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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县级及以上城市将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时间:2017-03-27 15:20:0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联合出台的《河北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加大水权制度改革、水价改革工作力度,提高水资源监控水平。2020年底前,我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方案提出,按照“持续开发、以地定水、水随地走、分水到户”的原则,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科学合理地将县域内可持续利用的水量确权到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对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积极推动农业和工业水权交易,按照“政府引导、双方自愿、信息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和《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鼓励水权交易主体采取自主交易、委托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开展水资源使用权交易,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

  积极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和“终端水价”等水价改革模式,探索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我省还将把差别水价加价行业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装备用水,提高工业水价加价标准,逐步建立差别水价企业的纳入和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高耗水项目,按特种行业水价执行。特种行业水价价格按城市供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5至10倍制定。

  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水资源在线监控网络,工业企业和公共供水企业应全部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应安装具有远传功能的计量设施。到2020年,城镇生活与公共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工业企业计量设施安装率达到95%以上。(记者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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