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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水:一枚假公章诈骗数百亿

时间:2017-02-14 14:40:1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污点证人”揭中国最高学历煤老板惊天骗局

在网络上和山西民间,关于“中国学历最高的”煤老板吕中楼“勾结当地政府官员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负面新闻和吕的新近传闻,版本可谓多如牛毛。最早的、最权威的当数来自2005年6月15日《瞭望东方周刊》、以及同年8月7日的《新华每日电讯》对其涉及巨大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的详尽披露。十多年过去了,这个被国内外媒体相继报道得“满天飞”、被前中央领导人和各级主管部门先后“批了无数次”的巨大的国资流失、利益输送案如今又是什么现状呢?又有谁知道吕中楼竟然是凭着区区的360万订金,就掌控了山西沁水县的经济命脉?又有谁知道他是靠一枚私刻的假公章将惊天的国有资产合法化私有了呢?

吕中楼的第一桶金

据 “污点证人”于永奇表述,他很早就认识“自我标榜为中国学历最高的煤老板”吕中楼,可以追溯到他在沁水县嘉峰化肥厂当销售科长时。吕中楼从一个穷寒式微的教书匠,摇身一变为今日的超级亿万大富豪,常年在境外过着帝王般的奢靡生活,吕中楼的星泥蜕变过程,就好像孙猴子的变戏法似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永奇经常出差,吕中楼彼时在省城太原混得很差,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教师而已。“吕中楼会为了一碗三块钱的凉粉和小摊贩吵上半天架,相当落魄。不过那家伙很会来事,人很精,嘴巴甜,他给我在车站扛过行李包,因为是沁水老乡,所以就认识了,并且留了联系方式。”

后来,过了几年,吕中楼在回老家尉迟村时,和原来的嘉峰镇党委书记马刘勤结识了。马刘勤这个人特殊胆大,硬是在其一手操作下,强行将嘉峰镇三十万吨的集体所有制“南凹寺”煤矿以租赁的方式送给了吕中楼(更多的可能是二者共有)。吕借此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中嘉煤炭实业公司,也因此掘到了他在沁水的第一桶金。

因为于永奇在当地有点人脉,吕中楼聘请他担任了该公司的项目经理,公司的很多手续是他帮助吕中楼办理的。

360万订金买下沁水县的经济命脉

“中嘉煤炭实业公司”成立不久,马刘勤就高升到了沁水县政协主席的位子上。在老于看来,这些都得益于吕中楼“中嘉煤炭实业公司”的利益输送。也许真是“官商勾结产生最大的资本运作”,二者为了掠夺私有沁水更多、更大的煤矿,马刘勤才到了县里。不过,老于当初的这个猜测,很快就成为了现实。

早在1997年,晋城市人民政府和沁水县人民政府相继发文,将沁水县永红煤矿和端氏仪表厂列为全市股份制改造试点企业。永红煤矿随即对该企业实行并完成了股份制改制,所有工人全部持股上岗。截止2001年,该矿已一跃成为山西省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县级国营百万吨现代化大矿井。

2001年,吕中楼和沁水县新上任的县委书记申会、县政协主席马刘勤(两人目前均在狱中服刑),对已经进行过改制的百万吨矿井永红煤再次进行戏剧性的改制。

于永奇说,再次改制时,他就是拟成立的“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沁水县的县委书记申会和政协主席马刘勤当时对外吹嘘,说是上市引资(迄今仍未上市)。吕中楼和外来四家公司仅仅是出了360万元的订金,就把沁水县的经济命脉、 “三矿一站”百分之七十五的股权拿到了手里。

据沁水官方文件沁政发(2005)78号,给晋城市人民政府的说明有清晰表述:1,在组建公司中,具体运作是,沁水县先拿出三矿一站3750万元的经营性净资产分别转让给外来的四家合作公司(中国和平、中国大通实业、中嘉实业、北京润新)2,四家外来公司均是有实力的公司。沁水县为了表示吸引外资的诚意,允许四家外来公司在 “一年内分三次”付清注资股本。3,三矿一站的市值资产评估总价为“1.27亿元”。4,注册股本外的7700万元由新公司在“四年内”分次付给沁水县国资公司。

