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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道路“卡脖” 这两栋老房子火遍网络

时间:2017-03-28 14:0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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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花园东路与正丰路路口的两栋老房子火遍网络。它们位于道路正中间,成了道路的“卡脖”,让这里堵得如同停车场。

  这两栋房屋是外表老旧的砖瓦平房,占了约三个车道,房子两侧停放了四五十辆私家车,俨然已成为一个小型停车场。

  据附近居民介绍,该处曾有多栋平房,两年前拆除一栋里面有水泵运行的平房,还剩下两栋迟迟没有拆除。

  在现场记者看到,位于最东侧的平房共约10间房子,房顶瓦砖多有破损,有近一半的房子变成租赁站及经营建材的商铺。

  一租赁站工作人员称,这两栋平房都是一个人的,听说住在丁家庄。有知情人士介绍,两栋还未拆除的平房产权所属人家里可能存在一些纠纷,正在走法律程序,一旦事件解决之后将会进行拆迁。

  著名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于城市整体来说,该排突兀的砖瓦房未被拆迁,处于马路中间,确实影响市容、妨碍正常交通秩序,给附近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但是于公民权利来说,这无疑是对公民合法物权(当然前提房屋必须属于合法建筑)的尊重和保护。

  赵健还表示,至于在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碰撞时如何权衡,我们都熟记于心的就是: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利,但是在重大的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又要服从于社会利益,但是也不能让个人利益无条件的让渡,在本案中也很好的体现了京平律师想表达的观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个人利益可以做出让步,但是前提必须是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让被动、抗拒式拆迁变成主动拆迁。

  2017年2月8日,济南市政部门公布今年将打通25条断头瓶颈路的消息,花园东路再次被列入其中。赵健认为,这个问题最终怎么解决,具体还是要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先确定房屋产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再完成搬迁。文/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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