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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原主任举报上级骗取央行数亿资金遭报复

时间:2017-05-18 11:20:3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一则实名举报江苏银监局南通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南通银监)和启东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启东农商银行)的帖子在各大论坛发酵,实名举报者是启东市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启东联社)北新信用社主任杨超民(曾用名杨超明),他实名举报江苏银监局南通监管分局疏于监管、默认被监管者违规造假致使启东联社违法骗取数亿元的国家资金,并称自己因坚持原则抵制联社弄虚作假而被撤职处分,遭打击报复。

实名举报上级骗取4亿多元央行资金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八年前说起,为了解决信用社系统烂账和历史包袱问题,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拨出专项资金,对全国各地信用社的烂账进行兜底。对符合条件的烂账和包袱由人总行开具“央行专项票据”,各家信用联社必须在两年之内达到央行设定的几十个软硬指标后,才能将这笔“央行专项票据”兑换成真金白银。

“完成任务的,大额奖励信用社领导,信用社的烂账等也得以解决。完不成任务的,央行把巨额票据资金收回,并处罚信用社领导。”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信中透露。

作为当时江苏省烂账最多的一家单位,启东联社认购了45784万元的“央行专项票据”,正因为这笔巨款,为杨超民的遭遇埋下了伏笔。

记者在杨超民实名举报信中看到,因为抵制启东联社的违规违纪行为,没有按照联社票据办的要求盗刻政府公章、伪造各类材料,杨超民成了影响启东联社和南通银监领导的“问题主任”。

对于启东联社违规造假,蒙混过关的行为,杨超民在举报信中举以实例予以详细披露。

杨超民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06年启东联社“央行专项票据”工作全面开展时,他在启东联社北新信用社担任主任。启东市热熔粘合剂厂在北新信用社就有一笔41万元贷款,完全不符合“央行专项票据”的烂账要求。为了顺利通过各级监管部门的验收最终达到骗取国家资金的目的,当时的启东联社票据办偷刻政府和企业公章,并在上报材料中弄虚作假。

“盖在该厂资料上的企业单位、镇财政所、工办、企管站、审计所、税务局的图章都是伪造的,是启东联社票据办违法私刻的。”杨超民称,当时该厂的全套借据资料其实早已经丢失,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票据办还伪造了该厂的借款合同和不良贷款清理报告。

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还披露,为了提高央行票据置换贷款现金收回比率(此比率为央行专项票据兑换的重要指标),启东联社还将北新信用社收回的启东市热熔衬布厂的7万元已核销呆账贷款,故意串户用于收回启东市热熔粘合剂厂的央行专项票据置换贷款,人为提高现金收回比率。“在提供给央行的票据兑付材料中,启东联社谎称该7万元款项为出售该厂房屋款,而实际上该厂并没有任何实物资产。”

因为整个联社造假的内容太多,为了顺利通过“票据兑付”验收,启东联社只好向各级部门行贿送礼,并将这些费用以启东联社机关领导名义报销。

对于此类行为,杨超民进行了抵制,也直接拒绝启东联社令其私刻政府和企业公章、伪造材料的要求。杨超民告诉记者,举报材料中反映的任何一处违规造假问题均足够于各级管理部门全盘否决启东联社央行票据兑换申报验收工作,但是,启东联社的央行票据兑换工作最终还是通过了银监和央行的验收,也开启了杨超民的撤职之旅。

主任遭撤 被迫交纳20万元保证金后内部退养

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称,2009年,南通银监利用现场监管检查的机会,对杨超民担任过主任的两家信用社进行拉网式检查,并要求启东联社对杨超民进行“立案侦查,严厉惩处。”启东市纪委、经侦等部门曾就此事进行过详细调查,因为不存在违法和违规违纪,没有对此事进行立案。

原以为就此结束的杨超民没有料想到,在没有调查出任何结果的情况下,2010年1月14日,启东联社下发了一份《关于给予杨超民行政撤职处分的决定》,该决定书称,2009年9月,南通银监对杨超民担任过主任的启东联社海复信用社、北新信用社现场检查中发现,杨超民存在违规发放“多人借款一人使用”贷款,“化整为零超权限”发放贷款,“信贷管理混乱”问题。因此,启东联社对杨超民作出行政撤职处分。

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称,撤职此举是对他之前抵制联社央行票据兑换工作造假的打击报复。

对于违规发放“多人借款一人使用”贷款的指控,杨超民称,所谓的“多人借款一人使用”贷款有8笔共79万元,其中,仅有北新镇人大主任倪某的9万元和北新镇土管所长冯某的10万元是在他担任北新信用社主任时审批的,其他6笔贷款60万元均是其后任主任陆某审批发放的。

“倪某和冯某在法庭调查时也承认,自己的贷款是个人消费贷款,并不是撤职决定书中所称8笔贷款由一个叫季慕良的人一人使用。”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称。

对于启东联社在撤职决定书中认定的化整为零超权限发放贷款、信贷管理混乱问题,杨超民也在实名举报中详细说明,证明自己的清白。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称,撤职决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调查取证手段违规,适用规章制度不明确,追责对象错误不全,必须全面作废。

杨超民告诉记者,从2009年12月1日起,启东联社就对他开始停薪,“除最低保障工资外停发一切收入,交纳了三金一险后,每月仅能领到不足百元的生活费。”对此,杨超民很是不解,“就算免除了我的主任职务,主任级的岗位工资没有了,员工级的岗位工资还得发给我啊?”

