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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违规搭建公共高压电线短路,民宅失火一人死亡

时间:2017-03-31 12:00:1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报道,2016年12年7月,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繁华街76号一聋哑家庭的店铺半夜起火,造成一名老人活活被烟火呛死,沿街几户商铺几百万的财产被烧毁,此事发生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着火民宅为聋哑人家庭,受害者家属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愿,至今未获得任何有效解决方案,万宁市供电局一直称:此事还在调查中!

 

 

(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聋哑家庭店铺火灾事件相关报道)

 

电路短路引发火灾,供电局疑拒不断电延误救援时机

据当事人描述,当天是受害老人的孙子刘某先发现屋外火情,立刻叫醒家人慌忙逃出屋外,大火顺着门烧进屋内,火势蔓延迅速,而独自居住在二楼83岁高龄的老人,因听觉障碍未及时听到呼喊,现场火光烛天,已不允许人进入屋内,刘某一家无法回屋救老人。期间,受害者家属多次拨打95598热线,请求供电部门停电以便救援,然而万宁市供电局和乐供电所以多种理由推三阻四,迟迟不肯断电!

由于断电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当消防救援队赶到火灾现场,扑灭大火时,发现老人已经身亡,家中财务尽数烧尽,刘某一家悲恸不已!

 

 

(火灾后的刘家现场)

 

公共电路短路引起火灾,供电局迟迟没有回应

火灾前后,多种迹象表明,这场祸害刘某一家的大火是由于屋外公共电路短路引起的:

证实一:2016年12月7日凌晨1时许,附近多名居民均看到店铺上方电线不停闪出火花,此时电路已经出现问题。(证人均已在公安及消防部门做笔录)

证实二:火灾过后,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起火点位于公共电线正下方,且地面有掉落的公共电线。掉落线头属于熔断的光滑面,如果不是自燃,外部的火源无法烧毁电线并且造成熔断的横截面。

 

 

(火灾火源处以及现场掉落在地面的短路电线和残渣)

 

证实三:2017年3月,消防部门从现场道路交通监控提取的视频显示:2016年12月7日约凌晨2:00,在火灾发生前,起火点处出现一道很强的白色光闪亮,随之慢慢出现火光,并开始蔓延变大。经判断,此白色光符合电线短路造成的火光。

刘家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万宁市供电局却称:此事还在调查中,不予回应!刘家爷爷尸骨未寒,刘家人多次维权无果,却被以寻衅滋事为由被行政拘留!

供电局违规搭建高压电线引起火灾,百姓家破人亡谁负责?

据知情人介绍,万宁市供电局于2016年以前,在店铺外墙墙面上架设公共电线,随后发生多次短路起火,但均在白天,得到有效的扑灭。店铺主人许某也多次向供电施工人员反映情况,并要求供电部门转移电线,均未被理睬。

电线设置、架设的标准和规范中提到:电线杆到墙面固定点的垂直落差距离超过6米,水平距离超过2米,几乎零距离的架设在墙面上,极易导致短路起火。经证实,该电线严重违反电线架设的相关标准。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中明确指出: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万宁市供电局违规搭建高压电线,电线架设不合标准造成短路着火,为何后果却让老百姓来承担?一夜之间,刘某不仅失去了最敬爱的爷爷,一家老小赖以生活的家园也已被大火吞噬,荡然无存,心中无限愤懑!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已无法挽回,事情已经发生三个多月了,刘家人至今无家可归,万宁市供电局是否应该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尽快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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