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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一宗人命案发生三年多竟无说法

时间:2017-01-20 10:4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宗伤人致死的人命案件,经历基层派出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级部门办案,经历县、市、省三级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不同鉴定结果,甚至经历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批示,历经三年1200多天,依然没有说法的案件,揭开了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司法系统最黑暗的腐败内幕。

  案发经过:2014年7月19日下午3时许,徐闻县城北乡马林村老人黄文卓(76岁)在家里看儿媳们修补被超强台风“威马逊”打坏的房屋时,忽听到自家院后传来砍树声,当时其儿子黄明仁正在屋上补瓦,大儿媳李桂荣在递瓦片,而黄文卓老人想不明白:自家院子内种的树,树枝既无伸越过邻居家房及围墙,怎么台风已过还有人砍树?于是,他就去院后面看个究竟,没想到这一去竟惹来杀身之祸。

  据死者生前及死者家属回忆,当时黄文卓到自家院后时,正看到该村邻居黄文太(61岁)、黄堪庚(32岁)、王雪连(59岁)三人竟故意依势找茬砍他家院后的一棵苦练树。为此,他自然前来阻止,并劝黄堪庚说:“此树没有倒伏,既不压到你住房,又不压到你围墙,也没有伤你人和农作物,你就不要砍我的树了。”而黄堪庚说树是他的,就这样辩来辩去,双方理论大约5分钟,黄堪庚、黄文太、王雪连见人多势众,就显得气势汹汹道:“再说我就打你。”未等话讲完,黄堪庚就挥起砍树刀背朝黄文卓老人头部及四肢打去,造成该老人当场倒地,并多处出现流血,即使这样他们还没有罢休,继续用刀背敲打黄文卓老人的胸、腹等重要部位。“哎唉、哎唉……”听到黄文卓老人呼救声,其儿媳二人即刻赶来,在离父亲被打大约10米远,就看到凶手黄堪庚正用砍树刀背打着黄文卓的头部、腹部及四肢,将黄文卓老人打倒在地上,接着黄文太、王雪连二人夹持着打黄文卓老人,见状后,儿媳李桂荣大声喝:“你还打我父。”丧失理智的凶手三人,这才停止。于是,李桂荣马上用手把父亲扶起来说:“去、去向村长反映。”凶手黄堪庚还在那里破口谩骂:“打你怎么!”又对着老人叫嚣:“打电话去派出所叫国威舅(城北派出所干警吴国威)来处理。”由于当时是台风刚过第二天,一切通讯都瘫痪,无法用电话报案。黄文太、王雪连听儿子这么一讲,就慌忙赶到城北派出所报案,并称因砍树争吵打伤黄文卓,担心黄文卓已是76岁的老人,怕承受不了打击出现其他意外。约半小时后,黄文卓也被其孙子黄全隆挽着去城北派出所报案(当日派出所接待室同志称对方已来报案了)。为此,派出所就不为他们录口供,后来黄文卓就回到自己家里。不久,派出所干警吴国威和一名协警谢良国来到现场拍摄。协警也为黄文卓拍摄头部等四肢伤处。当时,黄文卓眼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腹部及四肢紫黑。因为案发后正好是星期六,吴国威告知等到星期一去城北派出所解决。

  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许,黄文卓老人在儿子、孙子等人陪同护送到城北派出所。当时,唐鑫副所长就出具法医证明要求黄文卓去县人民医院做法医鉴定,回来后才与他录口供。在县法医邓康进同志为黄文卓拍摄受伤部位做检查时,黄文卓突然出现全身冒汗、吐血、神志不清、双眼紧锁等休克状态。为此,邓康进法医见形势比较危急,建议家属马上送去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家属等人听了法医建议,迅速把黄文卓送去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后,继而转入住院部治疗。期间,儿子黄明忠去医院看望黄文卓就问:“你呕血这么多,他们还打伤你其他部位?”黄文卓对儿子说:“我被黄堪庚用刀背刀柄捅打的胸、腹部现在很疼痛。”然而,持续3天治疗,黄文卓伤情乃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于是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议转上市级医院治疗。

