼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意味着其前期有关建设手续不完善,存在较大的风险,其房子不能购买。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罚。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在此,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禁止“无证先售”。在当今国家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武邑县的住建部门理应依法依规管理好辖区房产违法销售行为,不能让群众觉得住建局和开发商之间有“暧昧关系、利益关系”,不能让群众质疑监管部门“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