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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请求查处天津“村霸”女支书丁恩云

时间:2017-02-14 16:00:0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月13日,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级媒体纷纷发声,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日前,这一连串的利好消息对于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增兴窑村的几百名村民来说无异于“及时雨”,多年来村民们对 “村霸”女支书丁恩云的举报终于可以拨云见日了。

随着中纪委反腐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以沿延到基层、形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阵营。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

村民们反映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增兴窑村支书丁恩云也具备上述四个特征,并且比较突出。

乱政--任人唯亲、藐视法规、操纵选举。

据村民介绍,丁恩云自从2004年就任村支部书记后的10多年,每年发展4个党员,几乎都是她们家亲戚或亲信。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由于村民韩某刚在村中家族人数众多,丁恩云为培植个人势力,不讲政治原则竟然不顾及韩应刚多次“进宫”的恶劣影响将其发展成为党员并委以“拆迁办主任”的职务。

不少村民透露,韩某刚曾因打架被劳教过两次,1995年还因寻衅滋事被判刑5年半。党章第二条规定对刑满和劳改释放人员除具备入党的必须条件外,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政治犯、惯犯或因严重刑事犯罪,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人,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一般不宜发展为党员。

还不仅仅于此,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增兴窑村“两委”班子选举制度形同虚设,基层组织严重弱化,形成了支书“一言堂”的局面。

村民阿三(化名)说:“我们村村民代表从未经过选举,由她指定村民当选,村民从未履行过选举权,从丁恩云干支书,我们就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我们村压根多年来就没有村主任,大事小事都是丁恩云一人说了算,有意见和建议也白搭!”

2010年10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霸财--贪污截留、侵吞套取、账目虚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而在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增兴窑村,《村务公开制度》几近摆设。

村民透露,1990年该村是上亿村,是附近受屈一指的富裕村,丁恩云伙同亲属及有关人员将增兴窑的集体资产用各种手段或侵占,或挪用,现在村民发现村集体的资金基本已被丁恩云掏空,增兴窑村原有土地1800余亩,现在只剩耕地不足200余亩,据村民初步计算,自丁恩云任村领导以来,贪污、挪用、侵占公款共计约数亿元。

据调查,该村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在天津市东丽区增兴窑村地段修建津秦高铁期间,该村里有124亩土地被征用,村书记丁恩云却对村民谎称43亩,说国家给了43亩地征地补偿款2200万,这笔款本应补偿给被征用土地的村民的款项,被丁恩云擅自挪用到华明镇投资项目使用,村民没有得到一分钱,其余81亩的土地补偿款不知去向。

2001年,扩建张贵庄路修世纪大道和改造两道一河,修月牙河两侧快速路工程。占增兴加油站和增兴窑村土地,两项补偿款约计数亿元,该村村民至今分文未见,均不知去向。

2003年,世纪大道扩宽时占用了增兴窑村的第二加油站,当时村民并不知情,利用政府给予执行公职的权利,他代村民签订了占地协议,国家给的补偿款均不知去向。2008年,村中承办失业证(村委会没有公开消息),(农业局发放)每人补助1000元,补助三年。2000多户,办了不到300户,后发现丁恩云让人冒名顶替代领了此补偿金。

2013年,在天津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丁恩云言之凿凿称“2012年增兴窑村集体收入达到138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1100元。”而实际上,通过工商企业信息系统查询村内唯一的集体企业天津市鸿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资产状况得知:2013年负债144万元、2014年负债576万元。

更令人疑惑的是天津市鸿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年报数据不正常,连续两年企业资产总额竟然都是1万元。业内人士王斌称,资产总额即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简单的说: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举例天津市鸿福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企业资产状况,这张数据表显示的该年度资产总额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934万元,负债总额144万元,也就说在这个财务报表中4934万元=1万元-144万元?因此,王斌称天津市鸿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财务造假。

另据村内知情人透露,2003年,纪检部门清查增兴窑账目的时候,作为洪福实业总经理丁恩云退出了3万元。

违法—-知法犯法、打击报复、暴力行凶。

村民们对丁恩云的做法意见纷纷,据村民讲,丁恩云在村内大搞“一言堂”、“家长制”,大小事务全由其说了算,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唯我独尊”,说不得碰不得,对反映问题的村民殴打、恐吓打击报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认为,由于乡村法治资源相对匮乏,监督疏漏多,一些最基层的地方“权钱势”勾结,使个别村官和社会混混异变为“村霸”。

丁恩云在对待不同意见的村民时采取暴力措施,2013年4月23日,在该村拆迁过程中,强拆人员殴打村民张某,造成其轻伤,同时派社会“混混”砸碎几十户村民家的玻璃,威胁村民。

知情人说,村民张树清也是因为对拆迁有异议,没规定的时间搬家,深夜遭人往院子里扔砖头,吓的夫妻俩不敢出屋门,但是天亮了出来一看,院子的大门被人卸走了。另外一位村民张如生因没有如期搬迁被人打成伤“被住进了”精神病医院。村民宋振才因临时找不到周转房晚搬了几天,就被几个彪形大汉像拖动物一样拖出了屋子,连件衣服都没拿,随后房屋就被推土机推倒了。

一旦有村民对丁恩云的违法违规做法提出质疑都会遭致打击报复,据调查,村民仉金财和古兰如(原增兴窑人大代表)就因当初投诉丁恩云慌说京秦铁路占地亩数的事遭到劳教。

丁恩云曾给村民扬言:“给你们买双铁鞋去告状,玩命去告去,在东丽区告倒我算你有本事”。

村民---打掉“村霸”过上好日子

不久前,该村村民自发组织多次联名向上级举报村支书丁恩云违法违纪的行为至今未果。村民周敏君(化名)直言:“丁恩云后面有保护伞,丁恩云曾公开说前东丽区万新街原党委书记李xx,原东丽区纪委副书记魏xx和自己是义结金兰的干姐妹,东丽区原副区长张xx(现已被逮捕)是自己好朋友。”

一位接近丁恩云的村民说,经过多年的积累,目前丁恩云已经成为村中的首富,其经营领域广泛,如酒店、茶庄、洗浴、娱乐等产业。1986年其在昆仑里22号购得价值60多万的商品房(400平方)、2003年在河西区梅汇小区买价值200多万的商品房,近年来又在东阳开发区花3000万购买土地,居然之家商场设有丁恩云的红木家具专卖店,加上置办厂房设备,资产近亿元。

与之形成鲜明写照的就是很多村民丧失土地后收入甚微、依靠租房为生,另有部分年轻人人远走他乡打工、创业。

恶匪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之所以敢于恃强凌弱、为害一方,往往背后有所倚仗,普通村民对这些恶人恶行的投诉举报,往往被上边的“保护伞”截留、驳回或敷衍了事,普通村民落得有冤难诉,或忍气吞声,或以死相拼,导致广大农村基层的矛盾不断蓄积、不断激化。欲除恶匪村霸,必先剪除其“保护伞”,使恶人没了仰仗,没了外援,他们才能想起还有国法、还有正义。

北京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认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在农村长期存在不仅危害村民的利益,破坏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导致民众对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信任不足,影响中央一系列大政方针在农村的具体实施。

只有给村官戴上“紧箍咒”,让权力回归本位,才能让腐败无处藏身,保持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要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扩大巡察覆盖面,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而近期关于对丁恩云的投诉举报也是充斥网络,大到权威媒体、小到草根民间机构,村民们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及时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更希望打掉“村霸”以及“村霸”后面的保护伞,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文 仲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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