  7月23夜11时,黄文卓开始被转到湛江市中心医院治疗,医院方给黄文卓输液、输血等,可是黄文卓伤情乃继续恶化,生命处于垂危状态。25日上午,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下发垂危告知:黄文卓伤情非常严重,生命处于垂危状态,已经无法挽救,医院建议其回家准备后事。7月26夜凌晨4时19分,黄文卓离开人世。

  案件处理:7月26日,黄文卓家属向徐闻县公安局报警,并到城北派出所要求对案件做出处理。由于案件已造人员伤亡,城北派出所所长张堪建及城北乡人民政府政法书记陈登樊、城北司法所、综治办、何家管区正副书记、村妇女主任等人组成调解小组,并向死者家属提出:用2到3万元进行私了。死者家属提出:交由县公安局刑警队处理。于是,双方分歧较大,谈判进入僵局。这时,派出所干警吴国威口出胡言:“黄文卓病死的,与他人无关。”很明显,他不仅严重违反案件调查程序,而且还严重包庇偏袒凶手。据受害家属向记者反映,原本二家人曾经发生过纠纷,但当地警方未处理妥当,造成凶手黄文太到处张扬:“上次那件事我花了几万元才搞掂,现在我有国威舅(吴国威)做保护,打伤他又怎么样啊。”每次凶手与受害人家属纠纷时就说“打电话叫国威舅来处理。”

  据死者家属向记者描述,城北派出所张堪健所长曾向他们提到:“死者从被打到死亡,吴国威一直没有向我汇报过。”为此,他对黄明忠、陈玉清说:“民警吴国威,既不找受害人黄文卓谈话、录口供才造成本案证据不充分,更无督促犯罪嫌疑人给付治疗费导致医治无效死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我向你们道歉。”然而,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死者从被打到死亡有6天时间,派出所接警人员吴国威一直不为受害人黄文卓做谈话笔录,不为黄文卓追款做治疗费。是什么原因造成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甚至死者转到市级医院治疗时,老人孙子黄全隆也看到派出所协警柯大栋尾随去市医院监视,有医院监控可查。

  随后,徐闻县公安局接到黄文卓家属报警后,第一日办案人员就到现场取证,可第二日就改口,要求死者家属与凶手进行调解。为此,案件交回城北派出所进行处理,张堪建所长曾对死者家属说:“交刑警处理时间长。”要求双方协调赔偿,及不追究凶手责任等问题。由于协调无果,死者家属最终商量把黄文卓尸体抬到打人凶手家中摆放,并拨打110报警。接警后,县公安及派出所、乡政府等100多人赶到现场,但最终还是没有解决办法,无奈之下由公安局把黄文卓运回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冰冻摆放。

  死者尸体被带走几天后,家属提出送湛江市做尸体解剖法医鉴定,但在徐闻县公安局阻挠下,最终县市两级十几人签名一起做的解剖鉴定,变成只有一名法医完全签名,而原本县公安局同意让家属参与现场见证,也没有获得通过。让人想不明白,作为县公安局怎么采取欺骗、阻挠等手段对付死者家属,连鉴定报告也只是口头通知:“黄文卓是由高血压造成病死的,并告诉他们这是易局长说的,鉴定怎样就怎样,不要讨论。”据死者家属反映,主办此案的县刑警大队吴副大队长告诉他们,这个案件上面有领导一直在压着,就是连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也没有用,所以奉劝你们不要白费心机了,除非上面有人,否则没有用的。后来连凶手也传出话来:“都花了十几万与县长(其意指常务副县长兼县公安局长)一起吃饭了,死了也是白死。”

  9月11日,死者家属终于看到徐公(刑)鉴通字【2014】0184号《徐闻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黄文卓患有高血压、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病基础上,由于急性出血引起急性失血性贫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严重疾病致死。经过咨询医学专家,死者家属提出医疗证明:由于凶手外力导致头部、四肢挫伤、全身多次软组织挫伤、脑部重度水肿、肝脏破裂,才引起76岁老人黄文卓死亡的。特别是黄文卓根本没有高血压的病史记录,所以死者家属于9月20日提出对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的要求,让人非常不理解的是,徐闻县公安局及城北派出所一直推托,并设置种种关卡给予阻挠。

