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昨天发布《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要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基础性签约服务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儿童、老年人、孕产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服务,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优先遴选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在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可遴选符合服务能力要求的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组建服务团队。
按照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激励机制,将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维护群众健康的责任落实到家庭医生个人和团队,推广标化工作量做法,将签约人群服务利用情况以及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团队成员的收入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要拓宽家庭医生职业发展路径,在编制、人员聘用、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人员倾斜。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因素。
同时,将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支撑作用,给予签约居民提高报销比例、连续计算起付线等优惠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资金可部分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