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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邹楼村五组村民在西岗建房,有20余户;邹会森以上级领导疏通费为由,每户收取5000元,共计10万余元,没有入村账,归己所有。2017年邹楼社区北上九路两侧耕地违建,每户都给村支书邹会森交有1—3万不等的协调费,其中三组姚书峰交3万元,九组邹群山交2万元,不交不让建房。
2、2012年邹楼社区建设至今,邹会森多次以三组村民邹金富(身份证号码:412927197204085878)的名义,从镇政府领取各种款项。最后社区道路归邹会森一人所承建。主次干道所上报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超出很多,每户宅前路共计208条(宅前路208条是原各标段所修建,包含在每平方730元之内),邹会森又上报镇政府230条,领取的费用归自己所有,多报的道路获利100余万元,严重骗取国家财产贪污行为。
3、邹会森多次雇用黑社会人员,对三组土地上访的群众张合庆、赵兴云、邹金良进行殴打,打的下跪,磕头求饶,对邻村的邹旭义等人为争夺土地雇佣他人打架,群众敢怒不敢言,邹会森扬言他有个县长亲家徐虎充当保护伞,谁拿他也没法,视法律为儿戏。邹会森系标准的村霸、恶霸,祸害乡邻。
2016年5月5日邹会森被检察院带走,5月6日便被他县长亲家徐虎保出检察院;2017年5月7日,邹会森被检察院带走,一直到5月19日办取保后离开检察院,期间不惜重金,托他县长亲家徐虎的关系,在县上打通所有关系,离开检察院,可谓法力通天,无所不能,使广大群众有怨无处可伸。望政府能早日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还老百姓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