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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千元 武汉首次明确麻将赌博界限

时间:2017-05-20 16:0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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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安对于政协委员“麻将提案”的回复

  近日,一则武汉警方回复政协委员提案的消息引发全国关注,提案的内容是打麻将到底“玩多少钱”才会被按赌博予以处罚。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给出了明确规定,对参与不满10人,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打麻将、打扑克等娱乐活动,将不予处罚。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提案出自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方辉律师,他于今年2月16日在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系全国首例已立案的“麻将政协提案”。

  警方回复

  人均1000元以下属麻将娱乐

  在中国,麻将活动十分普及,流行范围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已经进入到千家万户。打麻将在成为娱乐活动的同时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发展成为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曾有文件规定,“麻将娱乐”在亲属间进行或涉及少量财物的,均不予处罚,但未对“少量财物”进行具体规定。在赌博层面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也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

  2017年2月16日,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向武汉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关于以“法治思维”厘清“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让武汉市民打麻将不再提心吊胆的建议》的提案。日前,该提案获得武汉警方的回复,回复公开明确了“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法律界限,并根据麻将活动中涉及的输赢金额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按照武汉警方的回复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武汉市对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提案建议

  明确“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

  许方辉为什么要做出这一关于“麻将”的提案?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关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区别,执业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件的查询尚能做出分辨,作为普通市民可能并不清楚。

  在赌博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带有财物的麻将活动层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至于“少量财物输赢”如何界定,许方辉提出,目前无论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无明确的数额规定。打麻将是国人最常见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但涉及财物的打麻将是娱乐还是赌博,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固定的答案。不少麻将参与者对此并不了解,主要是因为麻将赌博的认定没有明确统一标准,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有具体认定标准。

  许方辉认为很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划清“麻将娱乐”和“麻将赌博”的法律边界,这就是“麻将提案”的由来。

  律师解读

  具体标准或可“因地制宜”

  针对武汉警方的回复,不少市民对赌资的金额界定表示认可,但对赌资本身如何界定表示疑惑。比如,打麻将的人口袋里装了数万元,甚至装有上万元的钱包放在麻将桌抽屉内,但实际参与输赢的金额是在数十元或者上百元,那口袋里的钱、钱包内的钱是否会被认定为赌资呢?

  对此,有律师表示,赌资是指“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一般可以理解为放在牌桌上或者牌桌抽屉内的钱。根据武汉警方的回复,当地市民在麻将活动中财物输赢人均不满一千元可认定为麻将娱乐。办案人员在现场会分别对打麻将的人调查核实打牌的大小、每个人的输赢情况等,以综合判定赌资数额,以及是否属于赌博。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称,武汉警方的回复,设定赌资1000元以下属娱乐行为的标准是合理的。“建议各地制定具体数额标准时,可参考当地大多数麻友目前娱乐财物输赢的实际标准。老百姓生活和娱乐水平逐年提升,具体标准或可适当放宽留有空间。”

  武汉市对于“麻将娱乐”与“麻将赌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二、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参与者不满十人,区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处罚:

  (一)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二)人均赌资1000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人均赌资3000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相关

  如何认定“赌资较大”、“情节严重” 各地标准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关于麻将赌资的数额界定,北青报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在金额上,部分地区已经存在公开的认定标准,因经济水平等差异,各地规定不一致。

  北京市根据《北京市治安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规定,参与赌博,个人赌资1500元以上,或者共同参赌财物合计6000元以上,属情节严重。

  上海市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河北省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

  吉林省根据《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把“赌资较大”定位于: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山东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

  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800元以上的,构成情节严重。

  深圳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记者 张香梅 实习记者 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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