  案件发展:徐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徐生告知死者家属,若对徐闻县的徐公(刑)鉴通字【2014】0184号不服,抓紧打报告对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于是黄文卓的儿子黄明忠在2014年9月20日亲手将《关于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的请求》交给徐闻县公安局分管刑警工作的谢成荣副局长,期间家属多次向谢成荣副局长询问此事,后其对家属说:“等讨论就给你方通知”,一等时间过去30多天仍没有答复。一个多月过去了家属给谢成荣副局长打电话询问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的事,谢局说其报告给湛江市等市批复才告知你们,县维稳办领导曾过问刑警大队林朝应大队长:“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结果如何?”而林朝应回答:“只见受害者方口头说,没有书面材料。”做刑警工作的人员竟是这样负责做出欺下瞒上的事来。至今《关于黄文卓尸体重新鉴定》的请求,仍打压在谢副局手中,可事情又拖延150多天,警方采用哄骗的手段应对死者家属,一直没有答复。直到2014年12月5日徐闻县刑警大队林朝应威胁死者家属签领《不构成刑事立案通知》书,并逼问家属为什么上网报道此事?死者家属反问林朝应你若处理好黄文卓的事,难道上网能报道吗?记者追踪报道是他们的权利和职责。现在徐闻县公安局与凶手同流合污把案件一压再压一直都没有人过问处理,并纵容黄堪庚、黄文太、王雪连逍遥法外,互相串供,到处花钱收买徐闻县公安的办案人员及领导变成乱作为的渎职行为。

  黄文卓死因作假,于2014年12月11日死者家属又向徐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报告《强烈要求对黄文卓死因重新鉴定》的申请,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第四项,该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主要是黄文卓在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血压为140/80mmHg、体温35℃,湛江中心医院血压为153/72mmHg、体温36℃,湛江法医尸检记录黄文卓脑部重度水肿是凶手用凶器敲打其头部才导致重度水肿死亡,湛江法医在徐闻县太平间取黄文卓肝脏尸检样本时,未取肝脏破裂部位做尸检样本。有黄文灼、吴淑贤、李忠生、黄明仁、黄明忠、黄明康、李忠财、陈玉清在场目睹黄文卓肝脏存在破裂,而湛江市尸检描述无破裂出血,明显与事实不符。由于凶手外力打伤黄文卓头部使脑部重度水肿,四肢挫伤,全身多次软组织挫伤引起肝脏破裂、十二指肠出血才导致黄文卓死亡。徐闻县公安局的鉴定意见明显违背事实。