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江苏徐州市铜山区杨楼村民刘某实名反映其村书记在二十多年的任职其间有多项违规违法贪腐、作风等问题。如下图:
刘某向记者称其当时也在村两委班子里任职,村中大小事都是张友志一人说了算,在这二十多年的任职其中多次指使人暴打村民,作风不正与多人乱搞男女关系甚至生下孩子。还多年多次套取国家资金和贪污村里、村民的资金。村务不公开,什么事都是张友志一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
从刘某给记者的反映材料中记者总结一下几点:1、涉嫌套取国家多项专项资金。2、涉嫌作风腐化,乱搞男女关系。3、涉嫌贪污。4、涉嫌受贿。5、涉嫌聚众闹事刑事犯罪,甚至涉嫌故意杀人罪。
记者采访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政府时,张集镇政府并没有人员正面接受采访,只有张集镇宣传委员向记者解释称,我们也在网上看到了刘某发的救助帖子,此事铜山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了。记者再问是由镇里交到纪委吗?什么时候交到纪委的?宣传委员在多次请示领导后并未回复记者。记者再问调查结果出了吗?宣传委员称没有。
在铜山区委记者得到的纪委的回复是“此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予以回复”。
近年来村霸、小官巨贪情况屡屡被报出,在最基层的党组织中还有部分人铤而走险,在法律边缘游走或是已经超越了法律的底线。“别看你们现在调查我,我现在回俺村,村里的人还得喊我‘万岁’!”这是河南漯河一名“村霸”张建国的原话。
今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由于乡村法治资源相对匮乏,监督疏漏多,一些最基层的地方“权钱势”勾结,使个别村官和社会混混异变为“村霸”。有的“村霸”以宗族、金钱利益为纽带,组成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盘踞一地作恶长达数十年而难以铲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
被网友称为“最牛村主任”的河北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不仅殴打村民、贪污霸占,而且村里谁家办喜事不给她“上供”,就会收到她送的花圈,并被她破口大骂。去年8月,法院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判处她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014年新华网重庆6月11日电:创办微型企业国家给予财政补助,出发点是鼓励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但有的人却钻法律空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政扶持资金。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近日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4年1月22日,安徽省霍邱县某乡家电销售经营者郝某某因虚报、冒领家电下乡补贴4.5万余元被霍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2014年京华时报讯:男子卢某利用自己开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虚构外地来京农民工培训信息,骗领政府下拨的补贴款76万余元用于个人购房。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年。
由此可见这样的“村霸”,似乎并未绝迹。比诸“大老虎”,他们顶多算只“苍蝇”,但破坏力极强、影响极坏,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应得的权力。“村霸”为害乡里,对农民群众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蝇贪”。
但愿此文能引起地方政府重视,若清白请还之,否则绳之以法。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文/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