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林艺等因不服法院判决与公司其他股东一起上访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受理回执。
可正在林艺等待上面答复的时候,却等来了一纸网上通辑令,2015年9月林艺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才取保候审。此后林艺本人身份证和手机被公安经侦扣押达一年半之久。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邓彬友在一起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中是主犯,检察机关却作出了不以起诉的决定书,而邓彬友的马仔司机,属于从犯的方廷和作为替罪羊却被判了刑。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本是企业内部经济纠纷,且法院早已作出判决。由于邓彬友不执行,我们股东及项目合伙人为了收回投资成本,走投无路才选择正常上访。有关受理部门叫我们回家等待处理结果,却等到了对我本人的网上通缉。邓彬友报复股东及合伙人的本领真是神通广大,有的执法部门的办案过程是否合法,有待疑问。”林艺对记者如是说。
在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的大环境下,明知已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与正在审理的经济纠纷,南宁公安经侦却违规插手,并以刑拘一方当事人的手法替他人“解围”,难道不值得深思、深究、深查?
望有关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此案,记者将继续追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