死者家属强烈要求徐闻县公安局依法把黄文卓尸检样本和材料送交广东省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据死者家属回忆,在2015年元月8日湛江市公安局法医两位同志在徐闻县法医室向他们询问黄文卓的死亡情况,当时这位同志未做自我介绍,也没有向他们说明来意就要求同意去太平间看一看死者黄文卓尸体一下,刚到太平间徐闻县法医和湛江法医持刀具叫太平间工作人员抬黄文卓尸体出来做解剖。他们及时发现就质问法医:“你们刚才不是说去太平间看看死者黄文卓尸体一下吗?也不经我方签名同意想着手解剖黄文卓尸体”,经他们劝阻才停下来操作。湛江市两位法医忙向我方解释:“对不起,我们当时忘记说明身份和来意。”就在这时他们追问哪两位法医:于2014年7月29日上午徐闻县公安局谢成荣、林朝应、吴徐生召他们在刑警会议室商量关于对黄文卓做尸检的事,当初徐闻县公安局要让徐闻公安法医做尸检他们不同意主要其技术有限才要求湛江市公安局法医做尸检,当时谢成荣副局长同意他们的要求并明确答复给湛江市公安局法医为黄文卓做尸检。在2014年7月31日洪教导员就代表湛江市公安局法医对黄文卓尸体做法医鉴定,并把鉴定样本(器官)送广东医学院鉴定中心检验。在2014年9月1日得出的结果有赵颖海同志一个人签名加盖了该单位的公章。做出鉴定意见他们不服。根据2014年9月7日徐公(司)鉴(尸)字048号论证部分鉴定:“黄文卓受伤符合纯性外力作用所致,系生前损伤,属轻微伤。”做出法医鉴定结果有邱德进、邓康进签名并加盖了印章,直到现在都给受害者家属送达。徐闻县公安局在2014年9月10日行文做出徐公(刑)鉴通字0184号鉴定意见通知书。由于湛江市和徐闻县两级法医中心做出的鉴定结果他们不服。这次又是湛江市公安局对黄文卓尸体做尸检,不是重复了吗?而他们曾两次打报告是要求徐闻县公安局把黄文卓尸检样本和材料送交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没有存在越级行为,而是遵循程序逐级申请的,为什么徐闻县公安局要打压公民权利。徐闻县刑警一中队彭队长向我方解释,在2014年7月31日请湛江洪教导员做的尸检是为了瞒骗你方同意接受解剖黄文卓尸体的。然而徐闻县警方包着什么目的?采取一诱、二骗、三威胁的手段同谋陷害受害者。不管怎么样湛江警方已对黄文卓做了尸检鉴定,鉴定结果是假的。至今他们两次要求重新尸检仍未答复。同时吴淑贤、陈玉清于2015年5月15日对此事到湛江公安信访,湛江市公安局将该案转给徐闻公安局处理,他们多次上门和电话过问此案而陈月辉对他们说:答复信件已寄出去了。一直到2015年7月20日到徐闻县公安局信访办陈月辉才从其文件夹中找出答复件让他们签领,其人扣压又拖延他们信访件。在2015年6月15日吴淑贤、陈玉清到广东省公安厅信访省厅将该案转回徐闻公安局处理而陈月辉百般拖延、制造许借口并谩骂、吓唬和扣压信访件,直到2015年9月16日才将答复件让他们签领,按信访有关规定时效过期了。此外湛江市公安局受理该案复查已有360多天也未答复;他们又在2015年9月20日将该案资料寄给广东省公安厅李春生厅长已达300多天仍未答复。可见公安机关罪迹斑斑、如此为民办案难道不是渎职?