于永奇说,国企改制中,矿产资源转让最关键的就是采矿权的转让。在沁和煤业成立之初,永红、永安、侯村三个煤矿仅采矿权一项当时估值就已达11亿元,还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地面固定资产等在内。然而,申会、马刘勤和吕中楼三人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市值为1.27亿元”,且还没有把这些必须评估的资产评估进去。

按照改制约定,四家外来公司需在合同签订一周内给沁水县国资局交360万元的订金。吕中楼那时连360万元也拿不出来,还向于永奇借了二十万元,并给他打了注明是股金的条子。

于永奇说,按照“矿产资源转让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注册资金应该一次性付清,确实有困难的应在一年内付清。至于沁水县政府写给晋城市政府的说明中,说四家外来公司均是有实力的公司,“为了吸引外资表示诚意,而才让四家外来公司一年内分三次将3750万元打给沁水县国资局”,实在是“扯淡得不能再扯淡的了”。既然有实力,为什么还要一年内分三次付清?剩余的款项还要四年内分次付清?在注册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沁水县政府为什么就把股份先行让给了人呢?这只是申会、马刘勤和吕中楼“三人利益集团”的瞒天过海之计。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吕中楼挖煤卖钱付股本提供时间,事实上吕中楼也正是这样才在以后的四年中,陆续付清了股本和剩余的7700万元。也正是这个时间差,让吕中楼以360万元的订金起步,实现了虾米吞鲸式的疯狂国有资产掠夺。

再次改制后不久,吕中楼便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行将520名工人在企业最困难时入的股清退。工人们为此多次罢工。吕中楼重金雇佣郑州铁路局嘉峰段的保安和社会上的地痞,对“不听话”的工人多次进行暴力殴打。当时的县委书记申会更是直接指使,动用沁水警方给焦金虎、杨玉林、王官保、任育华、赵社会五名工人戴上重刑犯才戴的手铐脚镣,并投入监狱进行打压。工人赵社会由于不堪在狱中受到的折磨,出狱后被活活气死;任育华在上访申冤途中被车撞死……

吕中楼私刻假公章

吕中楼为了筹款付清股本,将改制合法化,不惜触犯刑律进行诈骗,竟然私刻假公章,并利用私刻的假公章骗贷款、骗注册。

2001年9月,吕中楼委派于永奇和时任侯村煤矿副矿长的陈双富,携带永红、侯村、永安煤矿的法人执照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办理变更手续,欲将三矿变更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因永红煤矿的法人潘新建矿长认为,永红煤矿已经改制过,再次改制也只能是对县里保留的股份进行改制,在工人们的股权确立没有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他拒绝提供公章。吕中楼次日便叫上于永奇找到太原柳巷的“万业”刻章公司,私刻了一枚“沁水县永红煤矿”的假公章,然后拿着这枚假公章骗取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变更手续。

当年11月,吕中楼即使用该假公章在中国银行晋城分行以永红煤矿担保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贷款52万元,用于改制中股本的支付。别的银行还有假公章贷款多笔。

在这个过程里面,滑天下之大稽的是,沁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在2001年12月10日,才和吕中楼的外来四家公司签订了国有资产转让的《合作协议书》。而吕中楼是在协议未签署前的9月份,就事先私自刻取了永红煤矿的假公章去贷款。更是在协议签署后的第18天,即神速完成了当时正常公司三个月都完不成的公司注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高效程序?还是说吕中楼根本就是用“三矿一站”作抵押在银行贷款才付清了最初的注资股本呢?这个黑幕很黑,几乎是黑得发亮。

于永奇说,那时国家执行的是先卖煤炭后缴纳资源管理费的政策,当时按吨煤0.8元计算,采矿权已经市值11亿元之多。随着后来我国煤炭价格的急剧飙升,三个大型国有煤矿在披着“合法外衣”的沁和煤业十五年来的实际中经营中,其卖十报一,严重偷逃税收,所产生和带来的几何级利润,无论如何估算,怎么也不会少于数百亿之多。

