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广州天河北路的市民程少清投诉说,自己的品行兼优、曾获评为2011年广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女儿程橙,因自2009年起至今向有关司法部门“实名”举报广州农行多人涉嫌侵吞300万以上国有资产、违法造成6亿以上财政部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损失、制伪证榨取侵吞广大员工巨额血汗加班工钱等等违法问题。因此遭到打击报复致双膝残疾,2011年1月7日上午农行被举报人在办公场所当众恐怖威胁要“杀”其女儿程橙。女儿程橙涉嫌遭到他杀用“捂嘴或捂脸”手段造成“面部右侧伤痕”。并用“形状特殊条形钝器致伤物”对准程橙的左腰部暴力打击致使形成“挫擦伤”即刻丧失反抗能力后,抛推落楼杀害。天河区公安局“扣押程橙遗体2年”违法拒不出具《是否予以立案通知书》和《遗体处理通知书》致使背负5万多元以上巨额的“遗体保管费”的债务,只能依靠房屋抵押贷款艰辛度日。
16岁女儿坠楼身亡
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程橙才16岁。2015年3月13日下午15时39分左右,女儿在天河区金田花园金樟楼903房大门过道高空坠落到一楼天井死亡。程少清2015年3月16日依法到天河区公安局查证2015年3月13日15时40分案发“现场照片”看到程橙的“靴子底”有一些“泥尘”。但在金樟楼四楼至九楼“过道隔墙上面”,天河区公安局孙法医告知并“无查证”到有程橙的“靴子脚印、手指指纹”等等。
程少清说,2015年3月16日天河区公安局孙法医告知程少清“经查证:程橙没有留下任何遗书、遗言字条”。 女儿生前非常优秀,生活一切正常。 2015年3月11日晚,女儿跟他说:“要去医院做左手中指的松解手术”。在3月13日上午将“买的早餐全部吃完”。在2015年3月13日中午去华侨医院诊治直至到15时19分回到金樟楼。
程少清怀疑女儿坠亡并非意外,于是申请法医鉴定。依据中山大学法医出具“鉴定意见”结果是:程橙符合高坠落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根据法医报告分析,程橙全身无致死性疾病,但左手中指近指间关节仍膨胀,屈曲畸形,符合钝物暴力作用所致,属于旧伤。
在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程橙长期遭到暴力殴打及骚扰,程橙的左手中指旧伤是在2014年7月26日凌晨遭到其亲生母亲邝彩玲伙同其大姐邝碧芳两人一起暴力殴打程橙致使左手中指打断骨折畸形。
在女儿程橙的左腰部有“横向”长约150mm、宽约50mm的边沿齐整伤痕。因中大法医“从未到达”程橙坠楼现场进行调取检材,“未对”程橙腰部涉嫌是“他杀”的横向伤痕作出“致伤物认定推断、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致伤方式、伤残程度”等鉴定意见。在公安局天河分局刑警中队查看2015年3月13日15时40分坠楼现场照片:程橙“面部右侧有伤痕、腰部有伤痕、太空镂衣服的拉链已脱落、衣服已敞开”和“天井地面上和天井的空中,无任何铁棍、铁条等硬物”可致使造成程橙“腰部的长约150mm、宽约50mm的边沿齐整伤痕”。 程橙“腰部伤痕高度”与“过道隔墙高度”完全“吻合”,另外,程橙脚穿鞋跟高度约6mm靴子。而程橙当时坠落到一楼天井时的体位是“头部朝南、脚朝北、面向天、背部在地”。根据《法医学》技术推理,完全不属于自杀坠楼的逻辑。
依据中大法医的《鉴定意见》中“未写明”在程橙的前胸、背部、手部、腿部、脚部等等部位“有外伤”痕迹。程少清依据《法医学的论著》作技术推断:如果是“天井或空中的硬物如:铁棍、铁条”造成程橙腰部150mm×50mm的横向边沿齐整伤痕?则必然同时会在程橙的前胸、背部、手部、腿部、脚部等等部位留下“外伤的痕迹。”
程少清在公安局石牌派出所查看《2015年3月13日15时19分至15时40分止金樟楼大门口人员出入录像片段》:程橙在15时19分进入金樟楼内部时“面部右侧无伤痕,腰部无伤痕,神态和行走一切正常。太空镂衣服的拉链是完好且已拉上”。15时21分邝彩玲离开金樟楼。在15时24分36秒有一个年约28岁左右男子“进入”金樟楼内部。该男子直到15时40分仍“未出”金樟楼。该男子进入时间与程橙从高空坠楼时间“基本吻合”。 因此怀疑女儿是被推下楼的。