  害怕被追责,又得到凶手方的钱财不为民办案,徐闻县公安局乱作为并做出假鉴定,处处以政治事件、安全生产事件和刑事来打压着此案。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谢成荣、吴徐生、彭文表等人代表徐闻县公安局召集陈玉清、吴淑贤等人解读广东省委第八巡视组转交徐闻县公安局《关于追查徐闻县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不作为的行为》一文时,其三人拒绝对黄文卓被黄堪庚、黄文太、王雪连殴打致死立案侦查并提出该案与徐闻县公安局无关。事实罢在面前并且该案过程己写得清清楚楚,办案单位有否尽到责任?人命关天大案如此草率应付、走过场,欺压老百姓、瞒骗省巡视组,又是何种案件才能办理?这帮人披着警察外衣是执政为民还是以权压法、办金钱案、办关系案、假办案。2016年,魏宏广、林惜文书记虽分别作出批示,广东省公安厅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也相继派出人员进行重新鉴定,但最终鉴定结果还是错漏百出,互相矛盾,造成查办此案仍远期无望。

  专家、学者与律师列举黄堪庚、黄文太、王雪连殴打黄文卓致死的事实及惩处请求一、黄明仁、李桂荣于2014年7月19日下午赶到打架现场,现场发现黄堪庚、黄文太、王雪连三人手持大刀、木棍及拳打脚踢黄文卓腹部头部及四肢。二、2014年7月19日下午,城北派出所民警吴国威、协警谢良国在打架现场拍摄黄堪庚殴打黄文卓的头部、腹部及四肢的受伤部位等。有照片可查(当时有黄明仁、李桂荣、黄包隆、吴三仁在场)同时,在7月26日上午徐闻县刑警在黄文卓家给黄文卓尸体拍摄也有照片可查。三、2014年7月19日下午黄文卓及孙子黄全隆到城北派出所报案城北派出所干警称黄文太、黄堪庚已报案,你方不必要报案了。此时派出所不接受我方报案,城北派出所从案发直至黄文卓死亡,共6天都不为黄文卓做过谈话材料。四、2014年7月21日上午9时许黄明忠、黄全隆带黄文卓到城北派出所由唐副所长出具证给黄文卓做法医鉴定时,唐副所长在证明中描述黄文卓头部、腹 部及四肢被黄堪庚殴打受伤记录。五、黄明忠、黄全隆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10时许带父亲黄文卓去徐闻县公安局法医室做鉴定时黄文卓在椅子上“呕血”,而不是呕吐,有黄明忠、黄全隆现场见证。六、2014年7月21日上午10时许,黄文卓在做鉴定时呕血昏迷,法医邓康进见状建议送黄文卓到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当时在急诊室抢救时黎文广接诊,黄文卓继续呕血,放血昏迷,接近休克状态,后经抢救黄文卓才苏醒,有急诊病历记录。就是黄堪庚殴打伤黄文卓内脏破裂才导致呕血,放血。七、2014年7月21日至23日,黄文卓在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科治疗,体温35℃,血压140/80,解黑便,全身软组织挫伤(有急诊出院记录)。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记录黄文卓体温36.1℃,血压为153/72,以上记录没有高血压。八、2014年9月7日徐司(户)048号黄堪庚殴打黄文卓致死记录中黄文卓大腿挫伤,是符合纯性外力作用所致。还有黄文卓右脚背面被凶手黄堪庚用大刀背面打伤淤血,在第一次做尸检时家属要求湛江市公安局洪教导员对黄文卓脚面受伤部位取样本,洪教导员拒绝取样本。九、湛江市尸检描述中黄文卓“脑部重度水肿”、“十二指肠溃疡为A1期”是胃溃疡初期症状。在取黄文卓尸体做尸检样本时法医持刀人员没有切中黄文卓“肝脏破裂部位”做尸检样本,现场有李忠生、黄文灼、黄明忠、黄明仁、李忠财等人证见。黄文卓致死是黄堪庚殴打所致。十、徐闻县刑警找目击者黄明仁做谈话材料,没有与目击者李桂荣做谈话材料并称亲属不能做证明人。十一、2014年7月26日凶手黄堪庚三人同意花2万—3万元赔偿给黄文卓处理此案,假如黄堪庚三人不殴打伤黄文卓何必用2万—3万元赔偿给对方?同时徐闻县公安局对吴淑贤、陈玉清的信访件有拖延和打压的事实。十二、2016年7月19日城北派出所才把徐公(司)鉴(活)字〔2014〕0857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交付死者家属,期间就共计三年时间。十三、2016年10月20日广东省公安司法医送取样做尸检黄文卓长达3年时间器官全部腐烂,双肾炎血质、全身伤迹累累,而湛徐公(刑大)鉴通字〔2016〕01003号,委托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黄文卓的死因进行了法医学鉴定,鉴定意见是黄文卓符合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引起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致死。死者家属咨询许多医学专家“A1期(初期)的十二指肠溃疡不会出血”,更不致于死人。很明显,这与湛徐公(刑大)鉴通字(2016)01003号的鉴定结果在医学述语互相矛盾。由此推断,此鉴定意见是错误的,是非常不负责的。

  综上所述:黄文卓是被凶手黄堪庚三人打伤腹部才导致黄文卓十二指肠溃疡A1期(初期)出有新鲜血致死的。而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湛徐公(刑大)鉴通字〔2016〕01003号的鉴定意见又不顾黄文卓活体徐公(司)鉴(活)字〔2014〕0857号鉴定记录、徐司(尸)048号黄文卓被黄堪庚殴打大腿挫伤是符合纯性外力作用所致、右脚背面用刀背殴打淤血和黄文卓在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病历、徐闻县第二人民医院出院记录的事实,断章取义,做出不符合事实的鉴定结果。

  为此,我们恳请公安部、广东省委、省政法委、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责令和督促公安机关侦办该案。1.要求对黄文卓死因重新鉴定,并监督鉴定人员及机构再次弄虚作假;2.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及有关人员的渎职行为;3.责令和督促两级公安机关尽快侦办该案。为逝者讨还公道,让死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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