山西反腐败任重道远

被山西省前任省委书记王儒林称为“塌方式”腐败的山西,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落马官员之多,牵涉人员之众,令国内舆论哗然。然而,在中央持续重拳反腐的高压形势下,该省个别地方官员和部门仍不警醒。不作为、不收手、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依然存在。

柳巷公安如是“说法”

2015年9月7日下午五点。于永奇以曾经的“中嘉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和拟成立的 “沁和煤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的身份,也是吕中楼通过非常手段掠夺沁水县“三矿一站”的合伙人、见证人、知情者,出现在山西省太原市柳巷派出所刑警中队的办公室。

于永奇这次来的目的只有一个,他要站出来举报吕中楼私刻假公章,进而拿着假公章骗取三矿一站的犯罪事实。

柳巷刑警大队的连(音)队长,在看过他的举报后,迅速进了一个小房间,和某神秘人物进行了一番通话,出来后又翻看手机十多分钟,好半天才问于,“为什么2001年发生的事,现在才来报案?”于永奇回答说,“以前沁水的工人反映股金问题都上访十几年了,一直看不到希望。现在中央是真反腐,我相信他们,所以现在才站出来。”

之后该队长便以私刻假公章量刑最多五年,已经过了追诉期为由,拒绝立案。于再次声明说,“此假公章非一般假公章,骗取数额极大,而且已经形成的重大经融诈骗的事实现在还在继续,怎么就能说过了追诉期呢?”连队长继而用无奈的口气辩解说,“吕中楼的事,大家都知道。我只是个小警察,我倒想把吕中楼抓回来,可没有领导同意,我连香港也去不了”。

山西信访难于上青天

2015年9月7日下午4点30分;10月14日下午3点40分;12月7日下午三点10分……

山西省纪检监察信访大厅1号窗口。于永奇已经来过四次了。他举报的人还是吕中楼,他恳请山西省纪委能依法依纪立案查处。材料检举说,作为沁和能源党委书记的吕中楼,长期居住境外,不过组织生活,且大肆赌博,通过“厦门永通钱庄”等多家地下钱庄非法洗钱,并附带有吕中楼的赌场参赌照片。

第一次接待他的李姓工作人员让他填了表,说,“回去等待吧!我们很快就会转过去,会有人管的。”;第二次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还是上次那个李姓工作人员,在他填表后告诉他,“你回去,告诉晋城市当地的纪检部门负责人,就说我说了,再不查处此事,我们就要收拾他。”第三次接待他的还是同一个人,向于说,“不用跑了,打电话就可以。”于说“你们的举报电话从来没有打通过,和赵本山演的小品一样。太原纪委监察局请按1,山西纪委监察厅请按2,录音举报请按3,传真举报请按4……我打了39遍,没有一次是通的,而且都是上班时间才打的。”该工作人员顿时面红耳赤,说“你知道就是了,为什么还强调两次?”于是,于再次填表,再次被告知,“回去等消息。”

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晋城市纪检委,一年轻工人员很粗鲁地告诉于,“省纪检委每天接的案子多了,人家会管你?都是哄X你呢!”

于永奇表示不信,后来又亲自跑到沁水县纪检委递交了一次材料,请求该县纪委对辖区内“沁和能源党委书记吕中楼,自2012年初夏以来,长期藏迹境外不过党的组织生活,且大肆聚赌、纵情声色、涉及洗钱等违纪犯罪行为进行查处。”纪检书记原健的答复是,“省里并没有转来你的信访,如果真转来了,我们会查的。”

于永奇由此很是窝火。在他看来,作为一个县纪委书记,即使省里没有转来信访,就发生在辖内的事情,且有人亲自举报,也理应履行一个纪检干部的神圣职责,但原书记并没有这样做。也许其是遇到了来自县委书记范兆森的阻力,或另有吕中楼的利益输送在里面?于永奇不得不去这样去想。

司法意见如此出台

在于永奇向山西有关部门检举吕中楼犯罪行为的同时,沁水县的老干部和老职工们也在艰难地诉求着。2015年5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到沁水县巡视,以张振华、邵委员、潘庆云(三人均曾任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代表的167名老党员、老干部,和以王官保等为代表的520名永红煤矿老职工,再次将该县国企改制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反映给巡视组。