程少清怀疑,有人长期隐伏在案发现场“金樟楼内部出租房如902房”中。发现程橙一个人上楼后,对程橙采用“捂嘴或捂脸”手段造成“面部右侧伤痕”。并用“形状特殊条形钝器致伤物”对准程橙腰部暴力打击致使形成“挫擦伤”即刻丧失反抗能力后,抛推落楼杀害。因此必须查明女儿程橙在2015年3月13日涉嫌是“他杀”死因真相。
而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孙法医和石牌派出所刑侦警察在此案审理过程中伙同司法鉴定部门一致“口头认定”为坠楼自杀。“未依法”将《2015年3月13日15时18分至15时40分程橙坠楼现场大门口监控录像》、《2015年3月13日程橙坠楼现场一楼、空中、九楼的勘查照片、现场勘查报告和记录》等应提交的“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至今“未送交给”中山大学法医和北京法医专家。对程先生提出的“众多疑点”均不予采纳,至今快两年时间拒不出具《是否予以立案通知书》。程先生也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信访仍无结果。程橙的遗体至今仍然被天河区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扣押”,程先生多次提出申请出具《遗体处理通知书》,石牌派出所也从未做出答复。
程少清于2016年5月依法再次向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申请进行了《法医学》专家论证。在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的“国家级权威刑侦专家”作出《法医专业意见书》鉴定论证意见与中山大学的医学鉴定截然不同,程橙腰部及脸部“伤害程度”构成“轻微伤”与“符合生前伤”等事实,并证实“某种形状特殊的钝性物体“图形”一次接触形成”中大法医所称“程橙腰部左侧与右侧的挫擦伤”。
几年前曾因举报贪腐遭报复
程少清称,他原是广州农业银行花城支行的员工,现任职该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2009年3月起至今,他“实名”向广东省银监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纪委、广东省纪委等等部门举报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资产处置部(原花城支行)被举报人刘厚蔼、郑坚、余毅、杨泽锋和有关涉案责任人涉嫌侵吞300万以上国有资产、违法造成6亿以上财政部委托管理国有资产贷款损失、制伪证榨取侵吞广大员工巨额血汗工钱、违法制虚假录像片段和医院就诊信息的伪证报复举报人、涉嫌伪造法律文书等等违法事实。
在2011年1月7日上午被举报人刘厚蔼、郑坚、余毅、杨泽锋等人在广州市越秀区338号银政大厦8楼农行办公场所当众恐怖威胁“杀害”反腐举报人程少清和女儿程橙。杨泽锋行长先在其行长办公室当面对程少清说:你再举报,就对你采取不利行动。之后,刘厚蔼冲进到行长办公室恶狠狠地“当面威胁”举报人程少清说:“我要对你女儿先X后杀,再打断你的右腿。”而被举报人郑坚、余毅等副行长就在8楼办公场所附近察看动向。程少清在报警后,被举报人刘厚蔼在警察赶到之前,已经逃离现场。
程先生也曾长期遭到不明人士的上门监视、上门拍照、骚扰。种种迹象表明,程少清因此怀疑:女儿程橙的死,可能是与他举报农行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关系。被举报人涉嫌“雇凶”。
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腐败的“人祸”比“天灾”更让人受苦受难。程少清知道:其和女儿程橙、家人都随时处于恶势力团伙及其在司法部门队伍中保护伞所构成的杀机四伏的恶劣环境中,随时可能步“女儿程橙之后”遭到“他杀”冤死、血光和恐怖。且至今仍继续遭到“司法腐败”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