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耿广标牢狱之灾
耿广标家住河南省襄城县王洛镇何庄村,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与妻子马晓姣白手起家,经过多年创业成立襄城县宏达门窗厂(现已倒闭)。
2009年5月1日,孙公民与耿广标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孙公民承租耿广标的门面房,约定年租金4万元,协议签订后支付了当年的房租。
2011年7月24日,孙公民连续两年没有向耿广标支付分文租金,耿广标多次催要未果。愤怒之下,在其妻弟马赞峰的陪同下,在金海岸假日酒店(系耿广标出租给孙公民的门面房)门口张贴了“出售房屋”的字条。此举被孙公民的侄子孙国豪发现后,当时两人就发生了口角,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在此后的几年时间里,双方都相安无事。
2015年10月21日襄城县公安局库庄乡派出所,以“2011年7月24日耿广标与孙国豪发生口角争吵”涉嫌故意伤害,对耿广标采取刑拘措施。
2015年10月30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耿广标,在审判阶段羁押一年,属于严重超期,最终襄城县人民法院做出糊涂判决,耿广标获刑三年半。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2011年9月13日,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耿广标的大哥耿广民,时任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主任,其妻子孙洁怀疑丈夫耿广民有外遇,雇佣他人进行跟踪、盯梢,并多次进行人身威胁,致使耿广民惶惶不可终日。耿广民愤怒之下,雇佣他人把孙洁的弟弟孙公民、姐夫查永福打成轻伤。
孙洁和耿广民离婚后,孙洁指使时任襄城县住建局招标办出纳一职的姐姐孙淑娜,以耿广民挪用公款、受贿、故意伤害为名将其告发。经司法机关查证,耿广民挪用公款、受贿不成立。最终,司法机关以耿广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觊觎耿广标的家产
马晓姣找到襄城县公安局库庄乡派出所副所长朱保山,希望他调解双双关系,早日将丈夫保释出来。
朱保山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只要妥协,自愿把名下的四层十六间门面房、三套商品房和一处院落无偿赠送于她,让孙洁满意,孙洁就会让她侄子孙国豪出谅解书,否则那你丈夫只好等着住监吧。”
判决生效执行难
2015年4月28日,耿广标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孙公民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
2015年6月30日,该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判令孙公民返还租用耿广标的十六间门面房。法院以该门面房没有房产证为由,不予支持房屋租赁费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两年多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推诿扯皮迟迟没有对孙公民采取强硬措施,时至今日也没有办理任何执行完结手续。
艰难上访路难行
马晓姣她坚信,朗朗乾坤、晴明盛世,自有说理的地方。从此,她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她在公安局纪检督察室,声泪俱下地哭诉了丈夫的冤情和办案人员朱保山的渎职之事,工作人员把她推到法制室;法制室负责人答曰:“案卷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你到检察院去问问,即使你告朱保山失职渎职,也是由检察院来处理。”
就这样,她就像皮球一样被无情地踢出了公安局的大门。
无奈,她来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接待室的女检察官称“你先把材料放这里,随后她会把材料送给领导审批,分配给相关科室进行处理。”结果一周后另一位男检察官告诉她:“因上访反映材料太多了,你的上访材料找不到了。”
襄城县检察院渎侦局负责人给她出主意:这个事情如果是事实的话,这说明程序上存在漏洞,证据上严重缺失,需要公安局内部的纪检部门去查,他们如果不查,下周二是他们的局长接待日,你找他们局长去。
球被无情地踢给了公安局。
局长接待日这天,没想到竟是法制室负责人代劳。该负责人一句话就把她打发了:“你反映的情况已给你说过,到检察院去,我们这里管不了。”
球,再一次被无情地踢给了检察院。
后来,她多次去检察院,依旧无果。又去襄城县信访局,依然无果。再到政法委,还是没有结果。
襄城“两学一做”落实到哪里?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党规就是中国共产党的规矩与方圆。她曾引领我党从“日出东方”走到“星火燎原”,从“红色延安”走到“天安门前”。然而,时代发展到今天,有些党员却在物欲横流的当下忘记了初心,动摇了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就是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指出司法为民不能只是一句空话,在工作中对当事人不推诿,不塘塞,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党员讲政治,守规矩,“两学一做”常态化在河南襄城成了空谈!
我们将对此事予以关注并做跟踪报道。