老干部和老职工们所反映的内容为:2001年以申会、马刘勤为代表的县委、县政府非法作为,不顾全县人民的强烈反对,为了自己谋取横财暴利把属于全县人民的价值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的国有资产拱手送给吕中楼,且帮助其强行将永红煤矿520名职工的股份清退,并对维权职工进行打压、捆绑、迫害。要求巡视组严查此事。

当月10日,山西省委巡视组对永红煤矿的工人们的股份问题做出批示。“巡交沁字(2015)28号”要求,“此案件无论是否作过处理,都要作为新的信访事项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回复、答复。全面客观认真,依法有理有据,高质量的办理。”

让老干部和老职工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省委巡视组居然会把167名老干部所反映的材料交到时任县委书记范兆森手里,更没有想到范兆森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巡视组的批示阳奉阴违,背地里大搞小动作,公然充当吕中楼的保护伞。更是赤裸裸地命令国资局总经理郑如锁强迫老干部代表张学林、王法聚在“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司法意见上签字。

据工人代表王官保说,为了工人们的股权,他前后找了范兆森三百多次,腿都快跑断了,还给范兆森下跪磕过头,但都无济于事。2013年7月10日,范兆森竟指使保安和工作人员把他们几个老职工和家属打了一顿。想起这些来,他的心里仍有余悸。

王官保说,巡视组批示此案件后,沁水县委、县政府责成该县国资公司委托“晋城市长宇律师事务所”出司法意见书。他曾在该市“泽州大酒店”两次见到该所的焦主任。焦告诉他,“沁水县国资公司的经理郑如锁把他已经写好的意见,在没有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前提下给拿走了。说是要先送给县委书记范兆森过目,没有范书记的意见,司法意见报告便不能作为有效报告递交。沁水县国资公司在拿到报告后,还委派了三个人到律师事务所施压,很严肃的告诉他,做的报告不能使用,全部是有利于职工的内容,范书记不同意,需要修改。最后,为了能得到应得的两万元劳务费,迫不得已,他们只好在2015年7月2日出具了合同方可以接受的法律意见书。”

王官保后来找到原永红煤矿的矿长潘新建,说了焦主任的苦衷。潘新建为此特意给焦主任打了电话。潘在电话中和焦说:“作为一个律师,你们要秉承司法公正,该怎么出意见就怎么出意见,不能因为两万块钱的劳务费就丧失基本的做人良心和职业操守。如果是怕出了国资公司不高兴的公正的司法意见,而得不到劳务费的话,我可以和职工们给你把钱出上。”焦主任在电话中回答的是:“我的压力很大,真的是很大,没有办法啊,我害怕丢了我的饭碗。”随即便挂了电话。

而在沁水县国资公司,郑如锁经理更是直言不讳的回复王官保:“我也很无奈,我当不了县委书记的家。”

老干部和职工们本来反映的就是沁水县两届县委领导非法作为和不作为,而巡视组反过来又把问题交给沁水县委处理。这本身是不是腐败分子查腐败呢?沁水县的老干部们和永红煤矿的职工们对此颇有微辞。

王官保说,去年五月份给他们批示的巡视组的领导张少波前些日子也“出事了”。巡视组的领导尚且如此,怪不得这个事情后来是那个结果。

他最近又找了现任的沁水县委书记原光辉,原一句 “你们先确立了股份再来找我”就把他顶了回来。王官保等想不明白,1997年晋城市政府和沁水县政府白纸黑字红章,下发的股改文件,为什么还需要他们去确立?前任发的文件,现任就不认账呢?他们心里充满了太多的疑问和愤懑。

一个巨大的引资骗局,在一个“商人”和两个“官员”的主导下,致使惊天国有资产流失。在广大干部、职工历经长达十五年之久的上访后,除了得到 “抓了五名维权职工、死了两条冤屈人命、167名老干部和二十一万人民丧失信心、国资还在流失”外,别无他获。

但于永奇、王官保等167名老干部和坐过牢、丧了命的家属并没有放弃、他们说,“小车不倒只管推,一直推到共产主义。”他们坚信总有一天会看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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