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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旅游市场乱象横生 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监管出现盲区

时间:2017-06-15 22:00:0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核心提示:这几年阿城区漂流旅游市场乱象横生。一些人无视法律,大肆抢河、抢岸、抢客、抢生意、抢资源。甚至强行霸占、强拆盗抢了“哈尔滨市阿什河漂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的房产、码头、设施和河道。致使合法的招商引资企业连续四年被迫停业。而非法的漂流却开始多处滋生蔓延。不但扰乱了市场,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严重破坏了招商引资环境和政策。阿什河漂流公司连续四年上访举报,非但没能得到解决。而且这种乱象愈演愈烈。

  乱象之一:招商引资企业的开发资源被强行霸占、房产被强拆盗抢。

  从2001年起,哈尔滨市阿什河漂流有限公司取得了松峰山、小岭、交界三个乡镇境内阿什河段的漂流开发经营权。2014年以前全河段开发建设进展顺利,经营秩序良好。然而到了2014年5月,松峰山镇中和村于长海开始在阿什河漂流公司开发的河道上拦河筑坝,修建码头船篷,同时强行霸占了漂流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和村漂流码头,船篷房舍等设施。起名“八里川漂流“开始非法经营。阿什河漂流公司当即向阿城区政府举报,但是却迟迟得不到能解决。到2016年5月于长海石兴材等人竟然强拆盗抢了漂流公司所有的近800平方米价值20万元的四栋房产。并在原址大搞违章建筑。到2017年已经连续四年非法经营,没有得到制止取缔。

  乱象之二:非法经营、非法抢占、非法违建在全境泛滥。

  于长海,石兴材非法抢占、非法经营、违章建筑的得逞,在阿城区漂流旅游市场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继松峰山镇出现“八里川漂流”之后、小岭镇、交界镇又出现了“小桂林漂流”,”杏树山漂流”等等非法抢占、非法经营、非法违建者。仅这三家就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建了八栋违章建筑。他们在河里在岸上都没有政府批复,没有行业许可,没有各种证照。他们无视政府与法律。就是“强抢”。抢河、抢岸、抢客、抢生意、抢市场。不但扰乱了市场,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乱象之三:乱象由水务局河道站乱作为引起。

  阿城区河道管理站是当年的招商者。 原招商引资协议第五条第6款中明确约定,到2014年“续签下一阶段协议”。但是到2014年,河道站站长张晓天却单方拒签下一阶段协议。给出的理由是缺少一张中和村的介绍信。其实中和村与漂流公司签订的协议,就在河道管理站的档案里,它比介绍信更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河道站的档案中不仅仅有这一个协议,也有河道站和各乡镇政府、村屯与漂流公司签订的二十几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况且按河道站要求漂流公司已经提交了松峰山镇、小岭镇、交界镇、沙河村、西川村、新平村的六个介绍信,一共七个介绍信,只缺中和村一张,。在此情况下,张晓天竟然以缺一张介绍信,一票否决了那六张介绍信,也否决了20多份具有法律效率的协议。以此为由不与招商引资企业续签下一阶段协议。

  事实上阿城区河道管理站就是当年的招商者。即是河道的主管部门,也是招商引资的甲方,还是漂流公司修建拦河闸水利工程的立项者。三个身份集一身,既有管理责任,也有合作责任,还有为乙方保驾护航的责任义务。中途剥夺招商引资企业的开发经营权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这样做显然不是招商而是坑商?

  乱象之四:对非法强拆盗抢不追脏、不取证、补定损,不立案

  2016年5月,于长海、石兴才一伙强拆盗抢了漂流公司近800平方米价值20万元的四栋房产。漂流公司当即报案,松峰山镇派出所张恩东教导员带队出警。在现场带走了行为人,石兴材等供认不讳。如此强拆盗窃抢本是一起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案件。然而在三个月的办案中,办案人员既不追查被强拆盗抢的钢材木材砖瓦门窗等建筑材料去向、也不挖掘被填埋的四栋房产的地面基础以获取被拆房屋面积数据。更不对被强拆盗抢的房产价值进行定损。这些都没做,最后竟然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对如此不追脏、不取证、不定损的办案,漂流公司提出质疑,并将三个质疑报请阿城区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也举报到阿城区纪检委,政法委。到现在均未给出合理解释和正式书面答复。

  乱象之五:混乱来自于管理层均无作为。

  从2014年起,阿什河漂流公司已经连续四年向阿城区政府上访举报。漂流市场存在严重的非法经营、非法抢占、非法违建问题。阿城区政府每年都要求相关部门调查解决这些问题。仅2016、2017两年间就有5位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先后6次在信访局立会,当场下达指示,要求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取缔非法经营,拆除违章建筑。但是这些指示一直在水务局、交通局、市场局、旅游局、体育局、交界镇政府、小岭镇政府、松峰山镇政府中来回踢皮球。领导指示没有一个得到落实。至今“八里川”、“杏树山”、“小桂林”三个非法经营还在经营,八个违章建筑只拆了一个,有七个还在使用。三个非法抢占者没有一个撤出。

  乱象之六:非法与乱作为一直在互动

  经阿城区纪检委调查核实,中和村书记沈玉和水务局河道站站长张晓天,承认为于长海出了假证言,上报了假调查意见。可见2014年于长海之所以抢占漂流,中和村之所以不开介绍信,河道站之所以不与阿什河漂流公司续签下一阶段协议,决非偶然,而是一场明显的配合互动。无数事实证明,没有官员的乱作为非法者是不会轻举妄动的。没有官员的暗中保护,非法经营、非法抢占、非法违建也不会长期存在。这在各部门的答复意见中就可以得到证实。小岭街道办事处2017年5月22日的答复意见书写道:“杏树山漂流经营场所和阿城区什河黄牛养殖场在一起,该养殖场于2010年先后经过区县畜牧、规划、环保、国土部门签字审批,所以该养殖场两处房子属于合法建筑“。这个答复意见在明显弄虚作假。1、这两个房子都是建在河边,也都是独立的建筑物,它们都没和养牛房养牛场相连,为何说是和养牛场在一起。2、两处房子一个在上游,一个在下游,相距三公里之远,什河养殖场有那么大吗?畜牧、规划、环保国土审批的是一个养殖场还是两个养殖场?可见有这样乱作为的政府包庇袒护支持,非法经营非法违建能不泛滥吗?最近非法与乱作为又有新动向新互动。非法者在提交申请,想把非法抢来的别人开发的资源变成合法占有。乱作为者为配合他想另立新规,无视阿什河漂流公司所持有的原协议,想从中截取部分划给非法强占者,为其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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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样肯定还会出现:

  一张介绍信能否决20多份合法协议。

  一个官员能使招商变成坑商。

  一个村霸能对招善引资企业巧取豪夺。

  一个警察能把强拆盗抢办成不予立案。

  一个非法不制止就会引发效仿泛滥成灾。

  一帮官员推诿扯皮不干正事。

  如果这样阿城区漂流旅游市场秩序当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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