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三亚游客审讯室遭“殴打”起因事发红树林大酒店
中商网讯(记者:牟财源、李杰)近日,多家新闻网站报道了标题为:海南三亚“游客与酒店服务员起纠纷报警后审讯室遭“殴打”事件,报道之后网络上持续发酵,事件引起众多网友不满,针对“报警后审讯室遭殴打”事件,不管是网友还是家属强烈要求警方公布全程办案的录像,其中主要是指派出所涉嫌审讯室“殴打”游客一段。
图:三亚游客审讯室遭“殴打”起因事发红树林大酒店内眼镜店
新闻事件回顾
游客小孩撕扯装饰红包遭红树林酒店服务员辱骂
2月4日晚21时30分许,河北游客马女士与朋友王某在三亚红树林商街逛街,因小孩撕扯掉商街博视眼镜店节日装饰品,进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王某报了警。警方到现场之后进行调解,在无法调解之后将双方涉事人员带回三亚友谊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马女士的妹夫冯某与其朋友张某及阚某赶到派出所,期间与博视眼镜店赶来的店员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对此冯某等人是明确认可的。随后,派出所在未经审讯的情况下便滞留了冯某及其两位朋友到次日下午18时。
图:三亚游客审讯室遭“殴打”事发派出所
进入派出所后如同进入了“地狱”
据当事人冯某介绍,“在他被抓进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之后,多名警察不问来由直接从楼道开始殴打我们几人,并不断喊话:打死你们这些外地佬,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来三亚!”。
“在审讯期间,我跟朋友被脱光衣服捆绑在“老虎凳”上,不让我们睡觉,在2月4日晚10点被关进派出所后院直到次日下午6点多,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他们(警察)甚至将我姐送进来的饭当我们面扔在地上,让我们捡起来吃。”冯先生说。
图:三亚游客审讯室遭“殴打”住院
游客被“殴打”受伤住院 冤赔服务员一万五
报警之后反遭当地警方滞留20多个小时,在此期间,冯某等三人遭遇了激烈的言语侮辱与恶性殴打,派出所出面进行调解协商。
记者根据马女士提供的录音中,派出所民警说道:“你们要清楚自己的处境,一万五千元在我们调解的范畴之内,给了就没什么事了,如果调解不下来你们就完蛋了,对方一走,这边肯定要拘掉。”最后,冯先生被迫与店员(文静)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冯某等三人赔偿店员(文静)医药费人民币15000.00。
冯某等三人在出派出所之后,因伤住进了三亚市人民医院。诊断显示:冯先生及其朋友有外伤性头晕、多处软组织挫伤、外伤性耳鸣等症状。
图:住院证明与赔偿证据
当事人及家属质疑某媒体报道未客观
事发之后,有媒体在2月12日发文称,针对游客马某、冯某等人关于三亚市公安局友谊派出所民警乱作为的投诉不实,经三亚市公安局警务督查部门经查看监控录像、走访涉事人员,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民警对冯某等3人留置派出所期间采取的措施合法。
“督察警官电话要求他见面,本打算在周一见面,但是该报道先入为主已经单方定性,显然受了公安机关的影响,现在再与督察见面已无必要,另外我因此事件身体和精神还未完全恢复,从内心对三亚公安有极其严重的恐惧心里,从客观上无法面对已经先入为主的督察机关,所以决定取消与督察的会面”,冯先生表示。
冯先生还表示:看到该媒体报道后很是气愤,称:“我们对派出所的投诉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处理被民警殴打的事情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而该报道把投诉说成了“民警乱作为的投诉”,明显是偷换概念,称没有欺辱当事人,避重就轻,将殴打偷换成欺辱。文中说“留置冯某等3人属依法行为”,这与所长醉酒约束言论不符,且没有任何留置的相关程序性法律文书,据我查阅相关法律,现在已经没有留置这个法定程序了。
冯先生认为,擅自给我们使用手铐等警械也是违反程序的。该报道在措辞以及文章的倾向方面都已经做出了主观性结论,所谓进一步调查只能是形同虚设了。我们的要求就是公开监控录像,应当以客观性的录音录像为依据。
事发之后,游客与三亚市友谊派出所,各执一词,为了解此类事件处理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结合各媒体的先后报道,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只要投诉的游客所述属实,那么无论游客是因为什么原因进入到的派出所,民警打人都是违法的,且无论打的轻重。另外,派出所是否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图:事件发生后的协调书
法律专家意见 “并指出七大疑点”
据2月10日的报道来看,王女士是报案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派出所是否按照此规定执行不得而知;
最初派出所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明,派出所是对游客采取的“醉酒约束行为”,但是派出所是否进行过酒精检测就是十分重要的了,如果没有检测,就有主观推断之嫌了。
另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游客是不能使用警械,如果派出所对游客使用手铐也是违法的;
图:三亚游客审讯室遭“殴打”起因事发红树林大酒店内商街眼镜店
后期2月12日的报道,这里面也可以看出问题,报道中有“留置冯某等3人属依法行为”的描述,使用了“留置”一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强制措施”。这里没有“留置”这个法定程序,并且与派出所领导最初对媒体所说属于“醉酒约束行为”明显不符,到底是“醉酒约束”还是“留置”,还是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语焉不详。
根据后期2月12日的报道,派出所似乎采取的是“继续盘问”这个程序,《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警察对确有必要继续盘问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立即带回,并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填写《继续盘问审批表》报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决定继续盘问十二小时。对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将《继续盘问审批表》复印、传真或者通过计算机网络报所属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备案”。据此,派出所应当进行审批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的规定,至迟对当事人在8小时内制作笔录。
图:游客小孩撕扯装饰红包遭红树林酒店服务员辱骂
另外,《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14条还规定,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家属或单位。
还有,《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第10、11条规定,将当事人带至办案区后,应当进行全身检查,看体表有无外伤,并记入笔录。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第24、25条还规定,办案区安装的监控设备应当覆盖全区域,并与网上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对声像监控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个月。
从新闻报道看,派出所已经主持了调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现在游客对调解书只是提出了数额方面的异议,并没有说其他的内容,所以游客就此事可以不再受到行政处罚了。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警方与游客间的分歧,只要查阅监控声像立即就会真相大白的。
图:红树林酒店眼镜店服务员辱骂游客
网友评论
对此,网友有不同的看法,网友称:“公开执法记录仪,还原事情真相”,“能公开执法记录仪和监控就没有这样的事情了”;而有部分网友则表示:本地人歧视外地人,排外思想严重。不少网友同时提到前往三亚旅游担心,近几年三亚多次发生警察打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