直到2010年11月,杨超民被停薪整整一年时间。于是,杨超民向启东联社提出申请,无论处分文件正确与否,联社应该恢复其工资。他向时任启东信用联社主任、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启东农商银行董事长的陈卫兵等领导提出申请。得到的答复是,要恢复工资,必须承认处分文件并作出书面检查。

2011年3月,启东联社给了杨超民三个选择,要么承认错误接受处分不得上访,可以上岗工作,恢复工资。要么就办理内部退养,属于在编员工,发退养工资,但是必须交纳20万元保证金。第三种选择是辞职,一次性按工龄年限补发几个月补助,脱离信用社后,之前审批的贷款责任与杨超民无关。

为了给自己讨一个说法,杨超民选择了内部退养,并交纳了保证金。“显而易见,联社领导是想逼迫我离开信用社。”杨超民告诉记者,就在他办手续前后没多久时间均有多名员工办理内部退养,启东联社没有任何人交纳任何保证金,只有自己是个例外。

原主任走上维权之路 家人均受影响

杨超民告诉记者,2010年2月,在他的坚持下,启东联社给了他一个书面答复,该答复书称,南通银监副局长赵伟希把北新、海复信用社员工的一切错误根源判定为是他“带病上岗”、“上梁不正下梁歪”。该答复书还称,南通银监认为,虽然已经免职但免职不能代替行政处分,要求启东联社必须立即立案件侦查,严厉惩处。

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称,直到今日,对于他的免职处分,启东联社和南通银监一直没有向他提供真实和有说服力的原始证据。杨超民告诉记者,拿不到原始证据,也就根本无法走法律程序。

“按照联社的相关制度,一笔贷款发放必须经过信贷员双人调查、风险管理员独立审核(有一票否决权)、贷款会办小组讨论通过、主任审批等多人多环节的严格把关,如果我的撤职处分是正确的话,为什么涉及的其他信用社员工没有一人得到处理?”杨超民对记者如是表示。而按照启东联社相关文件,每笔贷款业务,信贷员为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员为第二责任人,信用社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分别承担70%、20%和10%的责任。

杨超民还透露,因为其他员工内部退养并没有交纳保证金,2011年6月、9月和12月,他三次要求启东联社退还保证金,启东联社给出的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都是要求他承认撤职文件并作出书面检查。

自从办理了内部退养后,杨超民就走上了漫漫的维权之路。他先后向启东联社(包括后来的启东农商银行)、江苏省信用联社、南通银监、江苏银监等部门进行举报和信访,均没有给他平反。

杨超民告诉记者,启东联社(包括启东农商银行)、南通银监为了当初处分材料中的虚构事实,不惜编造了一连串谎言来掩盖打击报复的真相。江苏省信用联社多年来十几次信访均未答复,唯一的一次上访,以上访人不够理事长主任级别拒绝任何答复。江苏省银监对处分材料的回复与南通银监一样捕风捉影,主观臆断,拿不出半点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对央行票据及其他信贷管理与南通银监一样使用“未发现”“无法查证”“无法判断”等模棱两可的言语来搪塞信访人,两级银监机构对关键条款的答复还有多处不对应或矛盾。

记者在南通银监2015年8月7日出具给杨超民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看到,南通银监称,如果杨超民对启东联社的行政撤职处份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纠纷救济途径解决,或向人事关系管理部门申诉。对杨超民反映的内退保证金一事,南通银监认为,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职责范围。

杨超民被撤职一事,对他的家庭和孩子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他告诉记者,自己被停薪每月仅拿到一百元的一年多期间,正值孩子上大学,妻子在家养病,“作为家庭的顶梁柱,我一下子失去经济来源,差点没办法生活下去。”杨超民还透露,他儿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中国银行工作,在竞聘中国银行启东支行某岗位负责人的过程中,因杨超民曾被撤职,直接影响到儿子的竞聘,后来,杨超民儿子不得不从中国银行辞职。

杨超民还在实名举报中透露,2009年,同为南通银监的监管检查,南通银监发现启东联社以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优惠条件向一家公司违规发放2000万元贷款,造成联社大额损失,因启东联社领导干预,南通银监最后不了了之。

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同时披露,启东联社不仅在央行专项票据中违法违纪,骗取央行资金,还在其他大额贷款中存在严重违法乱纪事实,南通银监收到实名举报已有两年但至今仍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杨超民透露,自2010年初起,启东联社陆续向启东市钢贸市场88户企业发放信用保证贷款共3.48亿元,收取启东市汇融担保公司等担保保证金1亿元。杨超民在实名举报中指出,在这3.48亿元的贷款中,存在借款主体、担保公司不合格,违规发放巨额“自借自保”关联贷款,违规收取贷款,违规核销贷款,违法撤销保全等严重违法行为。目前,3.48亿元的钢贸贷款已实际损失2亿多元,央行专项票据兑换成功后,启东联社农商行依然如此粗放经营,损失惨重,国家设想的美好愿景——“化钱买机制”在启东落了空。4亿多元央行专项票据资金买来的不是机制而是腐败。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启东农商银行,启东农商银行称,希望杨超民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而南通银监则表示,他们的采访回应就是此前发给杨超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的答复。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回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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